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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九十四 杜裴李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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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終日,不曉所語何哉!”後仲舒等果坐斥廢。

    憲宗為皇太子,王紹避太子諱,始改名,時議以為谄。

    籓曰:“自古故事,由不識體之人敗之,不可複正,雖紹何誅?”累擢吏部郎中。

    坐小累,左授著作郎,再遷給事中。

    制有不便,就敕尾批卻之,吏驚,請聯它紙,籓曰:“聯紙是牒,豈曰敕邪?”裴垍白憲宗,謂籓有宰相器。

    會鄭絪罷,因拜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籓忠謹,好醜必言,帝以為無隐。

    嘗問前世所以家給或國匮乏者何緻而然及祈禳之數,籓具對:“儉則足用,敦本則百姓富,反是則匮。

    ”又言:“孔子病,止子路之禱。

    漢文帝每祭,敕有司敬而不祈。

    使神無知,則不能降福;有知,固不可私己求媚而悅之也。

    且義于人者和于神,人乃神之主,人安而福至。

    ”帝悅曰:“當與公等上下相勖,以保此言。

    ”後複問神仙長年事,籓知帝且有所惑,極陳荒妄謾誕不可信。

    後入柳泌等語,果為累雲。

     河東節度使王锷賂權近求兼宰相,密诏中書門下曰:“锷可兼宰相。

    ”籓遽取筆滅“宰相”字,署其左曰:“不可。

    ”還奏之。

    宰相權德輿失色曰:“有不可,應别為奏,可以筆塗诏邪?”籓曰:“勢迫矣,出今日便不可止。

    ”既而事得寝。

     李吉甫複相,籓頗沮止。

    會吳少一陽一襲淮西節度,吉甫已見帝,潛一欲中籓,即奏曰:“道逢中人假印節與吳少一陽一,臣為陛下恨之。

    ”帝變色不平。

    翌日,罷籓為太子詹事。

    後數月,帝複思籓,召對殿中,事浸釋。

    明年,為華州刺史。

    未行,卒,年五十八,贈戶部尚書,谥曰貞簡。

     籓材能不及韋貫之、裴垍,然人物清整,是其流亞雲。

     韋貫之,名純,避憲宗諱,以字行。

    後周柱國夐八世孫。

    父肇,大曆中為中書舍人,累上疏言得失,為元載所惡,左遷京兆少尹。

    久之,改秘書少監。

    載曰:“肇若過我,當擇善地處之。

    ”終不肯詣。

    載誅,除吏部侍郎。

    代宗欲相之,會卒,谥曰貞。

     貫之及進士第,為校書郎,擢賢良方正異等,補伊阙、渭南尉。

    河中鄭元、澤潞郗士美以厚币召,皆不應。

    居貧,啖豆糜自給。

    再遷長安丞。

    或薦之京兆尹李實,實舉笏示所記曰:“此其姓名也,與我同裡,素聞其賢,願識之而進于上。

    ”或者喜,以告曰:“子今日詣實,而明日賀者至矣!”貫之唯唯,不往,官亦不遷。

     永貞時,始為監察禦史,舉其弟纁自代。

    及為右補阙,纁代為禦史,議者不謂之私。

    宰相杜佑子從郁為補阙,貫之與崔群持不可,換左拾遺,複奏:“拾遺、補阙為谏官等,宰相政有得失,使從郁議,是子而議父,殆不可訓。

    ”卒改它官。

    遷禮部員外郎。

    新羅人金忠義以工巧幸,擢少府監,廕子補齋郎,貫之不與,曰:“是将奉郊廟祠祭,階為守宰者,安可以賤工子為之?”又劾忠義不宜污朝籍,忠義竟罷。

    于是權幸側目。

     進吏部員外郎,坐考賢良方正牛僧孺等策獨署奏,出為果州刺史,半道貶巴州。

    久之,召為都官郎中,知制诰,進中書舍人。

    宰相裴垍嘗三奏事,憲宗不從。

    貫之曰:“公亦以進退決請乎?”垍曰:“奉教。

    ”事果見聽。

    垍因曰:“君異時當位于此。

    ”改禮部侍郎。

    所取士,抑浮華,先行實,于時流競為息。

    嘗從容奏曰:“禮部侍郎重于宰相。

    ”帝曰:“侍郎是宰相除,安得重?”曰:“然為陛下柬宰相者,得無重乎?”帝美其言。

    改尚書右丞,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遷中書侍郎。

     讨吳元濟也,貫之請釋鎮州,專力淮西,且言:“陛下豈不知建中事乎?始于蔡急而魏應也,齊、趙同起,德宗引天下兵誅之,物力殚屈,故硃泚乘以為亂。

    此非它,速于撲滅也。

    今陛下獨不能少忍,俟蔡平而誅鎮邪?”時帝業已讨鎮,不從。

    終之,蔡平,鎮乃服。

    初,讨蔡,以宣武韓弘為都統,又诏河一陽一烏重胤、忠武李光顔合兵以進。

    貫之谏諸将戰方力,今若置都統,又令二帥連營,則各持重養威,未可歲月下也。

    亦不從。

    後四年乃克蔡,皆如貫之策雲。

     帝以段文昌、張仲素為翰林學士。

    貫之謂學士所以備顧問,不宜專取辭藝,奏罷之。

    皇甫镈、張宿皆以幸進。

    宿使淄青,裴度欲為請銀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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