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可能有這類情形,大多的農民是聚村而居。
這一點對于我們鄉土社會的性質很有影響。
美國的鄉下大多是一戶人家自成一個單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鄰舍。
這是他們早年拓殖時代,人少地多的結果,同時也保持了他們個别負責,獨來獨往的精神。
我們中國很少類似的情形。
中國農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緻說來有下列幾點:一、每家所耕的面積小,所謂小農經營,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農場不會距離得過分遠。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們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來比較方便。
三、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衛。
四、土地平等繼承的原則下,兄弟分别繼承祖上的遺業,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積起來,成為相當大的村落。
無論出于什麼原因,中國鄉土社區的單位是村落,從三家村起可以到幾千戶的大村。
我在上文所說的孤立、隔膜是以村與村之間的關系而說的。
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絕對的,但是人口的流動率小,社區間的往來也必然疏少。
我想我們很可以說,鄉土社會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
地方性是指他們活動範圍有地域上的限制。
在區域間接觸少,生活隔離,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會圈子。
鄉土社會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會。
常态的生活是終老是鄉。
假如在一個村子裡的人都是這樣的話,在人和人的關系上也就發生了一種特色,每個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長大的,在孩子眼裡周圍的人也是從小就看慣的。
這是一個“熟悉”的社會,沒有陌生人的社會。
在社會學裡,我們常分出兩種不同性質的社會,一種并沒有具體目的,隻是因為在一起生長而發生的社會,一種是為了要完成一件任務而結合的社會。
用Tonnies的話說:前者是Gemeinschaft,後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的話說:前者是“有機的團結”,後者是“機械的團結”。
用我們自己的話說,前者是禮俗社會,後者是法理社會。
——我以後還要詳細分析這兩種社會的不同。
在這裡我想說明的是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鄉民,他們平素所接觸的是生而與俱的人物,正象我們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們選擇得來的關系,而是無須選擇,甚至先我而在的一個生活環境。
熟悉是從時間裡、多方面、經常的接觸中所發生的親密的感覺。
這感覺是無數次的小磨擦裡陶煉出來的結果。
這過程是論語第一句裡的“習”字。
“學”是和陌生的最初接觸,“習”是陶煉,“不亦悅乎”是描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