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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誰的理想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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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共識,而不是靠生硬的教訓。

    否則,盡管有表面的順從,但從内心裡,那個強制性的标準大家都不認。

     老俠:有一種"交叉共識"就足夠了,也就是幾種意見或标準相互交叉,重疊的部分就是基本共識。

     王朔:所以有時候我覺得和有的人讨論沒法說到某一點上,他不會善意地與你讨論什麼,而是無窮地海闊天空,不着邊際,除了人身攻擊就再沒有誠實的東西了。

    沒有标準當然不行… 老俠:标準被人壟斷不行! 王朔:對。

    在這點兒上我并不想和别人争論。

    我想争論的僅僅是:舊價值舊标準舊信仰崩潰之後,在廢墟上重建價值标準,這個重建是怎樣的重建?是一夥有知識的人為社會提供,還是通過全社會成員相互間的平等的對話?我覺得,這個标準的建立隻能是後者。

    因為前者是可疑的,一群正人君子提出的标準都是可疑的,更何況在我們這兒,連正人君子都找不到。

     甚至對我而言,他們的标準與以前強制性的标準沒什麼區别。

     我從一開始就懷疑理想是什麼?它有沒有真僞之分?後來我看到一篇文章說理想之所以變成理想,是因為它不能被實現,它存在于遠處時才叫理想。

    或者說,就它的不能實現性而言才是理想。

     老俠:某些中國人對理想的理解也是實用主義的,極其功利。

    所以他們的理想是貶值的東西,把理想等同于世俗的欲望,具體的生活目的,比如想當個飛行員、科學家、作家。

    名演員、大款,想有豪華車大房子妻妾成群……這就是他們的理想。

    就像一些人的宗教感一樣。

    中國的神大都是由人轉化而來的,或叫人格神,一些人信神的目的極為功利:祈求長生啦、太平啦、多子多福啦、逢兇化吉啦……甚至有"擔水劈柴皆有佛性,風花雪月無論涅梁羅。

    "他們面對神不是用靈魂與神對話、忏悔,而是用物質去賄賂神,由傳統的燒香、磕頭。

    供食品到現在的供彩電供冰箱供汽車供錢。

    而西方人,走進教堂隻有懷中的一本《聖經》。

    人格神最危險。

    人必須崇拜神,決不能崇拜人,一崇拜誰有大災難。

     再說理想。

    不能實現的才是理想,能實現的就不是理想。

     理想對人的意義不在于它可以實現,變成現實的好處利益,而在于它為人類反省自身提供了一個絕對的尺度或參照系。

    理想來自現實的殘缺,它激發人們對現實的不滿、對自身的不滿,因而激發人們對自身和現實的懷疑和批判。

    西方的上帝與天堂之所以被弄得那麼絕對,地上之城與天上之城之所以絕對對立,而且這種絕對不能論證不能反駁,就在于它永遠是超現實的可望不可即的。

    人類和人創造的社會,需要一個高于人和世俗社會的參照系,人類正是通過自己給自己創造出一個更高的參照系來反觀自己和社會,通過這種反觀才能發現不完善的地方,才有切中要害的批判。

    天堂隻在虛無缥缈處,在天上,而人間、地上沒有天堂,永遠沒有。

    凡是企圖建立人間的塵世的世俗天堂的任何理想,隻要一投入實踐,都注定要創造出人間地獄。

    塵世災難。

     再說自由吧。

    它在西方有許多種定義,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除了宗教的天堂之外,自由是另一種理想,世俗的理想。

     它的價值不是讓你為所欲為,而在于它是你的一種生命原初狀态,當你受到種種外來的強制的束縛時,這種原初的狀态就要求擺脫束縛,進入一種自由狀态,也就是自我決定自我選擇。

     自由所允許的束縛隻有自律式的自我約束。

    西方的自由社會也有種種約束,道德的。

    法律的、宗教的,但這些約束在一個可以自我選擇的制度中,都能還原為一種自願的自我約束。

    道德是我選擇的倫理标準,法律是我投票認可的社會規則,宗教是我信仰的終極價值。

    所以,西方人說,自由是"免于強制性限制"的權利。

    但生命的那種原初狀态卻是永遠無法完全實現的,所以在自由制度下的人仍在争取自由。

    自由先于平等,它的優先性是無需論證的(和神一樣),"生而自由"。

    "天賦人權"就是自由的權利無需論證就天然合理。

    在此意義上,自由是理想,現實中的自由永遠是不完善的有待改進的。

    所以說,上帝或自由作為理想,不是光環,不是安慰,而是皮鞭,理想是一個邪惡的上帝,它就要鞭打你,讓你在痛苦中保持清醒,保持呼疑,保持一種批判的反抗的生命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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