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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吃飽了撐的給動物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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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蜜蜂雜交,結合兩個蜂種的優良特質,培育出更适合巴西環境的新蜂種。

     不幸的是,在一年的育種實驗後,終歸會發生的事情發生了。

    克爾的實驗室在聖保羅南部的裡奧克拉魯市,有一天,實驗室雇來的養蜂員實在累壞了,一時疏忽就讓26隻坦桑尼亞蜂王逃走了,還帶走了各自麾下的歐洲蜂群,然後就在巴西安了家。

    這些蜂王一點兒都不挑,碰到雄蜂就開始交配繁殖,由此産生了非洲蜂與多個不同蜂種的雜交種。

    這些“非洲化”的新蜜蜂開始迅速遍及南美洲,然後是中美洲,再然後進入了美國。

    實際上同之前的蜜蜂比起來,它們個頭更小,毒液也更少,但在保護自己的蜂巢時,它們兇悍得多,因此它們制造的蜇人事故數量要高出10倍,緻死人數多達上千人,最終被冠以“殺人蜂”的惡名。

    這當然有點兒不公平,它們隻是被誤解了而已。

     人類一路上摔得鼻青臉腫,最後總算知道生态系統是複雜的,打破微妙的生态平衡就會被狠狠地反咬一口。

    在這段編年史中,以下這個故事格外醒目,造成了深遠的影響,原因隻是低估了鳥類。

     公園裡的莎士比亞 在1890年的早春時節,席費林幹了件蠢事,最終導緻諸多嚴重後果:傳播疾病,每年毀掉價值數億美元的莊稼,甚至引發了一次飛機失事,造成62人死亡。

    席費林原本隻不過想炫耀他是莎士比亞的死忠粉而已,所以對他來說,這個婁子捅得有點兒忒大了。

     席費林當時住在紐約市,是個富裕的藥品制造商。

    盡管這個行當極有潛力捅出大婁子,但是他這次引發的環境混亂并不是因為他的職業,而是因為他的興趣愛好。

     他極其熱衷于當時的兩大時尚潮流:一個是對莎士比亞的作品絕對虔誠,另一個是喜歡給物種搬新家。

     在那時,西方文化正在經曆一場鋪天蓋地的莎士比亞複興,結果這位已經作古的詩人又火了,在流行文化中的地位都快趕上碧昂絲了。

    同時,一個以法國人提出的理念為基礎的團體“馴化協會”開始在西方擴散。

    這些志願團體由富有的社會改良家組成,緻力于将外國的動植物引入自己國家。

    (要等到很多年以後,人們才會領悟到這是個多麼糟糕的馊主意) 席費林之所以會犯下那樣一個大錯,根源就在于他是總部設在紐約的美國馴化協會的主席,同時他又對莎士比亞“愛之入骨”。

    于是乎,他突然想到一個招人喜歡的古怪計劃:把莎士比亞戲劇中提到的每一種鳥都引入美國。

    他心想,為了向英語文學史上最偉大的詩人緻敬,還有什麼方式能比這更合适呢?然後美國馴化協會就行動起來了。

     起初他們連續受挫:他們把雲雀、紅腹灰雀和歌鸫等鳥類放飛到野外(至少是紐約市的戶外),但它們沒能在這個陌生環境中安家,沒過幾年就都死光了。

    然而在1890年3月6日,尤金·席費林和助手來到中央公園,打開籠子放飛了總共60隻歐洲椋鳥。

     我們确實不能把這一切怪到莎士比亞頭上,但是假如當初創作《亨利四世》第一部的第一幕第三場時,他能換個稍微不同的誇張手法,或許就不會有席費林這檔子事兒了。

    在那場戲中,劇中人霍茨波決心繼續向國王施壓,好讓國王出錢把他的妻舅莫蒂默贖回來(盡管國王警告他連莫蒂默的名字都不能提)。

    他在劇中說道: 哼, 我會找來一隻椋鳥, 教它隻會說“莫蒂默”這仨字兒,然後把它送給他(國王), 整天叫,氣死他。

    
莎士比亞就提到過這麼一次椋鳥,在全集剩下的所有文字中,再沒提到過。

    然而對尤金·席費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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