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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同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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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心腹,為其操辦送信、聯絡等私事。

    這樣的人倘若進了會,反倒是不方便行事。

     10月7日,孫文自橫濱離港,赴越南進行遊說工作。

    客輪途經長崎,孫文登岸,與沙俄革命黨斯基洛夫斯基會面。

    他在那時,已對社會主義頗有興趣,客輪的閱覽室中就收藏了不少關于社會主義的書刊。

     在越南期間,孫文緻力于在華僑圈子裡宣揚革命理論,募集革命資金。

    他還順道跑了趟新加坡,組建當地“同盟會”分會。

     一通忙碌下來,次年4月份,孫文才重返“老巢”日本。

    他這才聽說,自己外出的這半年間,日本爆發了一件令留學生群起而攻之的事。

     去年,孫文赴越不到一個月,日本政府在11月2日發行的《官報》上公布了《關于清國人入公私立學校的有關規程》。

    其中開篇第一條,學校在錄取清學生時,入學申請書中必須附加公駐日清公使館的介紹信。

    第九條,錄取清學生之學校,有義務對清學生的校内校外生活嚴加管束。

    第十條,因品行不良被勒令退學之清學生,任何學校不得再次錄取。

     留學浪潮之下,唯利是圖的“學店”如蝗蟲般來襲。

    這類學校,多半有着個虛張聲勢的校名,不然就是畢業證書設計得“金碧輝煌”,甚至還有學校在畢業證邊框鑲上金箔的。

     據公使楊樞所公布的數據,1905年,長駐東京之留學生總數逾一萬,東京以外地域約有三千餘。

    公派生自然是服從安排,讓如何就如何。

    問題出在自費生群體,他們大多出生于富庶家庭,占着祖蔭,愣是将求學生活過得紙醉金迷。

    魯迅在《藤野先生》一書中,就曾将留學生會館比作舞廳,“滿房煙塵鬥亂”。

     一無教師、二無教室的“學店”泛濫成災,日文部省自然上有政策。

    這本無可厚非,隻是時候挑得不好。

    “中國同盟會”前腳剛成立,“管束令”後腳便公布,這讓人如何不誤會? 其實,法令頒布之初并無甚反響,畢竟沒有留學生有閑心去關注日本的官報。

    直至11月26日,各學校要求留學生在三日内出示原籍、地址、年齡、學籍、經曆等詳細信息,“管束令”一事才被挖出。

    一時間,“退學回國”之抗議聲響徹留學生圈子。

    事實上,還真出現了小規模的罷課,隻有軍校的留學生不屑參與這次“玩鬧”。

     12月7日的《朝日新聞》将此次騷亂引咎為清國人獨有的“放縱卑劣”的劣根性,嘲諷其“一盤散沙,難成氣候”。

    翌日,一名清國人在大森海岸投海自盡,留《絕命書》一封,表明自己難忍“放縱卑劣”之辱,唯死以證清白。

     自盡者不是其他人,正是去年10月參加過長沙起義,位列華興會骨幹,随黃興、宋教仁一同逃往日本的陳天華。

     陳天華寫得一手妙筆文章,那日在富士見樓,便是他為孫文的演講做得摘要。

    同樣,他也是華興會章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當世風靡于留學生圈子裡的文章,除了鄒容的《革命軍》,便要屬陳天華的《猛回頭》與《警世鐘》,可謂是圈内的“大文豪”。

    再者,《二十世紀之支那》改名做《民報》,沿用為同盟會專刊,陳天華被推舉為選稿者之一。

     綜上所述,陳天華也算得上是當時排的上名号的公衆人物了。

    他在《絕命書》中這樣寫道: 嗚呼!我同胞其亦知今日之中國乎?今日之中國,主權失矣,利權去矣,無在而不是悲觀,未見有樂觀者存。

    其有一線之希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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