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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風暴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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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文對香港的情感,談得上愛恨交加。

     首先,身處香港,就算将清廷與皇帝罵得狗血噴頭,香港警察也隻付之一笑。

    這與孫文所倡導的民主相契合。

    但在擺脫了清廷束縛的同時,此地為英吉利殖民地,殖民權威無處不在。

    這又與孫文所崇尚的自由相悖。

     1842年10月,英政府對港發布的“宵禁令”就是一項典型的殖民法規。

    此法令明言禁止“爾等華人居民”在晚十一點以後外出。

    并在翌年1843年,将宵禁時間提前至晚上十點,另追加了晚九點後不得下海這一條。

    這項于民生不便的法令,竟持續了五十五年,直至日清和談,台灣割讓之後的1897年才得以廢止。

     另外,對華人居民的“鞭笞”之刑屢見不鮮,緊随其後的是“遊街”與“載枷”之刑(闆枷與腳鐐)。

     當時的香港人口約三十六萬(1901年統計),以在港華人為主,英居民區區萬人而已,但如“宵禁令”一般,歧視華人的案例卻比比皆是。

     此時此刻,孫文正疾步于這塊土地上,試圖将這塊土地與蓄勢待發的廣州舉事相聯系。

     從台灣收購的軍火已悉數安置在港口附近的秘密倉庫。

    倉庫附近多處都安插了暗哨,會裡的同志化作平民,在周邊巡邏,隐蔽工作安全無虞。

     十餘年後辛亥成功,孫文再臨此地時,被問及何處習得的革命,他的回答舉世聞名:“正是這裡,正是香港教會了我革命。

    ” “興中”為複興中華的略稱,早有會黨以此冠名。

    孫文早年在澳門行醫時,便為當地興中會的一員。

    然而就在進言受挫,返回夏威夷的短短數月,孫文便成立了一個屬于自己的興中會。

     兩個組織雖同名“興中會”,會旨卻截然不同。

    孫文的興中會,創于武裝革命前夕,屬于激進派革命秘密組織。

    而澳門的興中會則旨在“改良新政”,是個公開的民間團體。

     孫文歸國後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挖掘在澳門興中會裡的激進分子。

    世間多把孫文所創的興中會視為華興會、光複會一般純粹的友誼團體。

    誰知這個新興會社,竟是武裝起義的幕後根據地。

     此番起義,有兩個指揮體系,分别為以孫文為首,陸皓東、陳少白、鄭士良等人所組成的孫派,以及楊衢雲帶隊,謝缵泰、溫宗堯次之的楊派。

     楊派的組織基礎,是由楊衢雲一手創辦的香港輔仁文社。

    此社團在社旨“開通民智”的掩護下,行的是反封建制度的激進活動。

     正所謂同行知門道,孫文很早便察覺到這個會社不簡單。

    他歸國後,當即與此會社的高層取得聯系。

    果不其然,輔仁文社的幕後主使為楊衢雲之父,與新興的興中會可稱得上是同道中人。

     此番舉事,需廣州、香港兩地相互呼應方可成功,也就是說,孫、楊兩派缺一不可。

    但群龍不可無首。

    這龍首,還得從孫文、楊衢雲二人中角逐而出。

     10月10日,雙方核心成員召開會議,以決帶頭人。

     于會前,孫文便對己方同志有言在先:“此次議決帶頭人,孫某欲作退讓。

    一來,楊先生長我五歲。

    二來,此番起義,輔仁文社所動員的民間力量要多于我們。

    這位置理應由楊先生來坐。

    ” 這是孫文與楊派經再三商讨,決定的折中之策。

    其實,輔仁文社已做出莫大讓步。

    此次起義,由興中會發起,這亦代表着輔仁文社從此并入興中會。

    做出如此妥協,楊派要一個興中會會長之位,也在情理之中。

     但陸皓東、陳少白、鄭士良三人卻對此決定頗為不滿。

    此番起義的資金,包含了孫文在夏威夷募集的“起義軍債”、其兄長孫眉的全部家産,以及“隼”号船主洪詠城的地産。

    談得上是由孫文一手促成的。

    三人腹诽道:“他們也不想想打仗的錢糧是從哪兒來的?” 對此,孫文也隻能極力安撫:“此言差矣,輔仁也出了不少錢财。

    再者,今後的募款,還得由他們出面。

    ” 确實如此,輔仁文社在道上的面子可比新興的興中會大了去了。

     話說這輔仁文社的領袖楊衢雲,他的右手隻有兩根手指,傳言說,是他早年在造船廠學習技術時被機械絞斷的。

    自那以後,他便棄工從文,開始研讀洋文。

    在香港,洋文的受用範圍極廣。

    楊衢雲從過教,擔任過招商局書記,處處都用得上洋文。

     另外,楊衢雲憑借其俠義心腸與敦厚人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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