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發現太多的性别差異。
然而如果從個人層面評估貧困程度,差異則是巨大的——71%的貧困人口是女性。
而大多數貧困婦女來自“非貧困”家庭,這一點或許最能說明用家庭财富來衡量按性别區分的貧困存在局限性。
現在我們應該粉碎可以從家庭層面上确定貧困這種“僵屍假設”,或者“女戶主”對男性貧困的含義與“男戶主”對女性貧困的含義相同這種假設。
它們都是以錯誤的數據和不分性别的分析為基礎的。
不僅如此,它們還加劇并延續了性别數據缺口,并且引發了一些對女性來說是災難性的政策決定。
在美國,幾乎所有已婚夫婦都要共同報稅。
但并不是非得這麼做:他們可以選擇單獨申報,也可以選擇作為夫妻共同申報。
但是這個稅務體系通過降低稅率和某些稅收抵免來鼓勵他們聯合申報,所以96%的已婚夫婦都是聯合申報的。
[22]結果,在實踐中,美國大多數已婚女性的收入被征收了過多的稅。
美國的稅制是累進制的,這意味着有好幾個稅率。
你賺到的第一個1萬美元,比你賺到的下一個1萬多美元稅率要低,以此類推。
假設你賺了2萬美元,你朋友賺了6萬美元。
她收入的前2萬美元和你支付的稅額相同。
但是高于這個數字的部分,她需要支付的稅率就比較高了。
不過,如果你碰巧和她結了婚,并和她共同報稅,情況就不同了。
在這種情況下,你和你的伴侶被視為一個單一的經濟單位,收入總和為8萬美元,那麼你納稅的計算方式也會發生變化。
在夫妻共同報稅時,夫妻雙方必須“疊加”他們的工資。
高收入者(考慮到兩性薪酬差距,通常是男性)被指定為“主要收入者”,他們的收入稅級較低。
較低收入者(通常是女性)就成了“次要收入者”,而他們的收入稅級較高。
回到這對分别賺6萬和2萬美元的夫妻身上,在對這個收入2萬美元的人征稅時,這筆收入會被視為8萬美元工資的最後2萬美元,而不是她的全部收入。
也就是說,如果她與收入更高的丈夫共同報稅,就要比單獨報稅的稅率更高。
夫妻共同報稅的維護者會指出,總的來說,夫妻雙方一起申報會減少納稅。
這是事實。
但是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家庭資源平均分配的假設至少是有缺陷的,夫妻共同報稅雖然能省下稅金,但并不一定意味着次要收入者就真能比單獨報稅得到更多的錢。
而且我們還沒有深入探讨财務濫用可能加重聯合報稅制度對女性的負面影響的問題。
簡而言之,美國現行的已婚夫婦稅收制度實際上是在懲罰那些從事有償工作的女性。
事實上,幾項研究表明,聯合申報制度會扼殺已婚女性從事有償工作的積極性(前文已經說到,這對GDP不利)。
[23]
美國的稅收體系因為沒有考慮到性别因素而最終導緻歧視女性,但它并不是個例。
最近的一篇論文指出“許多經合組織國家”試圖通過立法減小兩性薪酬差距,但同時又通過家庭稅收和轉讓稅制度實際上拉大了薪酬差距,該文對此表示不解。
[24]英國和澳大利亞就是這樣的兩個國家,盡管已婚夫婦各自申報所得稅,但大多數福利和稅收抵免仍然有悖獨立納稅的原則。
英國有所謂的婚姻津貼制度,如果夫妻雙方中賺得較少的一方年收入在11500英鎊或以下,就可以為主要收入者(通常是男性)提供稅收減免。
[25]這在兩個方面加大了兩性薪酬差距:貼補男性收入,同時也對女性造成了一種反向激勵,鼓勵她們減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