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杞伯姬來朝其子。
夏,公孫茲如牟。
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
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
鄭伯逃歸不盟。
楚人滅弦,弦子奔黃。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冬,晉人執虞公。
【傳】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
公既視朔,遂登觀台以望。
而書,禮也。
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
晉侯使以殺大子申生之故來告。
初,晉侯使士蒍為二公子築蒲與屈,不慎,置薪焉。
夷吾訴之。
公使讓之。
士蒍□稽首而對曰:“臣聞之,無喪而戚,憂必仇焉。
無戎而城,仇必保焉。
寇仇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廢命不敬,固仇之保不忠,失忠與敬,何以事君?《詩》雲:‘懷德惟甯,宗子惟城。
’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将尋師焉,焉用慎?”退而賦曰:“狐裘龍茸,一國三公,吾誰适從?”及難,公使寺人披伐蒲。
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
”乃徇曰:“校者吾仇也。
”逾垣而走。
披斬其祛,遂出奔翟。
夏,公孫茲如牟,娶焉。
會于首止,會王大子鄭,謀甯周也。
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于召陵,故勸之城其賜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孫不忘。
吾助子請。
”乃為之請于諸侯而城之,美。
遂谮諸鄭伯,曰:“美城其賜邑,将以叛也。
”申侯由是得罪。
秋,諸侯盟。
王使周公召鄭伯,曰:“吾撫女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安。
”鄭伯喜于王命而懼其不朝于齊也,故逃歸不盟,孔叔止之曰:“國君不可以輕,輕則失親。
失親患必至,病而乞盟,所喪多矣,君必悔之。
”弗聽,逃其師而歸。
楚鬥谷于菟滅弦,弦子奔黃。
于是江、黃、道、柏方睦于齊,皆弦姻也。
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晉侯複假道于虞以伐虢。
宮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
虢亡,虞必從之。
晉不可啟,寇不可玩,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大伯不從,是以不嗣。
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勳在王室,藏于盟府。
将虢是滅,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公曰:“吾享祀豐潔,神必據我。
”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
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
’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
’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
神所馮依,将在德矣。
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弗聽,許晉使。
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
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
問于蔔偃曰:“吾其濟乎”?對曰:“克之。
”公曰:“何時?”對曰:“童謠雲:‘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
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
’其九月、十月之交乎。
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時也。
”
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
師還,館于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
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于王。
故書曰:“晉人執虞公。
”罪虞,且言易也。
譯文
五年春季,周王朝曆法的正月初一日,冬至。
魯僖公在太廟聽政以後,就登上觀台望雲物,加以記載,這是合于禮的。
凡是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必定要記載雲物,這是由于要為災荒作準備的緣故。
晉獻公派遣使者來報告殺害太子申生的原因。
當初,晉獻公派士蔿為兩位公子在蒲地和屈地築城,不小心,城牆裡放進了木柴。
夷吾告訴晉獻公。
晉獻公派人責備士蔿。
士蔿叩頭回答說:“臣聽說:‘沒有喪事而悲傷,憂愁必然跟着來到;沒有兵患而築城,國内的敵人必然據作守衛之用。
’敵人既然可以占據,哪裡用得着謹慎?擔任官職而不接受命令,這是不敬;鞏固敵人可以占據的地方,這是不忠。
沒有忠和敬,怎麼能奉事國君?《詩經》說:‘心存德行就是安甯,宗室子弟就是城池。
’君王隻要修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