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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全啦!不過,論房子,住在教師家可比住在車夫家寬敞喲!” “混賬!房子再大,能填飽肚子嗎?” 他十分惱火。

    兩隻像紫竹削成的耳朵不住地扇動着,大搖大擺地走了。

     咱家和車夫家的大黑成為知己,就是從這時開始的。

     其後,咱家常常和大黑邂逅相逢。

    每次見面,他都替車夫大肆吹捧。

    前文提到的“人類的缺德事”,老實說,就是聽大黑講的。

     一天,咱家和大黑照例躺在茶園裡天南海北地閑聊。

    他又把自己老掉牙的“光榮史”當成新聞,翻來覆去地大吹大擂。

    然後,對咱家提出如下質問: “你小子至今捉了幾隻老鼠?” 論知識,咱家不是吹,遠比大黑開化得多。

    至于動力氣、比膽量,畢竟不是他的對手。

    咱家雖然心裡明白,可叫他這麼一問,還真有點臊得慌呢。

    不過,事實畢竟是事實,不該說謊,咱家便回答說: “說真的,一直想抓,可還沒有動手哩!” 大黑那從鼻尖上兀自翹起的長須嘩啦啦的亂顫,哈哈笑起來。

     原來大黑由于傲慢,難免有些弱點。

    隻要在他的威風面前表示心悅誠服,喉嚨裡呼噜噜地打響,表示洗耳恭聽,他就成了個最好擺弄的貓。

    自從和他混熟以來,咱家立刻掌握了這個訣竅。

    像現在這種場合,倘若硬是為自己辯護,形勢将越弄越僵,那可太蠢。

    莫如索性任他大說而特講自己的光榮史,暫且敷衍它幾句。

    就是這個主意!于是,咱家用軟話挑逗他說: “老兄德高望重,一定捉過很多老鼠吧?” 果然,他在牆洞中呐喊道:“不算多,總有三四十隻吧!” 這便是他得意忘形的回答。

    他還繼續宣稱:“有那麼一二百隻老鼠,俺大黑單槍匹馬,保證随時将它消滅光!不過,黃鼠狼那玩藝兒,可不好對付喲!我曾一度和黃鼠狼較量,倒血黴啦!” “咦?是嗎?”咱家隻好順風打旗。

    而大黑卻瞪起眼睛說: “那是去年大掃除的時候,我家主人搬起一袋子石灰,一跨進廊下倉庫,好家夥,一隻大個的黃鼠狼吓得竄了出來。

    ” “哦?”咱家裝出一副吃驚的樣子。

     “黃鼠狼這東西,其實隻比耗子大不丁點兒。

    俺斷喝一聲:你這個畜牲!乘勝追擊,終于把它趕到髒水溝裡去了。

    ” “幹得漂亮!”咱家為他喝彩。

     “可是,你聽呀!到了緊急關頭,那家夥放他媽的毒煙屁!臭不臭?這麼說吧,從此以後覓食的時候,一見黃鼠狼就惡心喲!” 說到這裡,他仿佛又聞到了去年的狐騷味。

    伸長前爪,将鼻尖擦了兩三下。

    咱家也多少感到他怪可憐的,想給他打打氣。

     “不過,老鼠嘛,隻要仁兄瞪它一眼,它就小命玩完。

    您捕鼠可是個大大的名家,就因為淨吃老鼠,才胖得那麼滿面紅光的吧?” 這本是奉承大黑,不料效果卻适得其反。

    大黑喟然歎曰: “唉,思量起來,怪沒趣的。

    再怎麼賣力氣捉老鼠,能像人那樣吃得肥嘟噜的貓,畢竟是舉世罕見喲!人們把貓捉的老鼠都搶了去送給警察。

    警察哪裡知道是誰抓的?不是說送一隻老鼠五分錢嗎?多虧我,我家主人已經賺了差不多一元五角錢呢。

    可他輕易不給我改善夥食。

    哎呀呀,人哪,全是些體面的小偷喲!” 咱家一聽,就連一向不學無術的大黑都懂得這麼高深的哲理,不禁滿面愠色,脊毛倒豎。

    由于心頭不快,便見機行事,應酬幾句,回家去了。

     從此,咱家決心不捉老鼠,但也不當大黑的爪牙,未曾為獵取老鼠以外的食物而奔波。

    與其吃得香,莫如睡得甜。

    由于住在教師家,貓也似乎沾染了教師的習氣,不當心點兒,說不定早早晚晚也要害胃病的。

     提起教師,我家主人直到最近,似乎終于醒悟,自己在水彩畫方面也沒有希望。

    十二月一日的日記中寫了這麼一段話: 今天開會,才第一次遇見了××。

    都說此公放蕩不羁,果然一副風月老手風度。

    與其說此公招女人喜歡才放蕩,莫如說他非放蕩不可更确切。

    聽說他老婆是個藝妓,叫人羨慕。

    原來,謾罵風流鬼的人,大多沒有風流的資格;自命風流的人,也大多沒有資格風流。

    這号人,本來不是非風流不可,卻硬要走這條路,宛如我畫水彩畫,終于沒有希望畢業,卻又不顧一切地硬是裝作唯我精通的架勢。

    喝喝飯店的酒,或是逛逛藝妓茶館,就能夠成為花柳行家嗎?假如這個理論站得住,那麼,我也有理由說我能夠成為一名出人頭地的畫家喽!我的水彩畫莫如幹脆棄筆的好。

    同樣,與其做個糊塗的行家,遠不如當一名剛進城的鄉巴佬。

     這番“行家論”,咱家有點不敢苟同。

    并且羨慕别人的老婆是藝妓雲雲,作為一名教師來說,也是礙難出口的卑劣念頭,但唯獨他對自己水彩畫的批判,卻很準确。

    主人盡管有如此自知之明,而孤芳自賞的心理卻仍難除卻。

    隔了兩天,到了十二月四日,日記中又叙述了如下情節: 昨夜做了個夢:我覺得畫水彩畫畢竟不成器,便将畫棄了。

    但不知是誰把那幅畫鑲在漂亮的匾額裡,挂在橫楣。

    這一來,連我自己都覺得那幅畫變成了佳作。

    我萬分高興,這太棒了。

    我呆呆地欣賞,不覺天已破曉。

    睜眼一看,那幅畫粗劣如舊,簡直像旭日昭昭,一切都那麼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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