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那麼簡單。
”文學用分外徐緩的語調說道,如同内行人向外行人再三叮囑什麼,“這類材料,須是親筆才行。
”
“親筆?”
“也就是,務必親手抄寫一遍,由你,用你的字。
否則法律上無效。
”
我往那疊公用箋上掃了一眼。
我連發火的氣力都沒有了,我很想發火,很想罵一聲豈有此理,很想拍案聲稱自己是受法律保護的市民,告誡他們沒有這種權利,很想起身一走了之。
正确說來他們也明白沒有阻擋我的權利。
但我太累了,累得什麼都不想做,什麼都不想争辯,無論對誰。
我覺得與其争辯,莫如言聽計從為好,那要省事得多。
權當傀儡好了,累得當傀儡。
過去可不是這樣。
過去是要好好發一頓火的。
低營養食品也罷,香煙雲霧也罷,電動剃須刀也罷,根本不在話下。
如今年齡大了,變得懦弱起來。
“不抄。
”我說,“累了,回家。
我有權回家,誰也擋不了。
”
文學發出模棱兩可的語聲,既像聲吟又像打哈欠。
漁夫仰望天花闆,用圓珠筆頭通通敲擊桌面,且頗有節奏:通通通、通,通通、通、通、通……
“話要那麼說,事情可就麻煩了。
”漁夫開口道,“也罷,既然如此,那麼我們申請拘留許可就是。
那樣一來,可就再不可能這麼和風細雨。
噢,也好,那樣倒好辦一些。
嗯,是吧?”他問文學。
“是啊,那樣反而好辦。
好,就那樣好了。
”文學應道。
“随便。
”我說,“但在許可批下來之前我是自由的。
就呆在家裡不動,批下來上門找我就是。
橫豎我得回家,在這裡悶得慌。
”
“拘留許可批下來之前,可以暫時約束人身自由。
”文學說,“這條法律是有的。
”
我本想叫他把六法全書搬來,把那條指給我看,可惜津力體力現已耗費一空。
雖然明明曉得對方是虛張聲勢,也無力同其兩軍對壘。
“明白了。
”我不再堅持,“就按你們說的辦。
不過得讓我打個電話。
”
漁夫把電話推過。
我給雪打了第二次電話。
“還在警察署,”我說,“看來得呆到晚上,今天你那裡去不成了,對不起。
”
“還在那裡?”她驚愕道。
“滑稽!”我搶先說出。
“怕不正常吧!”雪換個說法,詞彙倒還豐富。
“幹什麼呢,現在?”
“沒幹什麼,”她說,“閑得沒什麼可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