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但不敢确定。
我下坡開了一個半街區,在路口拐彎,重新上坡。
沿着人行道隐約飄來口哨聲,然後是腳步聲。
我違規靠着路邊的一輛車停下,從兩輛車之間下車,貓低身子。
我從口袋裡掏出卡門的小左輪。
腳步聲越來越響,口哨聲越吹越歡。
沒多久,皮坎肩出現了。
我從兩輛車之間走出來,說:“有火嗎,哥們兒?”
年輕男人猛地轉向我,右手擡起來伸進皮坎肩。
在圓形大燈的照耀下,他的眼睛閃着濕漉漉的光芒。
潮乎乎的黑眼睛狀如杏仁,英俊的面龐膚色蒼白,波浪卷的黑發在額頭上壓得很低,有兩個小尖。
小夥子确實非常英俊,正是蓋格店裡的那個小夥子。
他站在那兒沉默地盯着我,右手放在皮坎肩邊緣,但還沒伸進去。
我垂着胳膊,小左輪緊靠身體。
“你肯定很想念你的女王。
”我說。
“滾——你的。
”小夥子輕聲說,一動不動地站在停着的車輛和人行道内側五英尺高的擋土牆之間。
警笛聲順着漫長的坡道遠遠地飄上來。
小夥子的腦袋猛地轉向那聲音。
我邁步逼近他,槍伸進他的皮坎肩。
“選我還是選警察?”我問他。
他的腦袋朝側面一歪,像是挨了我一耳光。
“你是誰?”他怒吼。
“蓋格的朋友。
”
“給我滾遠點,狗娘養的。
”
“這是一把小手槍,孩子。
我一槍打穿你的肚臍眼,你三個月都沒法下地走路。
但你會恢複過來的。
然後你就可以自己走進昆廷那個漂亮的新毒氣室了。
”
他說:“滾——你的。
”他的手伸進皮坎肩。
我的槍朝他肚子使勁一戳。
他輕輕地長出一口氣,手從皮坎肩裡取出來,無力地垂下去。
他寬闊的肩膀也塌了下去。
“你要幹什麼?”他耳語道。
我伸手到皮坎肩裡取出他的自動手槍:“上我的車,小子。
”
他從我身旁擠過去,我從背後推了他一把。
他鑽進我的車。
“駕駛座,小子。
你開車。
”
他挪到方向盤後面,我坐進他旁邊的座位。
我說:“先讓巡邏車開上去。
他們會以為我們聽見警笛就讓開了。
等他們過去了,你掉頭下山,咱們回家。
”
我收起卡門的槍,用自動手槍盯着男孩的肋骨。
我隔着車窗向後看。
警笛的嗚嗚聲已經非常響了。
兩盞紅燈出現在馬路中央。
它們變得越來越大,最後合二為一,警車呼嘯而過,發出各種狂亂的怪聲。
“咱們走。
”我說。
年輕人開車掉頭,沿着山坡向下開。
“咱們回家,”我說,“拉維恩台路。
”
他光滑的嘴唇陡然一顫。
他向西拐彎,上了富蘭克林大街。
“你真是個一根筋。
叫什麼名字?”
“卡羅爾·隆格朗。
”他死氣沉沉地說。
“你殺錯人了,卡羅爾。
你的女王不是喬·布羅迪殺的。
”
他對我說了三個字,繼續向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