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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表弟每周六晚上都會來這裡和安田下棋的話,估計也不會選在這一天動手吧。

    因為社長和高木的關系不好,所以安田也擔心,若老闆知道自己每周都和高木下棋會生氣,所以就沒有對外聲張。

     “事發後,安田裝作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接待了高木,一直陪他下到11點多。

    但是社長的屍體就躺在自己家中,所以安田心裡一定十分慌亂,高木才會自以為當天狀态很好而取得連勝。

    其實恐怕還是因為剛剛才殺了人的安田心亂如麻、無心戀戰吧。

    不過,多虧了高木的來訪,安田才有了不在場證明。

    ” 原來如此!從8點25分到11點之間,高木祐介一直在和安田下棋,如此一來,不僅高木的不在場證明成立了,就連安田也有了不在場證明。

     绯色冴子提出再次搜查的時候,特意指派寺田聰去找高木,原來并不是因為懷疑高木,而是在懷疑和高木一起下棋的安田啊!之所以會追問兩人對弈的勝負,也是因為若是安田真的殺了人——哪怕隻是因為防衛過當——那麼他的心中一定會有所動搖,而這必然會影響棋局的勝負。

     “當高木祐介離開之後,安田便将社長的屍體搬到車上,趁着月黑風高将其扔到荒川河岸的江北橋綠地。

    也許是鳥井警部補給安田打了電話,威脅說知道是他殺死了社長,安田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對于警部補而言,不知道社長屍體的下落肯定也惴惴不安。

    更何況,如果那部預付費手機還在社長身上,發現屍體的同時也就意味着自己的暴露。

     “順便提一句,至于犯人為什麼要把社長的手機帶走這個謎團,實際上是社長先前就把自己的手機交給了僞裝成自己樣子的鳥井警部補,所以在遭受反殺時,手機根本就不在身邊,而犯人也就無法将其帶走了。

     “大約又過了一個月,安田酩酊大醉,在自家洗澡時溺亡,據說事發之前安田一直處于神經衰弱的狀态,飲酒過度。

    但那并不是因為他作為營業部長為了平息事件四處奔波造成的壓力過大,而是源于殺害社長的罪惡感吧。

    ” “但是,有一點我不太明白。

    社長為什麼要殺死安田俊一呢?鳥井警部補又為何會支持社長的犯罪計劃?社長、安田和鳥井警部補之間應該也沒什麼交集吧?” “在恐吓信寄來之前,社長、安田和鳥井警部補之間的确沒有什麼交集。

    但是恐吓信送到之後,作為受害企業的社長、營業部長和搜查員之間就有了接觸。

    而社長和鳥井警部補想要殺死安田的理由,恐怕就是在收到恐吓信之後才産生的。

    ” “這麼推測也不是沒有可能……但是,就算我們知道産生殺念的時間,但是殺人理由呢?” “關于這個問題,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可以推測出來的。

    安田的反殺或許可以算得上是正當防衛,但他沒有将事情的原委告訴警方,因為即便被視為防衛過當,其罪責也無法逃脫。

    這是因為,如果警方發現社長想要殺死安田一事,總得說出個理由吧。

    而社長之所以想要殺死自己的理由,安田是無論如何都不想公之于衆的。

    ” “社長想要殺死安田的理由,是和安田背後的黑料有關吧?” “沒錯。

    安田自身的黑料,應該是在收到恐吓信之後才産生的,而且還與社長、鳥井警部補脫不了幹系。

    順藤摸瓜,就不難推測,一定是安田、社長和警部補三人共同犯下了見不得人的罪名。

    一開始,三個人達成一緻決定保持沉默,但後來安田按捺不住想要将真相公之于衆,所以社長和警部補決定殺人滅口。

    這就讓我想到了身為營業部長的安田,要與社長以及特殊犯罪搜查課的搜查員一起開車去各個發現鋼針面包的超市進行例行調查的事情。

    在現場調查的往返途中,理所當然,社長和安田應該是搭乘搜查員駕駛的警車。

    而如果那個搜查員是鳥井警部補的話呢?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那輛警車肇事逃逸了呢?” “肇事逃逸?” 寺田聰将目光轉向擺放在绯色冴子辦公桌上的“武藏村山市三木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案”的案卷資料。

     “這個假設可能有些大膽,但我還是決定調查一下是否有相符的肇事逃逸案發生。

    那個肇事逃逸案應該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時間在中島面包公司的産品被插進鋼針的2月1日以後,直至中島社長遇害的2月21日之前;第二,如果是在去各個發現鋼針面包的超市進行例行調查時出的事,那就應該是在去超市的路上或者是從社長家到中島面包公司的路上發生的。

    于是我試着通過CCRS去查找能夠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肇事逃逸案,功夫不負有心人,事情的真相終于浮出了水面。

    ” 绯色冴子指了指桌子上的搜查資料。

     “三木有一家名叫谷川的超市,那裡曾發現過插入鋼針的面包。

    根據中島面包公司企業恐吓·社長遇害案的搜查資料記載,2月12日的下午5點鐘,中島社長和安田曾前往這家超市進行現場調查。

    此後,鳥井警部補将二人送回位于品川站前的中島面包公司總部。

    如果考慮在這個時候發生了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案,各方面剛好能夠卡得上。

    鳥井警部補請求社長和安田對這起事故保持沉默。

    雖然不是自己開車出的事故,但考慮到當時正是恐吓事件的關鍵時期,如果爆出這種事故,恐怕中島面包公司的社會形象又會大打折扣,于是社長和安田便同意了警部補的請求。

    就這樣,他們兩人成了肇事逃逸的共犯。

    然而沒過多久,安田良心發現想要自首,便對社長和鳥井警部補說自己無法再保持沉默了。

    可這麼一來,一切就全完了。

    于是警部補便和社長商量了一下,決定利用企業恐吓事件制造不在場證明,借此将安田滅口,以絕後患。

    ” “但是,鳥井警部補和中島社長,又是怎麼知道交易現場的那座廢棄别墅的存在的呢?” “坦白說,我也不知道。

    也許,中島面包公司曾經計劃在包括廢棄别墅在内的一帶建造工廠。

    别忘了,三村不動産之所以會在那一帶建造奧特萊斯折扣商場,也是看上了那裡地域廣闊、再往前一點就是主幹道的地理優勢吧。

    面包公司和奧特萊斯一樣,都看重工廠布局。

    在計劃建造工廠時,中島社長也曾來視察過,也許就是在那個時候知道了廢棄别墅的存在。

    遺憾的是,建造工廠的計劃因為某種理由而擱置了,不過社長倒是還記得那間别墅,于是就借此實施了犯罪計劃。

    不管怎麼說,兩人設計了在交易現場利用别墅作為不在場證明的計劃。

    這是第一步。

    而第二步,就是寄出了第二封恐吓信。

    ” “第二封恐吓信?難道不是寄第一封的人寄的嗎?” “沒錯。

    你之前不還提出了一個疑問,覺得僅僅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而把鋼針插入自家公司生産的面包當中,是手段和目的的不平衡嗎?确實,真的有點失衡。

    如果是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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