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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壯士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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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讓下人将衣物搬到大牢中,但其後連續兩日,既無拷問,更無嚴刑。

    被移交到刑部,張蔭桓才聞知除自己外,譚嗣同、林旭、楊銳、劉光第、徐緻靖、楊深秀等變法“小臣”也淪落為階下囚,加上第一個被捕的康廣仁,此番落難統共八人。

     9月28日,刑部“備車出決”,也就是準備運送死囚的囚車。

    囚車共六架,八人中唯有張蔭桓與徐緻靖幸免于難,他們倆也莫名其妙。

     菜市口行刑,刑部尚書剛毅掌刑。

    譚嗣同臨刑前,怒吼道:“有心殺賊,無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劉光第仍不服,朝剛毅喊道:“祖制雖強盜臨刑呼冤,當複訊。

    吾輩縱不足惜,如國體何?如祖制何?” 剛毅無言以對:“本官隻管責督刑,無權過問其他。

    ” 所謂“國體”,乃先祖代代沿襲之法,相當于“憲法”。

    劉光第是刑部主事,精通清國祖法,臨死提及“國體”,不為喊冤求生,隻是憤慨于朝廷做法有悖“國體”。

     原本,刑部判官已做好訊問準備,誰知上頭突然下令,表示無訊問必要,直接押送刑場。

    如此無視“國體”還真是罕見,判官們也面面相觑。

     此番就義的六人,被譽為“戊戌六君子”。

    “六君子”之中,林旭輩分最小,年僅二十三歲。

    他十九歲便考中福建省解元,更是兩江總督沈葆桢孫婿、鴉片戰争英雄林則徐一族門人。

    林妻聞知丈夫死訊,服毒殉情而去。

     “六君子”遺族中,殉死者非林旭妻子一人。

    禦史楊深秀之妻亦服毒自盡,劉光第遺孤整晚恸哭于亡父屍首旁,悲痛之下氣絕身亡。

     楊銳為湖廣總督張之洞門下“坐京”(留守京師為地方長官收集情報者)。

    他雖是變法派成員,卻不似同志那般師尊康有為,中途便投到張之洞門下。

    事發前,楊銳有求張之洞庇護,但張之洞與李中堂鬥争多年,為明哲保身,還是忍痛棄他于不顧。

     無視國體,強行處死“六君子”的是刑部尚書趙舒翹。

    依清制,在朝刑部尚書有兩人,一滿一漢,滿臣為剛毅。

    所以,有傷“國體”的不是其他人,正是清國最高法務官僚。

    他們很清楚,行刑在即,遲則生“變”。

     “變”為何?很顯然是列強幹涉。

    之前已有先例,西太後最為仇恨張蔭桓,不就是因為英、美、日三國幹涉,無法除去此眼中釘嗎?行刑翌日9月29日,張蔭桓被流放新疆,同樣苟活的徐緻靖被終身監禁。

     政變來勢洶洶,梁啟超與王照避難于日本公使館。

    梁啟超為康有為座下最有力臂膀。

    禮部主事王照曾上書建議光緒帝遊曆各國,但上書剛呈遞,即被禮部尚書駁回。

    王照不服,在廳堂上高聲抗議,被彈劾了一道“咆哮公堂”之罪。

     外國使館享有“治外法權”,清國官府逾越不得。

    但一旦踏出公使館門檻一步,清廷便是雷霆手段。

    此時京師内雲谲波詭,也怪不得平山寄給宮崎滔天的信中用到“大裂變”一詞。

     一直藏在公使館内終非長久之計,代理公使還得想法子将二人平安送出清國。

    某日,他招呼了一大群日本人來到公使館内,平山也在其内。

    送客時,便讓兩人混在賓客中逃出。

    那年月,男人皆戴帽,梁、王兩人也換上了一套别扭的和服。

    兩人穿不慣木屐,使館還特意弄來兩雙草鞋。

     日本賓客中,除平山,還有山田良政、小村俊三郎、野口多内等孫文的日本革命同志。

    一幹日本人佯裝談笑,一股腦兒走出公使館。

    倆中國人不懂日語,就負責大笑。

    兩人逃出京師,登上停泊在大沽口的日本軍艦“大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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