有越訴之罪,況敢驚動君相。
所以當日漢相丙吉路見殺人命案,過而不問,以存宰相體統。
況鐵威雖陷害奴家,奴家現未曾死,又得與相爺相聚,若非鐵威之力,奴家怎得到此以受相爺知遇之恩。
鐵威雖有大罪,實有大功。
況天網恢恢,小人必無幸免之理。
不須出自我手,吾願相爺不必把民間一件私事牍奏天庭。
”誰知素娟說出這段議論不願收除鐵威,不是蒙恥忘仇,實有一段深意。
自思婚姻乃終身一件大事,怎可誤配愚夫,若屈處家鄉必真才難得。
父母為我擇婿屢不合意,目中隻有一個朱能。
京師乃聚才之地,宰相有掄才之權,我幸依附相門,或可藉此以擇佳配。
再得一個如朱能這樣才貌者亦未可知。
若把鐵威這宗冤仇奏明,例必委一欽差前去,必把我帶回原藉與鐵威對質。
雖把仇人定罪,何益自己終身。
況他圖奸未成,謀殺未遂,不比朱能。
這個不共戴天之仇,何妨容忍于他,以待天誅。
此是素娟的機權作用,張居正那裡得知,隻贊他有滄海之量,可稱得做世間生佛,女中丈夫。
“我意欲收你為幹女暫居我膝下,替你擇一賢貴佳婿,得以後日衣錦還鄉,歸谒父母,你意下如何?”素娟道:“若得如此栽培,真是恩深罔極了!幹爹請上受幹女八拜。
”張居正大喜,笑吟吟端坐,受了素娟八拜,自後父女相稱。
相府家人改口稱素娟做小姐,小姐即寫家書,對幹父說知,差一個家人帶到家中報喜。
張居正又自己加一封書,書内大約言:令愛素娟有功于我,我已經收他為幹女,替他權作主婚,選擇佳婿。
差官去後,卻說張氏接得素娟之書,見她未死又做了丞相幹女,滿懷歡喜,即修書回轉,張居正得接回書,遂擇定正月十五日午時,高搭彩樓抛球招婿。
後來不知招得誰人為婿,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