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勞格斯駕着那輛征用來的加大馬力的山比姆?托伯特汽車,不顧危險地在夜間高速行駛。
蘇格蘭的公路崎岖而多彎,由于下雨,路面變得十分濕滑;在一些低窪的地方,積水有兩三英寸深。
滂沱大雨淌過擋風玻璃。
在一些沒有遮蔽的山頂上,勁風大得仿佛要把汽車吹下公路。
布勞格斯向前探着身子,透過由雨刷在擋風玻璃上刮出的一小塊空間,緊盯着車頭燈在如注的大雨中照出的一小段路面,就這樣開了一英裡又一英裡。
在愛丁堡的北邊,他軋死了三隻野兔;每當輪胎碾過那些小小的身體時,都會颠一下,讓他感到惡心。
他沒有減速,隻是納悶,野兔是不是通常都在夜間出沒。
過分緊張讓他頭痛,他的坐姿則讓他背疼。
他還感到餓。
他打開車窗,讓冷風吹進來,想以此保持頭腦清醒,但掃進來的雨水太多,他被迫立即又把窗戶關上。
他想到了“針”:一個身穿運動服、手捧獎杯笑眯眯的年輕人。
費伯正在赢得眼前這場比賽。
他搶先了四十八小時,而且隻有他自己才知道要走的線路。
要不是賭注這麼高,他媽的這麼高,布勞格斯倒還蠻高興和這家夥賽上這一場的。
他不知道,如果他和“針”面對面的話,他會怎麼辦。
他想:我會在那壞蛋動手殺我之前先擊斃他。
費伯是個行家,和那種人較量可不能手忙腳亂。
大多數間諜都是業餘的:他們要不是失望的左派或右派革命者,就是對間諜工作心存浪漫幻想的人;要不是貪婪的男子、癡情的女子,就是遭到威逼利誘的倒黴鬼。
而專業的間諜雖然為數不多,卻相當危險,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對手也是冷酷無情的。
布勞格斯駛進阿伯丁時,還差一兩個小時才天亮。
他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這樣對路燈感激不盡,盡管遮着燈罩,燈光昏暗。
他不知道警察局在哪裡,街上也沒人可以給他指路,于是他就繞着城找,終于看到了熟悉的藍色電燈(也是昏暗的)。
他停下車,冒雨沖進大樓。
大家正在等他。
高德裡曼已經打來電話,他現在可真成了上司了。
布勞格斯被帶到阿蘭?金凱德探長的辦公室。
金凱德五十多歲,他的房間裡還有另外三名警察。
布勞格斯和他們一一握手,但随即忘記了他們的姓名。
金凱德說:“你從卡萊爾來得也真夠快的了。
”
“我差點沒死在路上呢。
”布勞格斯回答說。
他坐下去:“要是你們能幫我弄來一份三明治……”
“當然。
”金凱德把頭探出門去,喊了句什麼。
“馬上就來。
”他告訴布勞格斯。
辦公室的牆壁刷成了灰白色,地闆是木頭的,家具簡陋:一張辦公桌、幾把椅子和一個檔案櫃。
布置很單調:沒有魚,沒有裝飾品,沒有個人色彩的任何東西。
地闆的一個托盤上有幾個髒杯子。
空氣中煙味很濃,嗅起來像是人們工作了一整夜的地方。
金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