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十有五年春,季孫行父如晉。
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
夏,曹伯來朝。
齊人歸公孫敖之喪。
六月辛醜朔,日有食之。
鼓、用牲于社。
單伯至自齊。
晉郤缺帥師伐蔡。
戊申,入蔡。
齊人侵我西鄙。
季孫行父如晉。
冬十有一月,諸侯盟于扈。
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
齊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期郛。
【傳】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晉,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
三月,宋華耦來盟,其官皆從之。
書曰“宋司馬華孫”,貴之也。
公與之宴,辭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諸侯之策。
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請承命于亞旅。
”魯人以為敏。
夏,曹伯來朝,禮也。
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齊人或為孟氏謀,曰:“魯,爾親也。
飾棺置諸堂阜,魯必取之。
”從之。
卞人以告。
惠叔猶毀以為請。
立于朝以待命。
許之,取而殡之。
齊人送之。
書曰:“齊人歸公孫敖之喪。
”為孟氏,且國故也。
葬視共仲。
聲己不視,帷堂而哭。
襄仲欲勿哭,惠伯曰:“喪,親之終也。
雖不能始,善終可也。
史佚有言曰:‘兄弟緻美。
’救乏、賀善、吊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毋絕其愛,親之道也。
子無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說,帥兄弟以哭之。
他年,其二子來,孟獻子愛之,聞于國。
或谮之曰:“将殺子。
”獻子以告季文子。
二子曰:“夫子以愛我聞,我以将殺子聞,不亦遠于禮乎?遠禮不如死。
”一人門于句鼆,一人門于戾丘,皆死。
六月辛醜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禮也。
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于社,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訓民、事君,示有等威。
古之道也。
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緻命。
書曰:“單伯至自齊。
”貴之也。
新城之盟,蔡人不與。
晉郤缺以上軍、下軍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
”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還。
凡勝國,曰滅之;獲大城焉,曰入之。
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晉。
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尋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
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
于是有齊難,是以公不會。
書曰:“諸侯盟于扈。
”無能為故也。
凡諸侯會,公不與,不書,諱君惡也。
與而不書,後也。
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
齊侯侵我西鄙,謂諸侯不能也。
遂伐曹,入其郛,讨其來朝也。
季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
己則無禮,而讨于有禮者,曰:‘女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又以讨人,難以免矣。
詩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賤,畏于天也。
在周頌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
’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亂取國,奉禮以守,猶懼不終,多行無禮,弗能在矣!”
譯文
十五年春季,季文子去晉國,為了單伯和子叔姬的緣故。
三月,宋國的華耦前來會盟,他的部屬都跟随前來。
《春秋》稱他為“宋司馬華孫”,這是表示尊重他。
魯文公要和他同席宴會。
華耦婉辭謝絕說:“君王的先臣督得罪了宋殇公,名字記載在諸侯的簡冊上。
下臣承繼他的祭祀,怎麼敢使君王蒙受恥辱?請在亞旅那裡接受命令。
”魯國人認為華耦措辭得體。
夏季,曹文公前來朝見,這合于禮。
諸侯每五年再一次互相朝見,以重溫天子的命令,這是古代的制度。
齊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