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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幽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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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稍待。

    ” 言畢,便領着一衆館員退回館内。

    鐵門一關,記者們立刻炸開了鍋:“這便是我們苦守了數小時的答複?”“糊弄誰呀!當我們三歲小孩兒?” 上述的插曲榮登“TheGlobe”報頭條,但對清公使館是否參與綁架,尚未有定論。

     但前有康德黎、孟生兩位德高望重的名流做證,後有實力記者揪出清廷重金收買船務公司的證據,各大媒體已開始了對公使館非法監禁之行徑的公開譴責。

    更有甚者,某一報社煞介有事地登載了清公使館的平面圖,估計是受了風靡時下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的影響吧。

     綁架事件一經公開,民衆的抗議如潮水般湧向清公使館: ——要求清公使館立刻釋放基督徒! ——非法監禁我基督徒,要求清國公使公開謝罪! 抗議形式多種多樣,從集會遊行到公開示威。

     此番孫文受困本與宗教問題毫不相幹,卻仍有基督徒借勢打出“打倒異教徒清國皇帝,還孫逸仙博士自由身”的旗号。

     結果呢,為保全公使館最後的顔面,英吉利外交部出面,暗中将孫文請出了小黑屋。

    10月23日,孫文重獲自由,結束了長達十二日的牢獄之災。

     在大批支持者的簇擁下,孫文總算是再次回到了熟悉的康德黎宅邸。

    翌日(10月14日),孫文在報紙上發表了一篇對英政府以及媒體業界的緻謝文。

     不日,孫文著作KidnappedinLondon,叙述了自己被綁架的始末,後被中譯為《倫敦蒙難記》。

    與此相對,清公使館參贊吳宗濂于事發三年後著《随轺筆記》,為清公使館的不法行徑辯解,文中表示孫文在被捕前日,曾以“陳載之”的假名隻身造訪使館,卻因懷表背面銘刻着的“SUN”暴露了身份。

    當值館員約孫文明日再訪,并于翌日孫文如約造訪時,将其抓獲。

    就如何處置孫文,公使館曾緻電總署,建議盡早将孫文釋放。

    而總署遲遲不做回複,十數日後,卻突然表示已準備好輪船,要求公使館将孫文遣返。

     此文顯然在與《倫敦蒙難記》唱反調,卻難逃杜撰之嫌。

    清公使館中不乏如鄧廷铿一般與孫文相識的成員,竟憑懷表背面的銘文這樣暧昧的細節來甄别要犯?清公使館,名譽掃地矣。

     清國駐英公使同時兼任着駐意大利公使與駐比利時公使之職,去年甚至連駐法蘭西公使也收入其權責之下。

    由此可見,清國外交已凋敝到何等地步。

     駐英公使龔照瑗卧病期間,顧問馬格裡總攬公使館事務。

    然而綁架事件後,跟随李鴻章環遊世界一周的羅豐祿當即被委任為新任駐英公使。

     這羅豐祿乃是李鴻章帳下幕僚,湊巧也是當年在天津收下孫文進言書之人。

    雖說僅僅是一面之緣,但這羅豐祿還不至于忘卻了。

    但考慮到敵我立場,孫文暫時沒有登門拜訪的打算。

     說句實在話,孫文倒是得感謝這次綁架事件。

    “孫逸仙”其名可謂響徹世界,受到《泰晤士報》《紐約論壇報》乃至《紐約時報》的争相報道。

    這倒好,孫文哪兒還用得着可憐兮兮地四處組織演講,自有媒體為他宣傳革命理念,自然還會半開玩笑地提及他的懸賞金額——若是清廷自個兒逮着了孫逸仙,這巨額懸賞金該如何分配呢? 當然,對孫文而言,最大的好處就是徹底脫離了那提心吊膽的日子,重獲自由。

     廣州起義時,清國的地方官員怕擔幹系,将武裝暴動捏造為強盜搶掠闱姓饷銀事件,自然沒有多少新聞價值。

    而此番倫敦綁架案可大為不同,不僅被倫敦與紐約各大媒體大肆宣傳,還被譯作漢文,登載在上海《時務報》與香港《中國郵報》之上。

     順帶一提,上海《時務報》創刊于1896年8月,主編為維新領軍人梁啟超。

     事态平息,孫文得意地再次下榻至旅店“GreatsInn”。

    即便如此,康德黎仍未放松警惕,提醒孫文道:“逸仙,你已是自由身,公使館吃了回癟,不至于會糊塗到重蹈覆轍。

    但切記,你仍是清廷的眼中釘,明的行不通,你得提防着他們使暗的,例如說……下毒。

    ” “下毒……老師,我們可是從醫之人。

    再不濟,也不至于跌倒在自己的老本行上。

    ”孫文苦笑道。

     見孫文不以為然,康德黎發急了:“你便是這般不惜命?此番遇難,就沒讓你長些教訓嗎?” “學生失言,老師勿怪。

    學生的确是麻痹大意,天性如此。

    日後定謹遵老師教誨,謹慎行事便是。

    ”孫文趕忙承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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