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搖頭。
急救隊員将被害人擡上擔架。
很快,警察也趕到了,當場對情況進行了簡單的了解。
三人都給警察留下了住址和名字。
京子和另外一位男性都做證說,是一個留着長發、穿着紅色連衣裙的年輕女性将被害人推了下去。
“那她之後往哪個方向逃了?”
二人都歪着頭思考了一會兒。
“不好意思,當時太混亂了,不太記得往哪個方向跑了。
”
“那位先生知道嗎?”警察詢問二吉。
二吉也記得紅衣女的事,但那是虛假的記憶,事實上,把人推下去的是那個操縱記憶的怪人。
“非常抱歉,我有記憶障礙,無法做證。
”
“還沒過去那麼長時間,應該沒關系吧?”京子說道。
“是,我還記得,但再過一會兒就會忘記,所以我覺得,現在做證了也沒什麼意義。
”
“我可以為你做證,你提供過證詞。
”
現在說出“見過年輕女性”,就會增加另外兩人證詞的可信度,正中怪人下懷。
可又不能說出真相,否則别人會覺得是我的病情惡化了。
“非常抱歉,或許您會覺得我這個人太固執,但我還是決定不做證。
”
“難辦啊。
”聽到二吉的回答,警察有些為難,“那就認定您不否認這二位的證詞,這樣沒問題吧?”
有問題。
不過二吉也沒有别的辦法,隻得默默點頭。
“那麼,提供證詞的二位,之後或許還需要請求你們的協助。
而田村先生無法協助,是這樣對吧?”
“是的。
”二吉的回答斬釘截鐵,“另外,我可以回教室了嗎?我想在記憶消失前寫在筆記本上。
”
“那個筆記本能讓我們看一下嗎?”
“絕對不行,上面有我的個人隐私。
”
“我明白了。
”警察表示遺憾。
二吉火速趕回教室,開始往筆記本上做記錄。
如果筆記上的内容是正确的,自己就是第三次遇到那家夥了。
他還記得我嗎?對那家夥而言,其他人或許微不足道,但也沒有證據證明,他不記得我了。
也許平日裡也會遇到,所以對他來說,我或許已經是熟面孔了。
擺在二吉面前有兩條路,要麼積極戰鬥,要麼盡量不引起那家夥的注意,忍氣吞聲。
當然,戰鬥是完全沒有勝算的,就算忍氣吞聲,自己的病也是一個難題。
要是在那家夥面前表現出不自然的态度,患病這件事就很有可能被察覺。
到時候他也會發現,我平時會将遇到的事詳細記錄在筆記本上。
筆記本被搶走,生活就過不下去了,更可怕的是會被那家夥判定為危險人物。
一旦認定我會壞他的事,相信他很快就會出手。
從筆記本上記錄的内容來看,那家夥隻要心中有一點不快,或是一時興起,就會殺人。
·遇到怪人也絕對不能表現出來。
·在怪人面前不要拿出筆記本。
·在那家夥面前,要盡量避免做出會讓認識的人提到自己患有順行性遺忘症這件事的舉動。
最後一項要想做到将會非常難,但同時也很重要。
從那家夥的能力的特性來看,有極大的可能性會對我的能力感興趣。
僅僅是這樣,就非常危險了。
要盡量不引起那家夥的注意,度過這一生。
但這有可能嗎?不,現在該考慮的不是有沒有可能,而是要竭盡全力實現目标。
這就是我唯一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