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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但不敢确定。

    我下坡開了一個半街區,在路口拐彎,重新上坡。

    沿着人行道隐約飄來口哨聲,然後是腳步聲。

    我違規靠着路邊的一輛車停下,從兩輛車之間下車,貓低身子。

    我從口袋裡掏出卡門的小左輪。

     腳步聲越來越響,口哨聲越吹越歡。

    沒多久,皮坎肩出現了。

    我從兩輛車之間走出來,說:“有火嗎,哥們兒?” 年輕男人猛地轉向我,右手擡起來伸進皮坎肩。

    在圓形大燈的照耀下,他的眼睛閃着濕漉漉的光芒。

    潮乎乎的黑眼睛狀如杏仁,英俊的面龐膚色蒼白,波浪卷的黑發在額頭上壓得很低,有兩個小尖。

    小夥子确實非常英俊,正是蓋格店裡的那個小夥子。

     他站在那兒沉默地盯着我,右手放在皮坎肩邊緣,但還沒伸進去。

    我垂着胳膊,小左輪緊靠身體。

     “你肯定很想念你的女王。

    ”我說。

     “滾——你的。

    ”小夥子輕聲說,一動不動地站在停着的車輛和人行道内側五英尺高的擋土牆之間。

     警笛聲順着漫長的坡道遠遠地飄上來。

    小夥子的腦袋猛地轉向那聲音。

    我邁步逼近他,槍伸進他的皮坎肩。

     “選我還是選警察?”我問他。

     他的腦袋朝側面一歪,像是挨了我一耳光。

    “你是誰?”他怒吼。

     “蓋格的朋友。

    ” “給我滾遠點,狗娘養的。

    ” “這是一把小手槍,孩子。

    我一槍打穿你的肚臍眼,你三個月都沒法下地走路。

    但你會恢複過來的。

    然後你就可以自己走進昆廷那個漂亮的新毒氣室了。

    ” 他說:“滾——你的。

    ”他的手伸進皮坎肩。

    我的槍朝他肚子使勁一戳。

    他輕輕地長出一口氣,手從皮坎肩裡取出來,無力地垂下去。

    他寬闊的肩膀也塌了下去。

    “你要幹什麼?”他耳語道。

     我伸手到皮坎肩裡取出他的自動手槍:“上我的車,小子。

    ” 他從我身旁擠過去,我從背後推了他一把。

    他鑽進我的車。

     “駕駛座,小子。

    你開車。

    ” 他挪到方向盤後面,我坐進他旁邊的座位。

    我說:“先讓巡邏車開上去。

    他們會以為我們聽見警笛就讓開了。

    等他們過去了,你掉頭下山,咱們回家。

    ” 我收起卡門的槍,用自動手槍盯着男孩的肋骨。

    我隔着車窗向後看。

    警笛的嗚嗚聲已經非常響了。

    兩盞紅燈出現在馬路中央。

    它們變得越來越大,最後合二為一,警車呼嘯而過,發出各種狂亂的怪聲。

     “咱們走。

    ”我說。

     年輕人開車掉頭,沿着山坡向下開。

     “咱們回家,”我說,“拉維恩台路。

    ” 他光滑的嘴唇陡然一顫。

    他向西拐彎,上了富蘭克林大街。

    “你真是個一根筋。

    叫什麼名字?” “卡羅爾·隆格朗。

    ”他死氣沉沉地說。

     “你殺錯人了,卡羅爾。

    你的女王不是喬·布羅迪殺的。

    ” 他對我說了三個字,繼續向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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