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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九 禮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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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常登歌樂祀之。

    先是,有命祀先農以登歌樂,如祭社稷之制。

    大樂署言“《禮》祀先農如社”,遂錄祭社林鐘宮《鎮甯》等曲以上,蓋金曲也。

    三年冬十月,置曲阜宣聖廟登歌樂。

    初,宣聖五十四代孫左三部照磨思逮言:“阙裡宣聖祖廟,釋奠行禮久阙,祭服登歌之樂,未蒙一寵一賜。

    如蒙移咨江浙行省,于各處贍學祭餘子粒内,制造登歌樂器及祭服,以備祭祀,庶盡事神之禮。

    ”中書允其請,移文江浙制造。

    至是,樂器成,運赴阙裡用之。

    十有一月,敕以二十三日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南郊,配以太祖,令大樂署運制配位及親祀曲譜舞節,翰林撰樂章。

    皇帝出入中壝黃鐘宮曲二,盥洗黃鐘宮曲一,升殿登歌大呂宮曲一,酌獻黃鐘宮曲一,飲福登歌大呂宮曲一,出入小次黃鐘宮曲一。

    皆無曲名。

    四年夏六月,武宗祔廟,命樂正謝世甯等編曲譜舞節,翰林侍講學士張士觀撰樂章,曲名《威成之曲》。

     仁宗皇慶二年秋九月,用登歌樂祀太上皇睿宗。

    于真定玉華宮。

    自是歲用之,至延祐七年春三月奏罷。

    延祐五年,命各路府宣聖廟罷雅樂,選擇習古樂師教肄生徒,以供春秋祭祀。

    六年秋八月,議置三皇廟樂,不果行。

    七年,仁宗祔廟,命樂正劉瓊等編運酌獻樂譜舞節,翰林撰樂章,曲名曰《歆成之曲》。

     英宗至治二年冬十月,用登歌樂于太廟。

    是月,英宗祔廟,下大樂署編運樂譜舞節,翰林撰樂章,曲曰《獻成之曲》。

    文宗天曆二年春三月,明宗祔廟,下大樂署編運樂譜舞節,翰林定撰樂章,曲曰《永成之曲》。

     登歌樂器 金部 編鐘一虡,鐘十有六,範金為之。

    筍虡橫曰筍,植曰虡。

    皆雕繪樹羽,塗金雙鳳五,中列博山,崇牙十有六,縣以紅絨組。

    虡趺青龍籍地,以綠油卧梯二,加兩跗焉。

    筍兩端金螭首,銜鍮石璧翣,五色銷金流蘇,縧以紅絨維之。

    鐵杙者四,所以備欹側。

    在太室以礙地甓,因易以石麟。

    虡額識以金飾篆字。

    擊鐘者以茱萸木為之,合竹為一柄一。

    凡鐘,未奏,覆以黃羅;雨,覆以油絹。

    磬亦然。

    元初,鐘用宋、金舊器,其識曰“大晟”、“大和”、“景定”者是也。

    後增制,兼用之。

     石部 編磬一虡,磬十有六,石為之。

    縣以紅絨紃,虡跗狻猊。

    拊磬者,以牛角為之。

    餘筍虡、崇牙、樹羽、璧翣、流蘇之制,并與鐘同。

    元初,磬亦用宋、金舊器。

    至元中,始采泗濱靈壁石為之。

     絲部 琴十,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二。

    斫桐為面,梓為底,冰弦,木轸,漆質,金徽,長三尺九寸。

    首闊五寸二分,通足中高二寸七分,旁各高二寸;尾闊四寸一分,通足中高二寸,旁各高一寸五分。

    俱以黃绮夾囊貯之。

    琴卓髹以綠。

     瑟四,其制,底面皆用梓木,面施采色,兩端繪錦,長七尺。

    首闊尺有一寸九分,通足中高四寸,旁各高三寸;尾闊尺有一寸七分,通足中高五寸,旁各高三寸五分。

    硃絲為弦,凡二十有五,各設柱,兩頭有孔,疏通相連,以黃绮夾囊貯之。

    架四,髹以綠,金飾鳳首八。

     竹部 箫二,編竹為之,每架十有六管,闊尺有六分。

    黑槍金鸾鳳為飾,鍮石釘鉸。

    以黃絨紃維于人項,左右複垂紅絨縧結。

    架以木為之,高尺有二寸,亦号排箫,韬以黃囊。

     笛一,斷竹為之,長尺有四寸,七孔,亦号長笛。

    纏以硃絲,垂以紅絨縧結,韬以黃囊。

     籥二,制如笛,三孔。

    纏以硃絲,垂以紅絨縧結,韬以黃囊。

     篪二,髹色如桐葉,七孔。

    纏以硃絲,垂以紅絨縧結,韬以黃囊。

     匏部 巢笙四,和笙四,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閏餘匏一,皆以斑竹為之。

    玄髹底,置管匏中,施簧管端,參差如鳥翼。

    大者曰巢笙,次曰和笙,管皆十九,簧如之。

    十三簧者曰閏餘匏,九簧者曰九曜匏,七簧者曰七星匏,皆韬以黃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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