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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勞格斯駕着那輛征用來的加大馬力的山比姆?托伯特汽車,不顧危險地在夜間高速行駛。

    蘇格蘭的公路崎岖而多彎,由于下雨,路面變得十分濕滑;在一些低窪的地方,積水有兩三英寸深。

    滂沱大雨淌過擋風玻璃。

    在一些沒有遮蔽的山頂上,勁風大得仿佛要把汽車吹下公路。

    布勞格斯向前探着身子,透過由雨刷在擋風玻璃上刮出的一小塊空間,緊盯着車頭燈在如注的大雨中照出的一小段路面,就這樣開了一英裡又一英裡。

    在愛丁堡的北邊,他軋死了三隻野兔;每當輪胎碾過那些小小的身體時,都會颠一下,讓他感到惡心。

    他沒有減速,隻是納悶,野兔是不是通常都在夜間出沒。

     過分緊張讓他頭痛,他的坐姿則讓他背疼。

    他還感到餓。

    他打開車窗,讓冷風吹進來,想以此保持頭腦清醒,但掃進來的雨水太多,他被迫立即又把窗戶關上。

    他想到了“針”:一個身穿運動服、手捧獎杯笑眯眯的年輕人。

    費伯正在赢得眼前這場比賽。

    他搶先了四十八小時,而且隻有他自己才知道要走的線路。

    要不是賭注這麼高,他媽的這麼高,布勞格斯倒還蠻高興和這家夥賽上這一場的。

     他不知道,如果他和“針”面對面的話,他會怎麼辦。

    他想:我會在那壞蛋動手殺我之前先擊斃他。

     費伯是個行家,和那種人較量可不能手忙腳亂。

    大多數間諜都是業餘的:他們要不是失望的左派或右派革命者,就是對間諜工作心存浪漫幻想的人;要不是貪婪的男子、癡情的女子,就是遭到威逼利誘的倒黴鬼。

    而專業的間諜雖然為數不多,卻相當危險,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對手也是冷酷無情的。

     布勞格斯駛進阿伯丁時,還差一兩個小時才天亮。

    他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這樣對路燈感激不盡,盡管遮着燈罩,燈光昏暗。

    他不知道警察局在哪裡,街上也沒人可以給他指路,于是他就繞着城找,終于看到了熟悉的藍色電燈(也是昏暗的)。

     他停下車,冒雨沖進大樓。

    大家正在等他。

    高德裡曼已經打來電話,他現在可真成了上司了。

    布勞格斯被帶到阿蘭?金凱德探長的辦公室。

    金凱德五十多歲,他的房間裡還有另外三名警察。

    布勞格斯和他們一一握手,但随即忘記了他們的姓名。

     金凱德說:“你從卡萊爾來得也真夠快的了。

    ” “我差點沒死在路上呢。

    ”布勞格斯回答說。

    他坐下去:“要是你們能幫我弄來一份三明治……” “當然。

    ”金凱德把頭探出門去,喊了句什麼。

    “馬上就來。

    ”他告訴布勞格斯。

     辦公室的牆壁刷成了灰白色,地闆是木頭的,家具簡陋:一張辦公桌、幾把椅子和一個檔案櫃。

    布置很單調:沒有魚,沒有裝飾品,沒有個人色彩的任何東西。

    地闆的一個托盤上有幾個髒杯子。

    空氣中煙味很濃,嗅起來像是人們工作了一整夜的地方。

     金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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