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說,你一個人吃完晚飯一直看書喽?”漁夫又問。
“先收拾好碗筷,然後才看的。
”
“什麼書?”
“卡夫卡的《審判》,或許你不相信。
”
漁夫在紙上寫卡夫卡的《審判》。
“審判”二字寫得不準确,文學從旁指教。
不出所料,文學果然曉得《審判》。
“看它看到12點,是吧?”漁夫說,“還喝了酒……”
“傍晚喝啤酒,接下去是白蘭地。
”
“喝了多少?”
我想起來了。
“啤酒兩聽,白蘭地一瓶的1/4左右。
還吃了個桃罐頭。
”
漁夫一一記在紙上。
還吃了個桃罐頭。
“此外要是有能想起來的,再想想好嗎?哪怕再小的事也要得。
”
我沉吟多時,再也想不起什麼。
那确實是個連細微特征也沒有的夜晚。
我隻是一個人靜靜地看書,而咪咪卻在這個連細微特征也沒有的靜靜夜晚被人用長統襪勒死了。
“想不起來。
”我說。
“喂,最好認真想想嘛,”文學幹咳一聲,“你現在可是處于不利位置喲?”
“随你。
我又沒有做什麼,無所謂利與不利。
”我說,“我是個靠自由撰稿為生的人,因工作關系,名片也不知散發了多少。
至于那女孩兒怎麼會有我的名片,我卻是沒辦法搞清——總不至于說是我殺害了那孩子吧!”
“若是毫不相幹的名片,恐怕不會隻特意挑出一張珍藏在錢包最裡頭吧?”漁夫說,“我們有兩個假設。
一個是這女子同你們那個行業有關,在賓館裡同一男子愉情而被對方殺了。
這男子把手袋裡大凡可能留下後患的東西清洗一空,惟獨這張名片因藏在錢包最盡頭而未能帶走。
另一個假設是,這女子是風月老手、娼妓、高級娼妓,使用一流賓館的那類。
這類人身上不會帶有可能暴露身份的東西,由于某種原因她被客人殺害。
犯人沒有取錢,估計非比一般。
可以推出這兩種假設吧?如何?”
我默默歪一下頭。
“不管怎樣,你的名片是個把柄。
因為現階段我們手裡除此外沒有任何線索。
”漁夫一邊用圓珠筆頭橐橐敲擊桌面,一邊再三強調似的說道。
“名片那東西不過是印有名字的紙片而已。
”我說,“成不了證據,什麼也成不了,反正憑這紙片什麼也證明不了。
”
“此時此刻,”一直用圓珠筆頭敲擊桌面的漁夫說道,“是什麼也證明不了,的确證明不了。
現在鑒别人員正在房間對遺物進行檢查,同時解剖屍體。
到明天,不少事情就會清楚一些,并找出其間的脈絡。
隻能等到明天,等好了。
等的時間裡希望你再好好多想一想。
可能要熬個通宵,反正要搞徹底才行。
時間一長,有很多東西便可能回憶起來。
讓我們再重頭來一次,請您把昨天一天的活動仔細過一遍篩子,從早到晚一個不漏地……”
我觑一眼牆上的挂鐘,時針已懶洋洋地指向5點15分。
我突然想起同雪的約會。
“能借電話用一下嗎?”我問漁夫,“原定5點鐘有個約會,很重要的約會,得告訴一聲才好。
”
“和女孩兒?”漁夫問。
“嗯。
”
他點點頭,把電話推到我這邊來。
我掏出手冊,找到雪的電話号碼,撥動号碼盤。
鈴響到第三遍,她接起電話。
“是要說有事來不了吧?”雪先發制人。
“出了意外,”我解釋說,“倒不是我的責任,但實在脫身不得,被領來警察署,正接受詢問,是赤坂署。
解釋起來話長,總之看樣子輕易解脫不了,抱歉抱歉。
”
“警察?你搞什麼來着,到底?”
“什麼也沒搞。
隻是作為殺人案的參考人給警察叫了來。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
“滑稽。
”雪聽起來無動于衷。
“是的。
”我承認。
“喂,總不會是你殺的吧?”
“當然不是我殺的。
”我說,“我是屢遭失敗屢出差錯,但絕沒殺人。
不過是問問情況,提問接二連三。
反正對你不起,另外找時間将功贖罪就是。
”
“滑稽透頂!”言畢,雪咔一聲放下電話。
我也放下聽筒,把電話還給漁夫。
兩人聚津會神地傾聽我和雪的對話,似乎并無所得。
假如他倆知道我是同一個13歲女孩兒約會,必定進一步加深對我的懷疑。
說不定以為我是個異常性欲者之流。
一般來說,34歲的男子斷不會同13歲女孩兒優會。
兩人就我昨天一晝夜的坐卧行止無微不至地叮問一遍,并記錄在案——把厚紙墊在底下,在便箋樣的紙張上用圓珠筆寫得密密麻麻。
那東西實在毫無意義,真正的滑稽透頂,純屬浪費時間浪費勞力。
上面不厭其詳地寫道我吃了什麼去了哪裡,一五一十地寫着我晚飯所吃的——的煮法。
我半開玩笑地介紹了松魚的削法。
但玩笑在他們面前行不通,居然也認認真真地記錄下來。
結果搞成了一份相當厚實的文稿,可惜全無價值可言。
6點半,兩人叫近處一家飯店的外賣點送來盒飯。
盒飯不怎麼高級,和低營養食品差不多。
裡面不外乎肉丸、土豆色拉、煮魚肉卷之類,無論味道還是用料都不敢恭維,油膩膩、鹹滋滋。
鹹菜用的是人工着色劑。
然而兩人吃得煞是有滋有味,我便也一掃而光。
原以為折騰得飯也難以下咽,看來那隻是一時的氣惱。
吃罷飯,文學端來淡而無味的溫吞茶,兩人一邊喝茶一邊又大過煙瘾。
狹小的房間裡煙霧蒸騰,害得我眼睛作痛,上衣也沾上了尼古丁味兒。
用完茶,詢問即刻開始。
無聊提問的無盡循環。
諸如《審判》從哪裡讀到哪裡,何時換的睡衣等等。
我向漁夫介紹了卡夫卡小說的梗概,但似乎未能引起他的興緻。
對他來說,那情節恐怕未免是家常便飯。
我不由擔心,弗蘭茨-卡夫卡的小說能否流傳到二十一世紀。
不管怎樣,他竟連《審判》的主要情節也記錄下來。
何苦一一把這東西記錄在案呢?我實在感到納悶。
端的是弗蘭茨-卡夫卡式。
我逐漸覺得傻氣覺得厭倦起來。
況且也累了,腦袋開始運轉不靈。
這一切太雞毛蒜皮,太沒有意義了。
然而他們依然窮追不舍地抓住所有事象的間隙喋喋不休,且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