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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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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那麼簡單。

    ”文學用分外徐緩的語調說道,如同内行人向外行人再三叮囑什麼,“這類材料,須是親筆才行。

    ” “親筆?” “也就是,務必親手抄寫一遍,由你,用你的字。

    否則法律上無效。

    ” 我往那疊公用箋上掃了一眼。

    我連發火的氣力都沒有了,我很想發火,很想罵一聲豈有此理,很想拍案聲稱自己是受法律保護的市民,告誡他們沒有這種權利,很想起身一走了之。

    正确說來他們也明白沒有阻擋我的權利。

    但我太累了,累得什麼都不想做,什麼都不想争辯,無論對誰。

    我覺得與其争辯,莫如言聽計從為好,那要省事得多。

    權當傀儡好了,累得當傀儡。

    過去可不是這樣。

    過去是要好好發一頓火的。

    低營養食品也罷,香煙雲霧也罷,電動剃須刀也罷,根本不在話下。

    如今年齡大了,變得懦弱起來。

     “不抄。

    ”我說,“累了,回家。

    我有權回家,誰也擋不了。

    ” 文學發出模棱兩可的語聲,既像聲吟又像打哈欠。

    漁夫仰望天花闆,用圓珠筆頭通通敲擊桌面,且頗有節奏:通通通、通,通通、通、通、通…… “話要那麼說,事情可就麻煩了。

    ”漁夫開口道,“也罷,既然如此,那麼我們申請拘留許可就是。

    那樣一來,可就再不可能這麼和風細雨。

    噢,也好,那樣倒好辦一些。

    嗯,是吧?”他問文學。

     “是啊,那樣反而好辦。

    好,就那樣好了。

    ”文學應道。

     “随便。

    ”我說,“但在許可批下來之前我是自由的。

    就呆在家裡不動,批下來上門找我就是。

    橫豎我得回家,在這裡悶得慌。

    ” “拘留許可批下來之前,可以暫時約束人身自由。

    ”文學說,“這條法律是有的。

    ” 我本想叫他把六法全書搬來,把那條指給我看,可惜津力體力現已耗費一空。

    雖然明明曉得對方是虛張聲勢,也無力同其兩軍對壘。

     “明白了。

    ”我不再堅持,“就按你們說的辦。

    不過得讓我打個電話。

    ” 漁夫把電話推過。

    我給雪打了第二次電話。

     “還在警察署,”我說,“看來得呆到晚上,今天你那裡去不成了,對不起。

    ” “還在那裡?”她驚愕道。

     “滑稽!”我搶先說出。

     “怕不正常吧!”雪換個說法,詞彙倒還豐富。

     “幹什麼呢,現在?” “沒幹什麼,”她說,“閑得沒什麼可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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