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此教心。
不分生死粗細之相。
總就真如不守自性過患。
以為業識一際。
信滿不退際上開圓覺時。
頓翻生死際。
至妙覺朗然位也。
花嚴初心究竟佛專顯此釋耳。
問。
問。
第六斷惑義章中。
付明諸相應惑。
爾者始教大乘心。
五識相應貪嗔癡三惑。
可通分别俱生耶。
答。
章雲。
五識得起初三。
亦通分别及俱生(雲雲)問。
五識無分别與彼相應惑。
通分别俱生耶。
答。
章雲。
由用意識中邪師等三因引故。
得有分别起也(雲雲)問。
若依意識邪師等三因引者。
餘七種惑皆可起五識也。
何不爾乎。
答。
唯識論中。
五識唯三。
謂貪嗔癡。
無分别故。
由稱量等起慢等故(雲雲)但至意識三因引難者。
自本無分别故。
餘七種惑不起也。
意識中有随念計度分别故。
慢等相應耳。
問。
末那相應四惑。
但俱生不通分别。
有何故乎。
答。
分别之惑必依三緣生。
第七識無彼故。
唯俱生不通分别也。
問。
末那無邪師等三緣故但俱生雲事不明。
設自識雖無三緣。
傍意識力被引。
何不起分别惑。
例如五識無分别。
依六識三緣有分别起。
例難更齊等如何。
況唯識論中。
意識起時則二俱轉。
所謂意識及與末那(雲雲)轉識得智時。
又依意識轉染分為無漏。
是以非六七并起。
又斷之為無漏。
尤可被引第六識三緣也。
何強用自識無分别之故乎。
加之無相論中。
第二執識通被内煩惱。
見修所斷(雲雲)何雲會彼論文乎。
答。
凡付八識之斷煩惱。
以唯第六斷之義為正。
所以轉識相應之惑。
偏意識斷之。
轉染分自為無漏。
尤有其理。
故轉識得智起惑多少。
相應不相應更别也。
不可例同。
次唯意識起時則二俱轉之文。
顯不述二識相應。
忽難一定意識末那同時起。
正第七與第八可相應也。
仍此文非誠證欤。
次至無相論第二執識乃至見修所斷文者。
斷障章中。
彼文錯不可依用(雲雲)又準章下文。
今此無相論文。
終教意第七相應煩惱分粗細故。
粗雲分别。
細雲俱生也。
是則寄顯意也。
非始教心雲有通見修乎。
問。
問。
始教大乘心。
嗔煩惱可通三界乎。
答。
嗔唯欲界(雲雲)問。
若上二界無嗔煩惱者。
仁王經中說滅三有嗔等煩惱。
成實論亦應有嗔。
可會此經論所說乎。
答。
章次下文。
上二界煩惱。
皆是有覆無記性故(雲雲)然嗔煩惱是唯不善故。
唯限欲界也。
但至經論說者。
仁王般若言總意别也。
是注經心也。
成實存種子故。
可雲有三界故。
如此可會申也。
問。
問。
先斷分别有其三人。
所謂未離欲·倍離欲·已離欲也。
爾者後二人入見道時。
前十五心為初果向。
為當中二果向欤。
答。
倍離欲·已離欲者。
見道第十六心。
如次證一來·不還二果故。
定如次可雲中二果向也。
故瑜伽論中。
未知當知根當其三果向(雲雲)以知可雲中二果向也。
問。
唯次第證者思之。
超越者。
見道前十五心可雲初果向道也。
依之大乘義章中。
以超越前十五心判初果向。
如何。
答。
已倍離欲·已離欲人。
至見道第十六心。
如次證第二·第三果。
無設可雲中二果向也。
況瑜伽未知當知根定三果向乎。
但至大乘義章釋者。
違瑜伽釋者。
難依用欤。
但彼釋意者。
勘淨影餘處釋。
于見道者三果共向故。
定初果向也(雲雲)故可存此心也。
私雲。
淨影涅槃義記釋雲。
見道三果共向故。
雖超越者。
判初果向也(雲雲)可勘之。
問。
頓出離聖者。
得初果已。
頓斷三界。
漸除九品(雲雲)爾者以何地為依地乎。
答。
章雲。
依止未至定等(雲雲)問。
廣可依四根本定。
何限未至乎。
依之述記中。
通依四根本定(雲雲)如何。
答。
此聖者源出對法論說。
彼論已雲依止未至定。
故任本論文如此釋也。
但廣通四根本定。
何強遮之乎。
問。
問。
超前三果得第四果可有乎。
答。
不可有。
問。
聖者意樂不定。
何應得第四果者無之乎。
況廣賢聖章中。
瑜伽·對法更一種超前三果。
如彼廣說(雲雲)加之涅槃經。
時須拔陀羅。
此稱善來比丘。
須發忽堕證羅漢果。
是豈非直證第四果者乎。
又處胎經中。
或有衆生。
從凡夫地。
不向信地·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
取阿羅漢(雲雲)更不向前前三果取羅漢。
豈非超前三果類耶。
答。
超前三果得第四果者。
不可有也。
凡雲非想一地等智不知。
又述世道無容離有頂故。
六行智力才伏八地修惑。
非無漏智無斷有頂惑。
此大小常途道理。
自他共許性相也。
但至賢聖章文者。
先德述此事。
超前三界人。
對法論中無此說故。
一種超前三果者。
恐廣章文誤也。
況彼章文。
上前之三果可有超義。
必非第四。
以有頂惑非世間道能伏滅故(雲雲)明知廣章意。
不許超前三果得第四果者也。
次至涅槃時須拔陀羅者。
勘彼後分文。
得法眼清淨(雲雲)是則小乘初果益欤又增壹阿含中。
即于座上得法眼淨(雲雲)此等所說無顯判無超前三果者也。
次至處胎經之說者。
于凡位斷三空以還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