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就成了"樂兒話"。
這個語言本身轉化的幅度沖不大,但是就因為對象不同了,它就由"刺兒話"變成了一種添彩兒的,喜慶的。
取樂的,讓你過節時聽完高興的……這本來是給你添"堵"的話,改在過節說,你就不覺得堵了,你就高興了。
我現在覺得它沒什麼,但它肯定或應該有一定的生命力,有一定的票房。
老俠:大衆文化要的就是票房,什麼能掏出人民兜裡的錢化來什麼。
王朔:但是這個東西長不了。
現在就能感到威脅它的那個東西正步步逼近。
就是現在的小孩呀,包括北京的小孩兒,已經是一口港台腔了,這是一種更強大的力量進來了——瓊瑤、金庸。
那會兒還談不上港台語言的普及化,現在不同了,孩子們都迷港台腔。
就說北京的"零點樂隊"吧,他們就管港台文化的到來叫新文化運動,它直接威脅到北京既有的說話方式。
小孩們在不知不覺中已經港台化了。
港台文化才是大衆文化的正根,舊中國的那點兒東西,全在它那兒啦!
老俠:就是上海灘的那些。
有個搞流行音樂評論的說,中國通俗歌曲有三個高峰:二三十年代上海灘的周璇,七十年代台灣的鄧麗君,八十年代北京的崔健。
我看前兩個高峰還能看見,至于崔健,他自己一直對通俗歌曲嗤之以鼻。
他的反叛性隻能赢得一時的大衆,無法長期讨好大衆。
王朔:人家進步得多快呀,随時間走。
而你崔健還在呐喊、吼叫,把嗓子弄劈了刺激得人家睡覺做噩夢。
本來,崔健唱那種旋律優美的歌特好聽,順着最初的路子走,今天就真是第三個高峰了。
但這個小子偏不。
你吼叫,大家隻拿聽歌當樂看,誰還買你的門票。
老俠:九十年代中期,崔健就意識到這點了。
他的《一無所有》大家都喜歡,一直喜歡。
一九八六年剛出現時,那歌特有震撼力,反抗着、迷惑着的青年人人說我一無所有。
後來都小康了,掙錢了,享樂了,又唱了那麼多年,連崔健自己也膩了。
那次在山東,聽衆齊聲高喊讓他唱《一無所有》。
崔健故意問:想聽什麼?下面高喊:"一無所有。
"崔健居然在台上說:我就他媽的不唱。
他是要保持與大衆的距離,盡量把自己跟那些隻想取悅大衆的歌手劃一道界線。
王朔:大衆文化的讨厭就在這兒。
崔健的那個《一無所有》本來是一個很原初的東西,沒有成心去媚俗,當時的流行也是作為一代人反叛的象征。
而現在卻成了一個經典流行歌!
就跟"甜蜜蜜"一樣了,在觀衆的心目中變成與港台歌星一樣的東西。
他不唱,就對了,不讓大衆有回味的樂趣,就扭着。
老俠:過去,剛開放那陣,劉心武的東西作為大衆文化,其合法性是建立在抽象的為人民服務上的。
可是現在就不同了,現在是越來越建立在錢包上,人數衆多就是合法性。
誰能攢一個活把大衆的錢從兜裡掏出來,誰就成功了。
大衆文化的東西全世界是共同的,它的實質是一體的。
法蘭克福學派對大衆文化充滿憤怒,現代化中的世俗化。
工業化與大衆文化成為主流是同步的。
而且在美國那種特别寬容的社會,再走極端的東西,隻要有大衆,它就會通過商業操作、商業包裝,把你變成流行的東西,由異端的抗争變成主流的消費。
享樂。
一進入商業渠道,一變成大衆文化中的時尚,哪怕喊破嗓子的嚎叫也會失去反抗的力量。
王朔:大衆文化還有一種無恥的地方。
比如像崔健有意識地反抗大衆趣味,不想取悅大衆。
馬上就會有樂評人出來說:你崔健已經老了,被時代抛棄啦,被觀衆抛棄啦。
成心刺激你,讓你重回大衆的懷抱。
你堅持自我,他們就會拿這些話來說你。
一般的人要一扛不住他這套話,就可能說:"我怎麼老啦,我隻要想唱,仍然可以讓很多人喜歡我。
你再瞧我下一個。
"于是,你咣當弄出一個,是有很多人喜歡,向你歡呼,但是又沒有了自己,又成為大衆文化的工具。
它有一種異化力量,挺大的,進去就很難出來。
老俠:你現在真的出來了嗎?我懷疑!
王朔:我采取一種最簡單的方式保持自己的獨立。
就是你不能讓他喜歡你,要讓他罵你,你才會知道:啊,我還沒融進去。
要是他停止罵我,我就不踏實了。
其實一九九二年時,有半年時間對我的贊揚聲挺大的,與罵我的聲音一半對一半。
那時我就警覺,怎麼都誇我?不對呀!這種誇,要麼有一些誤解,要麼就是不地道了。
那時我搞大衆文化,電視劇什麼的,正搞在興頭上呢。
所以我覺得要保持距離隻能采用這種簡單的方法。
但有的時候,可能我沒做到那麼不取悅,那麼拒絕,但我越來越不馴服,隻為了自我證明一下,我就要招人罵。
這一罵,我才覺得自己與他們勢不兩立。
老俠:怎麼勢不兩立,就是去電視台接受采訪?人們在電視上特爛的節目中見過你兩三次,有一次是北京電視台的《今晚我們相識》,有一次是你與劉毅然一起談電影,那時劉毅然剛當導演。
還有一次記不太清了。
除了你,在《今晚我們相識》上還見過王蒙、劉震雲等等。
好在你的回答總是還不像其他人那樣假。
女主持人問:"人們都說,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一個偉大的女人,你的創作與你妻子有什麼關系?"你的回答不是順着她誇自己的妻子,而是說:"我寫小說好像與我妻子沒什麼關系。
寫小說是我自個兒的事。
"咱不談别的,隻談電視。
它的力量真就那麼大嗎?這麼多"大腕"作家成為嘉賓?這些人真的需要用出鏡來證明自己嗎?而且還是那麼爛的欄目?不太知名的作家出鏡我還多少能理解,他們的名聲比你和王蒙小多了,嚴格地講,他們不屬于公衆人物,沒多少人知道,出出鏡擴大知名度也不算太丢人。
而你和王蒙就不一樣了,在北京或其他大城市,用家喻戶曉來形容你們的名聲也不太過分,普及率非常廣。
有了這種知名度,為什麼還去那麼個欄目?從根上講,一個真正的作家,壓根就不應該也不會想去那種電視欄目。
王朔:我的印象裡,那次采訪是在英達那家公司做的。
好像那個時候,就是朋友之間的事。
當然我那時也覺得電視是個非常好的傳播媒體。
那時候我也不寫東西,閑着沒事兒,有時候就去上一些亂七八糟的電視節目。
我當時也确實有這種想法:電視是一種保持名聲的東西,出名也不是什麼壞事,想出名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