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
過去我也和他同樣喜歡聽流行音樂。
整天抱着收音機不放,攢零花錢去買唱片。
搖滾樂——當時以為天底下再沒有比它更美妙的東西了,一聽就忘乎所以。
”
“現在呢?”
“現在也還聽,還是有我喜歡的,但不至于傾心到背得下歌詞的地步,不像過去那樣激動。
”
“為什麼?”
“為什麼呢?”
“告訴我。
”雪說。
“大概是因為好的不多吧。
”我說,“真正好的少之又少。
真正好的不多,流行音樂也是。
聽一個小時收音機至多能聽到一支好的。
其餘統統是大批量生産的垃圾。
但過去可設想得這樣認真,聽什麼都覺得開心。
年輕,時間多的是,又沒談戀愛。
哪怕再無聊的東西,再細小的事體,都可以用來寄托自己顫抖的心靈和情思。
我說的你可明白?”
“多多少少。
”
迪爾-布易金茨的《跟我一起來》響起旋律,我跟着唱了一會。
“挺無聊吧?”我問。
“不,還可以。
”她說。
“還可以。
”我重複道。
“現在還沒談戀愛?”雪問。
我認真思考片刻。
“這問題很難回答。
”我說,“你有喜歡的男孩子?”
“沒有,”她說,“讨厭的家夥倒多得躲都躲不及。
”
“心情可以理解。
”我說。
“還是聽音樂開心。
”
“這心情也可理解。
”
“真的理解?”說着,雪眯縫起眼睛,懷疑地看着我。
“真的理解。
”我說,“人們稱之為逃避行為。
那也無所謂,由人們說去好了。
我的人生是我的,你的人生是你的。
隻要你清楚自己在尋求什麼,那就盡管按自己的意願去生活。
别人怎麼說與你無關。
那樣的家夥幹脆喂大鳄魚去好了。
過去在你這樣年紀的時候我就這樣想,現在也還是這樣認為,或許因為我作為一個人還沒有成熟,要不然就是我永遠正确。
我弄不明白,百思不得其解。
”
基米-吉爾曼唱起《甜蜜蜜的小屋》。
我從唇間吹着口哨,驅車前行。
路的左側,雪白的原野橫無涯際。
“小小木造咖啡屋,蒸餾咖啡香如故。
”——一支好歌。
1964年。
“喔,”雪說,“你好像有點與衆不同,别人不這樣說?”
“哪裡。
”我否定道。
“結婚了?”
“一次。
”
“離了?”
“嗯。
”
“為什麼?”
“她離家跑了。
”
“真的,這?”
“真的。
看中了别的男人,就一起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
“可憐。
”她說。
“謝謝。
”
“不過,你太太的心情似乎可以理解。
”
“怎麼個理解法兒?”我問。
她聳聳肩,沒有回答。
我其實也并非想聽。
“嗯,吃口香糖?”雪問。
“謝謝。
可我不要。
”
我們關系稍有改善,一塊兒唱起“沙灘男孩”的《沖浪USA》。
挑簡單的唱,如“inside-outside-U.S.A”等,但很惬意。
還一起唱了《救救我,琳達》。
我還不至于百無一能,不至于是斯克爾基老大爺。
這時間裡,雪花漸漸由大變小。
我開回機場,把車鑰匙還給租借服務處,然後把行李辦了托運,30分鐘後登上機艙。
飛機總共晚了5個小時才起飛。
起飛不久,雪便睡過去了。
她的睡相十分姣好妩媚,仿佛用現實中所沒有的材料制成的一座津美雕像,隻消稍微用力一碰便會毀于瞬間——她屬于這種類型的美。
空姐來送飲料時,看見她這副睡相,露出似乎十分詫異的神色,并朝我莞爾一笑。
我也笑了笑,要了一杯摻有汽水的杜松子酒,邊喝邊想喜喜,在腦海裡反反複複地推出她同五反田在床上擁抱的場面。
攝影機來回推拉,喜喜置身其中。
“你這是怎麼了?”她說。
“你這是怎麼了?”——思考發出回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