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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南法官,一個上了年紀的天主教徒,曾經反對色情作品,但最近幾年似乎對此已經習以為常、不以為意了——因此他經常順着道格拉斯投票,在第一修正案的基礎上許可它們。

    據尼娜·托滕伯格說,唯一一個似乎覺得這類電影很有趣的法官是瑟古德·馬歇爾,書記員無意中聽到他在放映室裡大笑,偶爾還向演員說鼓勵的話。

    波特·斯圖爾特法官,法院裡第四個通常反對性審查制度的成員,十年前在他的雅各布斯意見書中寫到,淫穢确實是很難去定義的,但是“我看到它時就會知道”——日後媒體人私下把這一評論叫作“斯圖爾特的卡薩布蘭卡标準”,即如果斯圖爾特法官在性電影中看到的,比不上他戰争年代當海軍時在淫蕩的卡薩布蘭卡港口看到的,那這就不叫淫穢。

     弗萊什曼坐在律師席上,知道自己不一會兒就要向最高法院陳詞,感到升騰起來的焦慮,也有一點惱怒——後者部分是因為,此前一個小時他不得不坐着聽路易斯·奈澤律師為《獵愛的人》做的辯護。

    為了替他的委托人懇求無罪判決,奈澤過度強調邁克·尼科爾斯電影的藝術價值,将之與通常在四十二街放映的X級電影區分開來,這樣就不必要地傷害了哈姆林——但弗萊什曼知道,如果像《深喉》這類電影的導演沒有自由的話,像尼科爾斯這樣的好萊塢導演也永遠不會享有完全的職業自由。

     但弗萊什曼試圖抑制自己的憤恨,集中注意力于他将要為哈姆林做的辯護上。

    他今天的主要論點是哈姆林不公正地陷于一個法律過渡期,他1972年被一個聖地亞哥法官判長期監禁和繁重罰款,該法官引導陪審團應用“國家”标準而非“社區”标準來決定哈姆林的插圖冊是否可以在社會上被接受。

    在加州的庭審上,弗萊什曼更希望哈姆林能同時以社區标準和國家标準被審判,因為這樣,弗萊什曼就可以将一個在城市範圍内做的調查,作為相關證據提出,該調查顯示聖地亞哥社區在性方面比起“全國”更為放任,他也本可以向陪審團呈遞很多聖地亞哥有名望的市民為哈姆林做的辯護。

    但是弗萊什曼這方面的努力被法庭認為無關而被駁回,就在政府以國家标準定罪處罰哈姆林後,最高法院在米勒判決中釋法,認為在所有淫穢案中,應該應用社區标準而非國家标準——這促使弗萊什曼請求以社區标準在聖地亞哥重新審判哈姆林案。

    但是加州的第九巡回上訴法院駁回了他的辯護,仍舊判哈姆林監禁和罰款。

    所以現在,1974年華盛頓早春的一天,弗萊什曼唯一的希望,不管有多麼渺遠,就是九個最高法院法官中至少有五個能夠否決下級法院的判決,相信這是不公正的:隻因為一個人寄亮面紙印刷的小冊子贊揚插圖版報告,批評尼克松總統否認委員會的結論,摘選一些表現裸體的人們性交的彩照,就讓他陷于四年牢獄之災和8.7萬美元巨額罰款。

     當然,這些照片,和每個法官今天聽審之前在私人辦公室裡檢查這些照片時的反應,基本上會決定哈姆林的未來——弗萊什曼知道,這就是為何淫穢案的判決結果常常如此難以預料:這些裁決如此主觀,基于情感,取決于個人。

    第一修正案辯護律師之間流傳着一句老話:不管什麼,隻要能讓法官勃起的就是“淫穢”。

    弗萊什曼相信,對很多公訴人、審查人、陪審員來說也是這樣:一個人可能某天晚上在美國退伍軍人協會大廳很享受一場色情電影,然後第二天作為陪審員投票認為電影制作人有罪。

    極端自由主義的公民贊同讓已定罪的殺人犯重返社會,反對給予毒品走私犯嚴厲的刑罰,在數不勝數的激進請願書上簽名,卻常常會容忍甚至贊賞警察查抄“肮髒的”書店并監禁店主。

    “雖然左翼衛道士原則上是反對檢查制度的,”阿蘭·羅伯——格裡耶[阿蘭·羅伯——格裡耶(AlainRobbe-Grillet,1922-2008),法國作家、電影制片人、“新小說”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有《橡皮》(LesGommes)、《窺視者》(LeVoyeur)等。

    1961年,他編寫的電影劇本《去年在馬裡昂巴德》(L’AnnéedernièreàMarienbad)由新浪潮導演阿倫·雷乃攝制,并獲得當年威尼斯電影節金獅獎。

    ]寫道,“他們也有原則,即從過去繼承的道德價值,他們不久就會發現,自己站在審查者一邊來反對色情作家。

    ”或者,如同格申·萊格曼[格申·萊格曼(GershonLegman,1917-1999),美國文化批評家、民俗學家,最著名的作品是《下流笑話的基本原理》(RationaleoftheDirtyJokes)。

    ]對美國倫理做的評論:“謀殺是罪。

    描寫謀殺不是。

    性不是罪。

    但是描寫它是。

    ” 當然問題的一部分是,像弗萊什曼知曉的那樣,像泰南寫的那樣,色情作品是“意圖中的高潮”——它最基本的目的之一是讓男人勃起,以便他們自慰;因此如果不為自慰辯護就很難為色情作品辯護,而這一點,莎士比亞說過,難就難在在很多人的想法裡,自慰仍舊是一種沒有男子氣概的行為,一種有錯的享樂,承認向女人求愛失敗,而女人也許比在卧室的枕頭上統治了十分鐘的書中公主要好。

    教會譴責它是浪費精子,已婚夫婦譴責它是性方面的自私自利;描寫它的書很少被認為是文學,雖然文學評論家萊昂内爾·特裡林[萊昂内爾·特裡林(LionelTrilling,1905-1975),美國文學評論家、作家和教師。

    他與妻子黛安娜·特裡林都是紐約知識分子集團的成員,是《黨派評論》的撰稿人。

    他沒有創立任何批評流派,但對20世紀美國批評界産生了重要影響。

    ]有次承認,他看不出“為何文學不應把激發情欲作為它的意圖之一”。

    但是淫蕩文學和它的高潮,從沒有被第一修正案的釋法者容忍為适宜的自由表達,這部分是因為最高法院從18世紀起主要是由年長者組成的,他們經由遵守法律和社會規範才得以升遷,私人生活裡他們也至少在表面上維持了一種近乎神話的道德标準。

    除了道格拉斯法官沒人離過婚;除了幾十年前一位法官——據傳說在一名未婚女子的床上有一次緻命的心髒病發作,甚至沒有傳言有其他法官有過情婦。

     不知色情作品中内含的催情元素是否曾影響過某個法官克制的習慣或私下的舉止,反正沒人在去世後被發表的日記或回憶錄裡承認過這一點;在最高法院大樓裡的淫穢案審訊中,法官的舉止是全然冷靜超脫的,所有對性的提及都隐藏在婉語和艱澀的法律術語中,甚至當他們審理的材料充滿了下流和淫誘、纨绔子弟和被玷污的女傭、放浪的馬戲團裡柔軟的女人和健壯的男人汗流浃背地在一起搖蕩等,或者,像哈姆林的小冊子那樣——它被政府作為證據呈遞,弗萊什曼也将要為之辯護,裡面不害臊地展示了性交、自慰和雞奸的人,哪怕面對這樣的材料,法官們超脫依舊。

     首席法官沃倫·伯格以洪亮的聲調向法庭宣布:“我們下面将審理編号73505-哈姆林訴美利堅合衆國案。

    ”伯格坐在他的黑色高背法官椅上向律師點頭示意,繼續說:“弗萊什曼先生,您準備好了就可以開始了。

    ” 弗萊什曼從律師席起身,在兩拐之間轉動他高五英尺的身體,以胳膊的力量向發言台移動。

    起初他看起來幾乎像侏儒一樣,瘦小的身體穿着訂做的黑西裝,在法官席前緩慢地、噔噔作響地、步履沉重地前進。

    但當他在發言台停住,轉向法官,把他橡膠頭的拐杖杵進地上一個牢固的點後,他身上似乎突然沒有了任何脆弱的迹象。

    他的雙肩寬大堅實。

    他的頭高高昂起,頭上是濃密卷曲的黑發。

    下颌鋒銳、鼻子高挺、眼睛深邃尖銳,他的臉像雕像一般,堅實而棱角分明,當他獨自站在法庭前面,他的存在似乎是一件未完工的傑作:一個英雄的頭顱和尚由支架撐着的軀幹。

    當他開始陳詞,他的聲音在寬闊的房間裡振蕩回響,直抵最遠的聽衆席。

    和很多在最高法院辯護的律師不同,弗萊什曼似乎毫不畏懼,要不是态度敬重正式,他舉止中流露出的東西近乎傲慢自大。

    他是辯護律師,但絕對不是處于守勢。

     “首席法官先生,庭上,請允許我……”他開始說,“由于郵寄一份于任何人無害的小冊子,哈姆林先生被判四年有期徒刑……加上8.7萬美元(罰款)。

    這份小冊子為一本充滿了質樸嚴肅的政治價值的書做宣傳。

    這本書是一份插圖版的政府報告,其基本結論是,在像我們這樣的自由社會裡,反淫穢法案應該允許有意願的成年人做出自己的選擇,以決定是否接觸露骨地展露性愛的材料……” 首席法官伯格俯身向前問道:“弗萊什曼先生,最初的報告是否有插圖?” “不,先生,沒有插圖。

    ”弗萊什曼回答。

    但他馬上補充道,當哈姆林在聖地亞哥受審時,兩名前總統委員會成員作證說,哈姆林的插圖版報告比最初的報告“更有價值”,因為裡面的圖片為讀者闡明了,哪一類性方面的材料是委員會關注的,這是成立總統的事實調查委員會的動因。

     倫奎斯特法官問:“原陪審團是否有理由像對其他證人一樣不信任這些證人?” “尊敬的法官,我認為并沒有充分的理由……”弗萊什曼說,“為委員會報告工作了兩年的委員,應有比不在行的陪審團更好的見解。

    ” “但是,”倫奎斯特堅持說,“陪審團确實會因種種原因不信任專家,不是嗎?法律并沒有規定他們必須相信。

    ” “是的,先生。

    ”弗萊什曼急忙同意,不想在這個拐彎抹角的點上繼續辯論下去;他隻有半小時的時間來做辯護,其中一部分時間他的同事山姆·羅森韋恩律師還要為哈姆林的三個協助出版插圖書和小冊子的員工辯護。

    而且,甚至在今天庭審開始前,弗萊什曼就已經不對倫奎斯特的投票抱有希望了,知道他和伯格和布萊克門一樣反對色情作品。

    取而代之,弗萊什曼決定将大部分辯護詞指向懷特和鮑威爾法官,希望其中一個會和四位自由派法官一起,投票推翻原判。

    雖然懷特和鮑威爾基本上不以自由派的觀點來解讀第一修正案,但他們此前的表現似乎不像倫奎斯特、布萊克門和伯格那麼偏執、那麼容易預測;他們甚至也許會從弗萊什曼的辯護中發現可取之處,即他的委托人陷于一個“過渡期”、一個憲法上的“無人之地”——哈姆林在聖地亞哥受到不當處罰,該法院裁決所建基的法律邏輯,正是被現在弗萊什曼面前的這些最高法院法官,于1973年宣布為不合理。

     弗萊什曼繼續向法官闡述(提及1973年的米勒判決):“本法庭曾經宣布沒有所謂的國家标準——它們是不可确知、不可證明、不切實際的,是抽象的。

    本法庭曾經表明,陪審團試圖在國家标準框架下解決淫穢案問題的舉措是徒勞的。

    因此,”弗萊什曼繼續說,提高了聲調:“上訴人(哈姆林等人)被定罪的标準,在本法庭的框架裡是全然不存在的。

    ” 弗萊什曼進一步解釋說,因為社區标準目前在淫穢案裡适用,他的委托人應該得到比在聖地亞哥更好的審判,那裡的法官阻撓了辯方所有試圖提交與社區性标準相關證據的努力。

    “例如,我們曾經傳喚一名證人,她在聖地亞哥地區就此案涉及的小冊子做了問卷調查,”弗萊什曼回憶道,“在科學的基礎上,她詢問了718名公民對小冊子的看法。

    記錄顯示,絕大多數人實質上認為,該冊子應該被允許在一般美國人之間流傳。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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