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種莊稼的同時,最早的農民在數千年前就開始馴養動物,而這也将以無法預知、千奇百怪的方式改變我們的世界。
實際上,最早的馴養動物幾乎肯定要比農業的發展早好幾千年,盡管那更有可能是一次令人欣喜的意外,而不是巧妙的安排。
狗是最原始的家畜,馴化時間似乎在距今4萬年到1.5萬年之間,馴化地點有可能是歐洲、西伯利亞、印度、中國或者别的什麼地方。
之所以無法确定,是因為狗的DNA有點兒亂。
為什麼亂呢?因為隻要遇到異性,狗就會興高采烈地沖上去搞一通。
狗的馴化,會不會是因為我們的某個祖先,一個有進取心的狩獵采集者,一天醒來後就說,“我要去和一隻狼交朋友喽,它将成為我的乖狗狗”?這也有可能,但更有可能狗基本上是自我馴化的,至少最開始是這樣。
關于狗的起源,貌似最合理的故事就是狼開始跟着人混,因為人有食物,而且習慣把剩飯剩菜扔掉。
久而久之,那些狼越來越适應追随人類的生活,同時人類也開始意識到,把一些友善的狼養起來,其實對人類的自我保護和狩獵有很大幫助,更何況它們還都毛茸茸的很可愛,對吧。
但是自從農業真正開始發展之後,人類就逐漸意識到,他們或許也可以用種莊稼的方式來飼養動物,這樣大家就不用再累死累活地出去打獵。
大約1.1萬年前,山羊和綿羊在美索不達米亞被馴化。
又過了500多年,牛先後在現今的土耳其和巴基斯坦成為家畜。
在大約9000年前,豬也分别在中國和土耳其成為家養動物。
然後到了6000年到5500年前,在歐亞草原,很可能是哈薩克斯坦的某個地區,馬也被人類馴化。
另外,在大約7000年前的秘魯,人類還首次馴化了豚鼠,也就是荷蘭豬。
當然了,這聽起來好像沒啥大不了,但說實話,這還是挺酷的。
馴養動物有很多好處:它們的肉能提供現成的蛋白質,毛皮可以做衣服,糞便能給莊稼當肥料。
當然,正如我們在上一章提到的,馴養動物也有壞處。
把動物養在身邊,疾病會很容易從動物傳染給人類;飼養馬和牛似乎是财富分配不均的根源;戰馬和戰象的使用讓人類變得更加好戰。
另外,馴養動物還讓我們非常清楚地意識到,我們是大自然的主宰,從今以後動植物都得為我們服務,聽我們吩咐。
不幸的是,正如我們将在本章中看到的,事情的發展出乎意料。
人類固執地相信我們可以讓生物分毫不差地聽命于我們,然而結果常常事與願違。
例如,讓我們把時間倒回1859年,那時托馬斯·奧斯汀有點兒想家。
托馬斯是英國人,但他十幾歲就到了當時英國的殖民地澳大利亞。
如今幾十年過去,他成了富裕的牧場主,在維多利亞州附近掌管着2.9萬英畝的土地。
在那裡,他熱情地複制英國土地上的消遣活動:熱衷于運動的他培育和訓練賽馬,還把他的很多土地變成野生動物保護區和狩獵場。
他的莊園在澳大利亞的上流社會享有盛譽,愛丁堡公爵因此成了這裡的常客。
幾十年後,當奧斯汀去世時,訃告盛贊他是“英澳兩地真正老派英國鄉紳的最佳典範”。
他決意要在遙遠的澳大利亞過上英國傳統鄉紳的生活,因此竭盡全力地把英國的東西照搬過來,而非常不幸的是,恰恰是他的這種做法捅了大婁子。
奧斯汀認定,為了改善自己的狩獵活動,他應該把一些傳統的英國動物運來當獵殺對象(小袋鼠想必是不太合他胃口)。
于是他讓侄子用船運來野雞、鹧鸪、野兔、烏鸫和畫眉。
最要命的是,他把24隻英國兔子弄到了澳大利亞。
“運進來幾隻兔子沒啥壞處,”他說,“而且除了當獵物之外,還能讓我有些許家鄉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