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的那一段:
“有個士兵又給機場保養區打了電話。
如果雲幕高度不斷上升的話,我們明擺着不等天大亮就能起飛。
奧本梅姆說我們不必屏住了氣地等待。
我打電話給穆莉爾,要告訴她。
她來接電話,老是‘喂,喂,喂’的喊個不停。
我的嗓子發不出音來。
她差—點就要挂斷電話。
但願我能鎮靜一點就好了。
奧本海姆打算睡上—覺,等機場保養區回頭打電話來。
我也應該睡覺,但是我情緒太緊張了。
我打電話給她實在是想最後一次問問她,請求她跟我兩個人一起出走,去結婚。
我情緒太緊張了,不想見很多人。
我感到自己仿佛剛在誕生。
這神聖、神聖的一天啊。
這電話線路太差勁了,這次通話的大部分時間我簡直講不上話來。
當你說了‘我愛你’而對方在另一頭卻大叫一聲‘什麼?’這有多可怕啊。
我整天讀着《奧義書》①的一本雜錄。
婚姻的雙方應該為彼此服侍,彼此提攜、幫助、教導、鼓勵,但首要的是服侍。
正當而鐘愛地撫育自己的孩子,要不偏不倚。
孩子是家中的客人,應該受到眷愛和尊敬——絕對不能被占有,同為他是屆于天神的。
說得多好,多通情達理,多難以做到,但是很美妙。
因而是千真萬确的,我這輩子第一次感到承擔責任的喜悅。
奧本海姆已經上床了。
我也該睡了,但是不成。
必需有人陪我這幸福的人熬夜啊。
”
我把這段日記從頭至尾看了一遍,就合上日記本,把它随身帶回卧室。
我把它撂在窗邊長椅上西摩的那隻帆布包裡。
跟着,多少可說是有意地倒在比較近的那張床上。
我身子還沒落在床上就睡着了——要不,可能是暈過去了——也許這隻是我自以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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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注①這是婆羅門教和印度教最古經典《吠陀》文獻中的一部,是解釋《吠陀》本集的。
約摸過了一個半小時,我醒過來,感到頭痛欲裂,舌敝唇焦。
屋内簡直一片漆黑。
我記得在床沿上坐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由于口渴得厲害,我終于起身朝起居室慢慢地走去,指望那裡茶幾上的酒罐裡還剩下一點兒清涼而解渴的酒。
我那末一位賓客顯然已經自己開了門離公寓走了。
唯有他那隻空酒杯和錫镴制的煙灰缸裡那截雪茄蒂,說明他曾經來過。
我至今仍以為當時應該把這雪茄蒂捎給西摩,這原是結婚禮物通常的去向嘛。
光是這個雪茄蒂,裝在一隻精緻的小盒裡。
也許還附上一張空白的紙,當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