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年輕人不就是反時代,變成了反動分子嗎?
老俠:現在的年輕人隻是追逐時尚而已,他們并不認真反抗什麼,甚至沒有懷疑地崇拜明星。
即便那些受過高等教育,有一點點憤世嫉俗的年輕人,做人也透着老奸巨猾的精明,知道什麼時候用刀子,什麼時候用玫瑰,新起來的這批人都不會傻到不計利害地憤世嫉俗的程度。
喜歡港台的人是淺薄,但在做人上總要比算到骨頭裡的憤世嫉俗者單純些。
給一個人剝皮的同時給另一個人買最新時裝,這種人學問越大越讒媚。
王朔:說年輕就代表未來,我不相信這一點。
曆史的進化不是直線的,過程中會有倒退,曆史不出現奇迹時也可以延續幾百年,在平庸中延續。
這些人就是庸庸碌碌的,越年輕人就越庸俗。
有好多人向我指出過這一點兒,我發現我怎麼跟他們說話越來越像。
比如我克制自己不使用"媚俗"這個詞,可我特别願意使。
我覺得沒有什麼比這更說明問題的了。
他們就是這樣。
當然,對俗,大家都是平等的,不是隻能我俗,不許别人俗。
我俗,我也不是個東西。
我搞影視的時候,搞大衆文化的時候,我就是獻媚,我就不是東西。
老俠:會不會你現在質世嫉俗把自己也放進去又變成另一種俗?一種用罵自己過去俗的方式證明自己的媚俗隻是一時糊塗、誤入歧途,其實自己原本不俗,打根上是個雅士,都是叫大衆文化鬧的?
王朔:你這麼說就有點兒不仗義,設圈套了,讓我怎麼也繞不出這個"俗",不給人洗心革面的機會,甚至連自己意識到的機會也要剝奪。
這點我還是有把握的,我可以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不會說隻是别人俗,我自己不俗。
我現在是另有想法的。
我那時搞過大衆文化,我有資格說這話。
大衆文化這東西就是俗,難弄誰俗,誰也跳不出大衆文化這掌心去。
這裡頭談不上什麼人文追求。
要說裡頭有什麼人文追求人文精神,都是扯蛋。
它無非是把傳統文化外來文化的東西投射到這上面,弄一層光彩,假裝是一種人文精神,追求真、善、美就是人文精神嗎?特别是大衆文化中的真、善、美。
不是。
那是公認的世俗道德标準,或是大人對孩子的一種要求和強制,說你應該學好,做個好人。
我甚至認為真善美這個詞組都不能成立,應該是假善美。
真醜惡。
我在大衆文化中混飯吃感受最深了。
你要搞美好和善良,你就得胡編,就要愣把人物給他向上提兩格,把他的境界愣向上提,使他有種覺悟,面對世俗誘惑時可以有一種光明磊落的态度。
老俠:這是一個修論,一種反諷,産生于大衆的世俗誘惑的大衆文化,追求的就是這誘惑,反而弄出些出污泥而不染的抗得住世俗的大衆英雄或楷模。
王朔:這就是大衆文化的無恥之處,打着紅旗反紅旗。
為什麼那些報上的人物寫不好,拍出來大家也不信,甚至招緻反感,就因為大家都有生活經驗,都可以觀察。
除非你真的反抗這東西,拒絕這東西,這種人才是真實的,在生活中見過的,甚至流露出反社會傾向的。
但這在大衆文化中是不可以的,你一定要和大衆文化合轍,才是跟着社會同步走,最起碼得是這樣。
老俠:大衆文化非常有吞噬力同化力,反英雄一旦流行,肯定要變成大衆英雄,當年的披頭士樂隊即如此。
崔健是被壓着,如果放開了,說不定也成又一個劉德華了。
除非有極為堅強的個性和極為清醒的頭腦,不,不是頭腦,是一個人天真的本能、反骨,才不會被吞噬。
被商業操作包裝成大衆英雄。
王朔:這全看你這個人個體的力量了。
我在大衆文化中打滾了幾年,我現在想離開它,卻重新陷入了一個誤區,不知道自己是幹嗎的了。
因為你在大衆文化裡面幹的時候,别人批判你,你會有很多借口。
比如,基本上我同意你的這種看法和批評,但我們很難,我們有審查呀,有資金的限制什麼的,演出也有操作上的困難呀……等等。
持可以說出一百條困難,告訴你為什麼我搞得這麼俗,就是沒辦法,隻能這麼俗,不是我原本就想這麼俗,而是被逼無奈這麼俗,我可以這麼解釋,可以給自己留一百條後路溜走。
但後來,我一出來,就覺得這些借口都不成立,别人說你俗,你就是俗了?你不能說我這東西本來是雅的,後來因為技術上的困難,沒搞好給搞俗了,這種邏輯并不成立。
在大衆文化中,你搞得再好也隻是個"好的俗",決不會好到不俗,"俗"是大衆文化的先天品質,就像有人一生下來就口齒不清。
當然,我說的這種俗也沒有多少貶義,也就是說在大衆文化中搞東西沒有多少創造性,複制而已,都是這種趣味這套路數,從古到今都這麼幹的。
老俠:你剛進去時就知道大衆文化的先天品質呢?還是後來感覺到的。
"咱也是一俗人"不是你應對别人批評時的擋箭牌嗎?被别人指責為俗總不如自己先說自己俗來得高尚。
有一陣子,滿世界都是"咱也是一俗人",就是想撈錢,想成為大衆明星,怎麼啦?别吃不着葡萄說葡萄酸,誰也不比誰雅多少。
這有點兒厚黑學的勁兒,拿屁股當臉反倒可以保全這張臉。
這也是那些大衆明星的殺手鋼。
王朔:剛進去時我還有自己的趣味,但這種趣味不行,你無法用你的趣味去影響他們,反而你要跟着他們的趣味走。
幹了以後,我就要重新确立一種趣味,改變自己。
久而久之,我發現自己不能接受這種大衆的趣味,我不能和這種趣味合拍,就是那種軟綿綿的、青春傷感的,至多是"為賦新詩強說愁"
或是哀歎青春不常在的幽怨,總之它的人生是樂觀的。
但我認為人生是悲觀的。
我要用樂觀的态度去寫東西,就覺得我太自欺欺人了,我自己都不信。
那種人生是樂觀的,你隻要積極進取,你就能有一個圓滿的結局,你就能使自己過得美好一些。
我不相信這個。
現在我不幹大衆文化了,就可以對自己更誠實一點兒。
我覺得港台文化不是好東西,我就要說它不是好東西。
但有兩種人不說它,有一種自诩高雅的人不說它,認為它過于低級,就這東西,誰說誰跌分兒,它本身就不存在追求,你還非說它庸俗。
另一種是老百姓不說它,它是老百姓的一部分,柴米油鹽醬醋茶,就是麻将一樣娛樂的東西。
老俠:你好像還和歌星們合作過,唱什麼歌?
王朔:沒有唱,就寫了點歌詞。
老俠:大衆文化真的是洪水猛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