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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趕時間的人</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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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工作在沈陽,工錢一天三塊五,内容是用羊角錘起出舊方木裡的釘子,再把釘子取直。

     那是1988年,他19歲,三年前剛從初中辍學。

    工地的電鋸聲震耳欲聾,工友大都三十出頭,湊一塊兒下象棋,打撲克,談論女人。

     他融不進去,閱讀、寫作成為唯一的消遣。

    每天收了工,工友去公園玩,王計兵就坐在附近的書攤旁,讀雜志裡的短篇小說。

    他讀到三毛,讀到她在沙漠裡,把輪胎做成椅墊。

    好奇坐在上面的感覺,後來每回看到修車攤,他都會讨要廢棄的輪胎。

     1990年,王計兵回到江蘇老家,開始幫着父親,在村裡的沙河撈沙。

     父親的撈沙船,簡易到像塊折起來的鐵皮,不能坐人,一年到頭,他都泡在水裡。

    河裡全是流動的沙子,人一走動,更多的沙翻騰起來。

    每天剛一下水,四肢都被打得發痛;撈完一船沙,身體就變麻木,再沒任何感覺。

    一船能裝一噸多沙,三船能裝一車,他一天能撈三車,共賣九元。

    夜晚躺上床,手和腳都痛得像火燒,往外滲血。

     那是一生中最迷茫的時間。

    他想不通,“這一輩子為什麼要這樣?” 情緒是食糧,閱讀、寫作就是儲糧的倉庫,防止他年輕的身體被撐爆。

    他把父親給他買毛衣的錢拿來買書,又模仿書裡的手法寫作,記錄身邊的人和事。

     幹活時,他随身帶支圓珠筆,放在内袋,沒有别在胸前的原因是不好意思。

    他一個農民,“挂一支筆在身上,裝什麼”,畢竟“那是文化人身份的象征”。

     撈沙休息的間隙,有了靈感,他就把句子寫在紙上、手上,甚至是裝午飯的袋子上。

    最“瘋狂”的一次,他脫下身上的黑白條紋長袖衫,在白條上寫,密密麻麻,寫滿兩個袖子。

     寫得多了,也會想被看見。

    1991年,他嘗試投稿,陸續發表十多篇微型小說。

     這是一個很大的鼓舞。

    那以後的白天,他繼續在河裡撈沙,其餘時候,都窩在自家桃林的一個小屋裡創作長篇小說,連續八九個月。

    桃樹開了花,桃林又落了雪,一向支持他文學愛好的父親開始擔心了,怕他着魔,幾次喊他回家,他不樂意。

     十一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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