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即使沒有專門知識,在電路發生被人稱為“短路”的神秘故障時,也能設法重新接通。
他們還會用一把小刀撥一撥停擺的表,讓它重新走起來。
必要的時候,他們還能自己動手做一盤炸肉排。
歐比納斯可不是這樣的人。
他不會打禮服領帶,不會修剪右手的指甲,也不會打包裹。
若讓他拔酒瓶的軟木塞,他必會把木塞的一半弄碎,讓另一半掉進去泡在酒裡。
小時候他不會像别的孩子那樣做各式各樣的手工活。
及至長成一個青年,他也從沒自己拆卸過自行車。
他隻會騎車,騎完就百事不管了。
如果車胎紮破,他就咯吱咯吱推着無法再騎的車到最近一家車鋪去修——那聲音像是穿着舊膠鞋走路。
後來他學習修複舊畫的行當,但他從不願意自己動手幹。
戰争期間,他是個出名的笨手笨腳、一事無成的人。
由此看來,他駕車技術糟糕就不足為奇了。
奇怪的倒是,他這種笨人居然還會開車。
他緩慢而艱難地駕着車,(和十字路口的警察發生了争執,但他始終不懂警察說的究竟是什麼意思。
)駛出魯吉那鎮之後,他稍稍加快了車速。
“你是不是可以告訴我,這車究竟要往哪兒開?”瑪戈酸溜溜地問。
他聳聳肩,眼睛死死盯住亮閃閃的、黑中泛藍的公路。
在鎮内擁擠的窄街陋巷中穿行時,他得不停地按喇叭,時常得“嘎”地來個急刹車,才能費勁地拐過彎來。
現在車子開出了魯吉那鎮,在公路上暢通無阻地疾馳,雜七雜八的意念開始浮現在他的腦際:汽車越爬越高,公路逐漸伸人山裡,很快就要進入盤山公路的危險地段……雷克斯的衣扣絆在瑪戈睡衣的花邊裡……他的心情從沒有像現在這樣沉重,這樣慌亂。
“我倒不在乎你把車開到哪兒去,”瑪戈說,“不過我想問問清楚。
行行好,靠右邊走。
你要是不會開車,咱們最好改坐火車,要不然就到附近的修車店去雇一個司機。
”
遠遠開來一輛長途公共汽車,他猛地刹了車。
“怎樣啦,歐比?讓車子靠右邊走就行了,何必停車呢?”
公共汽車隆隆開了過去,車上坐滿旅遊的人們。
歐比納斯重新發動了汽車。
公路開始盤山而上。
“到哪兒去還不是一樣!”他想,“不管到哪兒,都醫不好我的心病。
‘最輕浮、庸俗、下流的情話—’氣死我了!”
“我真懶得跟你廢話了,”瑪戈說,“不過看在上帝份上,拐彎的時候别那麼猛。
真見鬼,你到底怎麼啦?我頭疼得要命,你知道嗎?不管你把車朝哪裡開,隻要能開到站,我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