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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卑政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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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墨家孰是孰非的争論,所做的都是些固執、偏激、僞飾的行為。

    這不過是追求名聲而已,所以英明的君主要誅殺他們。

    ] 今世之人,行欲獨賢,事欲獨能,辨越出群,勇越絕衆。

    夫獨行之賢,不足以成化;獨能之事,不足以周務;出群之辨,不可為戶說;絕衆之勇,不可與征陣。

    凡此四者,亂之所由生也。

     [故曰:為善者使人不能得縱;為巧者使人不能得為。

    此獨善獨巧者也,未盡巧善之理。

    故所貴聖人之理,不貴其獨治,貴其能與衆共治也。

    所貴工倕之巧者,不貴其獨巧,貴其能與衆共巧也。

    《文子》曰:“夫先知達見,人材之倕也,而治世不以貴于人。

    博聞強志,口辯辭給,人智之溢也,而明主不以求于下。

    傲世賤物,不污于俗,士之抗行也,而治世不以為人化。

    故高不可及者,不以為人量。

    行不可逮者,不以為國俗。

    故國治可與愚守,而軍旅可與怯同。

    不待古之英俊而人自足者,因其所有而并用之也。

    ”議曰: 文子此言,以為聖人不可用先知先達、博聞強志、傲世賤物三事,化天下百姓,使皆行此道,用為規俗。

    今但任其風土,化以農稼軍陣,曲成于物而俯同于俗耳,非貴于獨能獨勇者也。

    ] 故聖人任道以通其險。

    [《淮南子》曰:“體道者逸而不窮,任數者勞而無功。

    離朱之明,察針于百步之外,而不能見泉中之魚。

    師曠之聰,合八風之調,而不能聽十裡之外。

    故任一人之能,不足以理三畝之宅。

    循道理之數,因天地之自然,則六合不足均也。

    ”此任道以通其險也。

    ]立法以理其差。

    [《文子》曰:“農、士,工、商,鄉别州異。

    農與農言藏,士與士言行,工與工言巧,商與商言數。

    是以士無遺行,工無苦事,農無廢功,商無折貨,各安其性。

    ”此立法以理其差也。

    ] 使賢愚不相異,能鄙不相遺,此至理之術。

     故叔孫通欲起禮,漢高帝曰:“得無難乎?”對曰:“禮者,因時世人情而為之節文者也。

    ”張釋之言便宜事,文帝曰:“卑之!無甚高論,令今可施行。

    ”由是言之,夫理者,不因時俗之務而貴奇異,是餓者百日以待粱肉,假人金玉以救溺子之說矣。

     [議曰:昔楚之公輸,宋之墨翟,能使木鸢自飛,無益于用。

    漢之張衡能使參輪自轉,魏之馬鈞能使木人吹箫,苟無益于用而為之,則費功損力,其害多矣。

    《莊子》曰:“朱汗漫學屠龍于支離益,殚千金,技成無所用其巧。

    ”《文子》曰:“夫治國在仁義禮樂、名法刑賞,過此而往,雖彌輪天地,纆絡萬品,治道之外非群生所飧挹,聖人措而不言也。

    ”由是觀之,事貴于适時,無貴于遠功,所自來矣。

    ] 【譯文】 現在世上有些人,品行想要比所有的人高,辦事要比所有的人強,能言善辯想要出群,勇力想要超衆。

    但是,出衆的品行卻并不能教化人民;超衆的辦事能力并不能合于急用;傑出的口才也不能挨門挨戶地去遊說;過人之勇,卻不一定能和大家一起去行軍打仗。

    總之,這四種超衆之處,不過是産生禍亂的根源而已。

     [所以說,行善的,使人不能随心所欲;弄巧的,使一般人不能插手。

     這獨善、獨巧的人,其實也未窮盡巧和善的道理。

    所以應該以聖人之理為貴,不以一人獨自治理為貴,以能和大家一起共同治理為貴。

    應該以工捶的巧技為貴,不以一人獨巧為貴,而以能有和大家一樣的巧技為貴。

    《文子》說: “先知先覺,通達的見解,這是人材的過人,但太平盛世,不把這當作比别人珍貴的東西。

    廣博的知識,超人的記憶力,能言善辯的口才,這是人聰明智慧的流露,但是英明的君主不把這當作要求臣下的标準。

    做視一切,輕賤别人,不受流俗的污染,這是士大夫的高尚的品行,但太平盛世不把它當做教化百姓的标準。

    所以,那些高不可攀的表現,不能做為衡量百姓的标準。

     那些一般人比不上的品德,不能當做一國的風俗。

    所以國家太平,可以和愚人一起守成;軍隊強大,可以和怯懦的人并肩作戰。

    用不着等待古代英俊傑出的人物出現而人可以自我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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