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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了義疏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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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紹明筆受 三時學會清淨居士口授 般若波羅蜜多是梵語,此語的意義,就是無分别智。

    一切凡夫所見所聞所覺所知一切事物,有種種的分别。

    都不能離種種言說,不能親證事物真相。

    雖有聰明智慧,決看不透事物真理。

    因為彼智是依言說而起的。

    有言說就有分别。

    雖說有智,也是有分别智。

    分别愈多,離真相愈遠,知真理愈難。

    作用雖有,道理不是真實的。

    科學發明,愈有愈多,究不外乎言說的分别,及自心上假想的作用。

    決定不知事物真相真理。

    這是斷然無疑的。

    佛說無分别智,理正與此相反。

    因為事物真相真理,決不為我們自心所想而成就,也不為我們語言所說而可知。

    事物既有離言說的本來面目,非有離言說智慧不能知道的。

    這離言說智慧,就是佛說的無分别智。

     佛的無分别智,是圓滿的,是究竟的,是無上的。

    何以能如此呢?因為此智是從金剛喻定所生。

    金剛喻定是一切定心中最為殊勝的。

    諸佛如來皆依此定斷盡一切微細分别,和微細煩惱。

    鋒利無比,喻如金剛。

    能斷一切難破之物,不為一切所障。

    所以此定叫做金剛喻定。

    佛的無分别智,從此能斷金剛喻定所生。

    有了此智,方能攝受諸菩薩摩诃薩,方能付囑諸菩薩摩诃薩。

    這就是此經綱領要義。

    所以此經叫做《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

     世尊說法,有三時的分别。

    第一時為聲聞人說苦谛集谛滅谛道谛因果染淨的差别。

    苦谛是染果,内身外界一切法是,集谛是染因,煩惱和業一切法是,滅谛是淨果,煩惱滅業滅内身滅所證得一切法是,道谛是淨因,能令煩惱滅業滅一切法是。

    第二時為大乘人說一切法空。

    因一切法都是言詞所說,應依言詞了解所說的真義,切不可不解真義,而迷執整個的言詞。

    所以佛說一切法空的道理。

    然此所說不甚明顯,所以空教名未了義。

    第三時為一切乘人說一切法非有非空。

    因為說有說空,皆是分别。

    不可因說有便執為有,因說空便執為空。

    真實法體上是無有分别的。

    所以佛于此時說一切法,如實而說,盡理而說。

    無有種種争論之餘地。

    所以此說名真了義。

    現在講此般若,是不了義經。

    應依《解深密》等了義經論,解釋此經所未了義。

    所以有了義疏的著作。

    其中援引經論原文,是有根據的,不是随自意解的,有參看的必要。

    今為初學直說道理,用語體淺顯解釋,叫做了義疏淺解。

    避免經論繁難的原文,略而不引。

     以下講解經文。

    先分科判,後解文句。

    全經大文,科為三分。

    一因緣請說分,二正廣分别分,三說已奉行分。

    佛的說法,有兩種的差别。

    一是不請而說,二是有請而說。

    此經因具壽善現請說為其因緣,所以最初謂為因緣請說分。

    分五。

    一衆會時處,二集會威儀,三善現請問,四世尊許說,五善現欣聞。

     此中大文科分為三 甲一因緣請說分五 乙一衆會時處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逝多林給孤獨園,與大苾刍衆千二百五十人俱。

    】 【佛告善現:于汝意雲何?如來昔于燃燈如來應正等覺所,頗有少法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作是語已。

    具壽善現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者,如來昔于燃燈如來應正等覺所,無有少法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說是語已。

    佛告具壽善現言:如是如是。

    善現!如來昔于燃燈如來應正等覺所,無有少法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善現!如來昔于燃燈如來應正等覺所,若有少法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善提者,燃燈如來應正等覺不應授我記言:汝摩納婆于當來世名釋迦牟尼如來應正等覺。

    善現!以如來無有少法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燃燈如來應正等覺授我記言:汝摩納婆于當來世名釋迦牟尼如來應正等覺。

    】 [科判]自下廣攝伏心分三。

    一應修勝解,二應觀真實,三應離言執。

    因為未成熟菩薩,最初應于無有少法修習勝解,所以此位菩薩名勝解行住菩薩。

    于中分二。

    一解無我理,二解唯識理。

    解無我理分二。

    一舉如來,二明菩薩。

    舉如來分二。

    一無能證因,二有所證果。

    今無能證因。

    因為如來所證的大菩提果,不是有能證的因。

    但是斷了二障,說為所證的果,所以此果不說有能證因。

    舉此如來無能證因,證知發趣菩薩乘者無有少法的道理,令生勝解。

     [釋文]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無上正等菩提。

    此是如來所證的果。

    就是斷了二障所說的果。

    這果不是從因生的。

    因為不是有為法的緣故。

    若說這果非無因生,那便有因有果,有生有滅,同于一切有為法的幻相。

    就不應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了。

    所以此果但是假名,無有少法為能證的因。

    這就是佛所說的實義。

    燃燈如來應正等覺,為釋迦牟尼如來授記;亦是因為釋迦牟尼如來證知無有少法的道理,能修菩薩正行,所以授記于當來世名釋迦牟尼如來應正等覺。

    若有少法,便是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障礙。

    便不應為燃燈如來授記成佛。

    文中先後反複重說,為令了知菩薩位中無有少法為能證因,應生勝解。

     壬二有所證果二 癸一标義 【所以者何?善現!言如來者,即是真實真如增語。

    言如來者,即是無生法性增語。

    言如來者,即是永斷道路增語。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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