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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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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中養成了個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禮是主動的。

    禮是可以為人所好的,所謂“富而好禮”。

    孔子很重視服禮的主動性,在下面一段話裡說得很清楚: 顔淵問仁。

    子曰。

    “克己複禮為仁。

    一日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

    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顔淵曰,“請問其目。

    ”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

    ”顔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

    ” 這顯然是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普通所謂道德。

    法律是從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罰是由特定的權力所加之于個人的。

    人可以逃避法網,逃得脫還可以自己驕傲、得意。

    道德是社會輿論所維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見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吐棄,是恥。

    禮則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禮,不但不好,而且不對、不合、不成。

    這是個人習慣所維持的。

    十目所視,十手所指的,即是在沒有人的地方也會不能自己。

    曾子易簧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禮是合式的路子,是經教化過程而成為主動性的服膺于傳統的習慣。

     禮治在表面看去好象是人們行為不受規律拘束而自動形成的秩序。

    其實自動的說法是不确,隻是主動的服于成規罷了。

    孔子一再的用“克”字,用“約”字來形容禮的養成,可見禮治并不是離開社會,由于本能或天意所構成的秩序了。

     禮治的可能必須以傳統可以有效的應付生活問題為前提。

    鄉土社會滿足了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禮來維持。

    在一個變遷很快的社會,傳統的效力是無法保證的。

    盡管一種生活的方法在過去是怎樣有效,如果環境一改變,誰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應付新的問題了。

    所應付的問題如果要由團體合作的時候,就得大家接受個同意的辦法,要保證大家在規定的辦法下合作應付共同問題,就得有個力量來控制各個人了。

    這其實就是法律。

    也就是所謂“法治”。

     法治和禮治是發生在兩種不同的社會情态中。

    這裡所謂禮治也許就是普通所謂人治,但是禮治一詞不會象人治一詞那樣容易引起誤解,以緻有人覺得社會秩序是可以由個人好惡來維持的了。

    禮治和這種個人好惡的統治相差很遠,因為禮是傳統,是整個社會曆史在維持這種秩序。

    禮治社會并不能在變遷很快的時代中出現的,這是鄉土社會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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