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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權戰勝了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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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水深火熱之中。

    經濟的蕭條和社會的動蕩使德國人民對魏瑪共和國徹底喪失了信心,轉而支持納粹成為國會的第一大黨,希特勒政府上台了。

     很多人誤認為納粹政權是一個獨裁政權,擁有着社會運作的所有權力,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一切社會資源,希特勒可以決定所有人的命運。

    實際上,作為政治家的希特勒必須依靠德國社會的四大權力平台的配合,才能運作政府。

     當時德國的社會權力平台,包括工業資本家、軍隊、官僚階層和容克地主階層。

    希特勒通過保證農産品利潤、管制農民工資、減少貸款利息和稅收,以及免交失業保險等一系列措施,保護容克地主階層的利益,并獲得了他們的支持。

     由于曆史上以普魯士軍官團為核心的軍隊勢力與容克地主階層淵源極深,普魯士軍官團的精英都是出身容克地主階層,保護容克地主階層使希特勒赢得了軍隊的支持。

     通過要求官僚階層的猶太人和反納粹的人士提前退休,大量納粹黨員成為公務員,加強了納粹的勢力。

     資本家在納粹上台後權力大增。

    這個階層的人士并沒有被大規模地組織起來,也沒有按照向某一個領袖盡忠這樣一種原則受到控制和制約。

    納粹政府基本上是不幹擾工業和商業自由運作的,而且納粹黨除了處在戰争的緊急狀态下之外,對于工業資本家總體而言也沒有太多的控制。

     傳統觀點認為,納粹德國實行的是一種國家資本主義和完全獨裁的政治體系,實際上這種認識并不準确,因為當時的德國并沒有真正建立起這樣一套組織模式。

    應該說,納粹德國的這套系統是一種專制資本主義,但不是獨裁資本主義,其主要特點是對整個社會進行有效的組織,在這樣的條件之下,各種社會行為和資源的調動主要是為了滿足資本主義追求利潤的目的。

    【17】日本和德國最大的不同是帝制皇權,日本不是依靠政黨和大選掌握政府,而是以自上而下方式,由天皇和強勢的軍部來主導,依靠對内策劃一連串暗殺、政變等恐怖事件,對外發動侵略戰争來擴大勢力和影響,建立軍事法西斯專政。

     日本“君主立憲”是由君主為主體的立憲,憲法隻是君主管理國家的手段,而不是對君主的制約。

    恰恰相反,憲法不僅要保護天皇,還要明确一套機制,使天皇的權力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天皇是“帝國元首”,由天皇任命内閣大臣,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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