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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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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以上兩章中,從群己的關系上讨論到社會結構的格局。

    我也在那章裡提出了若幹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和“團體格局”。

    我知道這些生疏的名詞會引起讀者的麻煩,但是為了要标明一些在已有社會學辭彙裡所沒有确當名詞來指稱的概念,我不能不寫下這些新的标記。

    這些标記并沒有使我完全滿意,而且也有容易引起誤會的地方。

    譬如有一位朋友看過我那一章的分析之後,曾搖頭說,他不能同意我說中國鄉土社會裡沒有團體。

    他舉出了家庭、氏族、鄰裡、街坊、村落,這些不是團體是什麼?顯然我們用同一名詞指着不同的實體。

    我為了要把結構不同的兩類“社群”分别出來,所以把團體一詞加以較狹的意義,隻指由團體格局中所形成的社群,用以和差序格局中所形成的社群相區别;後者稱之作“社會圈子”,把社群來代替普通所謂團體。

    社群是一切有組織的人群。

    在那位朋友所列舉的各種社群中,大體上都屬于我所謂社會圈子的性質。

    在這裡我可以附帶說明,我并不是說中國鄉土社會中沒有“團體”,一切社群都屬于社會圈子性質,譬如錢會,即是賒,顯然是屬團體格局的;我在這個分析中隻想從主要的格局說,在中國鄉土社會中,差序格局和社會圈子的組織是比較的重要。

    同樣的,在西洋現代社會中差序格局同樣存在的,但比較上不重要罷了。

    這兩種格局本是社會結構的基本形式,在概念上可以分得清,在事實上常常可以并存的,可以看得到的不過各有偏勝罷了。

     在概念上把這兩種格局和兩種組織區别出來并不是多餘的,因為這個區别确可幫助我們對于社會結構上獲得許多更切實的了解,免除種種混淆。

    在這裡我将接着根據這套概念去看中國鄉土社會中基本社群,“家”的性質。

     我想在這裡提出來讨論的是我們鄉土社會中的基本社群,這社群普通被稱為“大家庭”的。

    我在《江村經濟》中把它稱作“擴大了的家庭”Expandedfamily。

    這些名詞的主體是“家庭”,在家庭上加一個小或大的形容詞來說明中國和西洋性質上相同的“家庭”形式上的分别。

    可是我現在看來卻覺得這并不妥當,比較确當的應該稱中國鄉土社會基本社群作“小家族”。

     我提出這新名詞來的原因是在想從結構的原則上去說明中西社會裡“家”的區别。

    我們普通所謂大家庭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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