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與敵戰,若敵人初來,陣勢未定,行陣未整,先以兵急擊之,則勝。法曰:“先人有奪人之心。”①
春秋,宋襄公②及楚人戰于泓③,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子魚④曰:“彼衆我寡,及其未既濟,請急擊之。”公弗許。既濟未成列,子魚複請。公複未之許。及成列而戰,宋師敗績。⑤
①先人有奪人之心:語出《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引自《軍志》。
②宋襄公:春秋時宋國國君,名茲父。齊桓公死後,他與楚國争奪霸主,一度為楚所拘。其後,與楚軍戰于泓水,因其不聽勸谏,空講“仁義”而屢失有利戰機,結果被楚軍打敗受傷,不久因傷重而死。
③泓:即泓水,位于今河南柘城西北。
④司馬子魚:司馬,官職名,掌管軍政和軍賦。西周始置,春秋、戰國仍沿用。子魚,人名,即宋襄公庶兄公子目夷,與前《舟戰》所引史例中的“司馬子魚”非一人。
⑤本篇史例出自《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如果敵人剛剛來到,其陣腳還沒有立穩,隊形未來得及整頓,應當先機出兵急速進擊它,這樣就可以取得勝利。誠如兵法所說:“先發制人,有緻敵喪魂破膽的作用。”
春秋時期,宋襄公率兵與楚國軍隊交戰于泓水之域。宋軍已經擺好陣勢,但楚軍還沒有全部渡過泓水。這時,司馬子魚向宋襄公建議說:“楚軍衆多,我軍寡少,應當乘其還未全部渡河之時,請君王下令急速攻擊它。”宋襄公沒有同意。等到楚軍全部渡過泓水但尚未擺好戰鬥隊列之時,子魚再次請求宋襄公下令部隊攻擊它,宋襄公又沒有同意。直到楚軍擺好隊列,宋襄公才指揮部隊與其交戰,結果遭到慘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