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陪審員,”法庭書記員說,“在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是鮑爾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以及裘德·梅森。
他們被控在今年3月13日,出版發行了一本淫穢書籍,書名為《亂言塔》,副書名是《一個獻給我們這個時代的孩子們的故事》。
針對這項指控,犯罪嫌疑人宣稱自己無罪。
而現在,掌控權在你們手中,請你們在聆聽完所有證詞之後,裁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
”
但被告席上隻有一個所謂的“犯罪嫌疑人”。
他穿了一套煤灰色的法蘭絨西裝,一件白色襯衫,系着一條工整的有凸點的暗紅色領帶;他的發型是簡潔的“小氈帽”式露額短發,雖然發色是灰色的,但閃着銀亮亮的光;他的臉上沒有什麼肉,眼睛也深陷在眼窩中。
他看起來就像是關完禁閉、剛剛被放出來的人,又像個改過自新的囚犯,也像結束冥想、回歸“現實”世界的僧侶。
不過,他那身衣裝很經得起審視,怎麼看都很考究很合身;可惜,第一眼看過去,那些衣服就像是挂在他身上——不像是穿在他身上,有一種違和感。
他在衣服裡,活像是個人形的衣架子,或者說稻草人。
領子後,他的頸項纖細,泛着灰色。
他有一種中世紀的骨相——顴骨又高又尖,鼻子很挺,眼睛是半閉半睜的,眼珠下陷。
弗雷德麗卡坐在法庭的旁聽席上,丹尼爾和她一起。
她一開始沒有認出那個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誰,盡管她曾參加過讨論會,是贊成對這位犯罪嫌疑人進行“形象大改造”的一員——而且他們那一撥支持者顯然得勝了。
犯罪嫌疑人的外在終于改變了。
“不就像戴了個面具一樣?裘德,看在老天的分兒上,你就嘗試一次。
法庭審訊像是本虛構的文學作品,我們都得在裡面演一個角色,跟下象棋沒什麼分别。
你得扮演白騎士,你必須看起來像一個正派、體面的社會成員,法庭會看人識面,會判定一個人該有怎樣的外表——這一點很重要,你的外表不能出錯,因為從外表判别一個人,也是審判的一部分。
”
裘德·梅森抗拒道:“這不是什麼虛構的文學作品,這是真實的。
我即将上庭,我就要以我原本的樣子上庭,我的外表是代表真實自我的一份聲明。
”
“我不知道你的外表究竟替你發表了怎樣一份聲明。
”鄧肯·拉比說,拉比是裘德的代表律師。
“那隻能說你對服飾的符号學沒有研究了,”裘德說,“我的衣服是天藍色的,這是真理的顔色,這件衣服也是睿智的啟蒙哲學家們和淫蕩的宮廷美人們一度常穿的款式。
我衣衫污穢,因為真理本就污穢;我的頭發自然生長,未經修剪,我的皮膚也一樣,我從不護理。
”
“謝謝你的一番講解,”拉比說,“可這無法讓法官戈達爾·貝拉弗萊先生對你産生一絲好感,我隻想說,你如果按照原本的樣子上庭,肯定是策略上的一場災難。
”
“拜托你了,裘德,”弗雷德麗卡說,“你的着裝必須尊重場合,你既然入局,就要好好玩這場遊戲。
你得看起來莊重得體。
頭發還會再長出來,衣服也可以先放進衣櫃裡存放。
你那些快快樂樂赤身裸體的日子已經過得足夠多了。
”
“但是我得維護我人格的完整啊。
”裘德仍胡攪蠻纏。
“你到底想不想打赢這場官司?”魯珀特·帕羅特忍不住吼了起來!
此刻,弗雷德麗卡驚喜地看着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裘德。
“他确實有一番相貌,”她心想,“他以前把自己五官的優點全抹殺了。
”不過,他看起來病恹恹的。
陪審員在法庭上安然就座。
開庭前曾就陪審員的選任有過一些讨論,讨論的重點是這次要不要選用清一色的男性陪審團,畢竟,按照慣例,淫穢物品案件在審理時,陪審團全部是男性成員。
而法官在宣布開庭時,也明确表達了自己對陪審團選任的傾向,法官說:控方和辯方都已經同意,在雙方看來,此次不必遵循全男性陪審員的前例,另外,如果陪審團中能出現一兩位女性,整個陪審團将更能代表公衆意見,更能代表思想健全的普世社群,這些都理應反映在對陪審員選擇的包容性上。
因此,這個案件的陪審團中出現了三位女性,但沒有一位是年輕女性——她們一位是美容沙龍經營者,喪偶;一位是曾受雇于皇家女子海軍、現已退休的體能訓練員;一位是家庭主婦。
男陪審員們多已屆中年,除了一位膚色黑不溜秋的年輕人,穿着皮夾克,經營一家黑膠唱片店。
中年男性陪審員們職業背景相當多樣化,有銀行經理人、會計員、遊泳池管理人、科技大學的物理系講師、電工、餐廳老闆、裁縫和綜合學校的老師。
他們大多數人宣讀誓約時都不會結結巴巴的。
其中,那位裁縫是猶太裔,戴着一頂猶太小圓帽,他起誓時讀的是《舊約聖經》。
一些例行探讨在庭審開始前進行,探讨結束後,陪審團一緻同意,将以對《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的審判先例為參照。
陪審團将先聽取控方和辯方各自的證言,然後在休庭時閱讀《亂言塔》,這個決定的達成,是因為陪審團認為如果隻聽完控方一方證言就讀這本書,頭腦中帶着控方的尖銳指控,難免會産生先入為主的片面解讀。
戈達爾·貝拉弗萊法官大人身形巨大,臉長,盡管戴着白色假發,也掩不住沉郁英氣,那頂白色假發,或許是因與眉目相映,越看越閃亮。
他素有對律師和證人都一視同仁、不偏不倚的好名聲,另外,他對藝術的欣賞,也是法律界衆人皆知的。
另外,陪審團還決定,既然控辯雙方請來的證人都是“專家級證人”,那麼,所有證人應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全程聆聽,不得無故缺席。
王室法律顧問奧古斯丁·韋戈爾爵士,首先對案件進行闡述:
尊敬的法官大人,以及陪審團的各位成員,我和我博學多聞的友人貝内迪克特·斯卡林一起擔任這起案件的控方律師。
辯方之一,鮑爾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由我學識廣博的友人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先生以及佩裡格林·斯威夫特先生擔任辯護律師;辯方之二,裘德·梅森先生,由塞缪爾·奧利芬特先生以及默林·雷恩先生擔任辯護律師。
奧古斯丁爵士有一張令人愉快的,似鷹一樣的面孔,嘴唇較薄,在他休息時,他的上唇機靈地翹着。
他有一種在發言時保持全身穩定的技巧,同時,他能聚精會神、充滿體貼地看着陪審團成員們——能與他們四目相接,眼神既保持着公平,又吐露出關心。
他發音清晰,語調輕柔,用詞準确。
他告訴陪審員們,他們此次的工作是依循1959年的《淫穢出版物法》法令,來判定小說《亂言塔:一個獻給我們這個時代的孩子們的故事》是否是一本淫穢書籍。
他還對陪審團說,“淫穢”一詞,根據《牛津大詞典》,被定義為:“對莊重和體面具冒犯性;表達或暗示不貞潔或淫欲的想法;不潔、不雅、下流。
”這個詞也有其他意思,包括“語言缺少清晰性;語意有不确定性;令人費解”等,而恰好這個案件體現出的重要一點,若按照以前“淫穢诽謗罪”的法條來看,“淫穢诽謗罪”确實是缺乏清晰性的,因此對此案并不适用。
而1959年的《淫穢出版物法》第一條A項的第一款,就對“淫穢”闡明了定義:
“在此法令下,如果一部作品整體上,傾向于對任何閱讀、觀看、聆聽或以其他方式接觸該作品或接觸體現作品内容的信息的人士,産生堕落和腐化影響,那麼該作品可被認定為淫穢出版物。
”
奧古斯丁爵士接着說:“但這個法條的闡釋在語言、含義、理解上又帶來了其他問題。
你可能會覺得,在聽完這個法條後,你需要‘堕落’和‘腐化’這兩個詞的精确釋義。
《牛津大詞典》對‘堕落’給出的現代定義是‘使道德敗壞;誤導;使人格降低;使道德淪喪’。
而‘腐化’的定義則更長更複雜。
1959年的《淫穢出版物法》中的‘腐化’無疑指向了該詞典上對其作為動詞的第三層解釋——‘使道德産生缺陷或無恥;摧毀道德的純潔或純樸;使淪落或良好品格毀滅;使人格降低;玷污’。
”
奧古斯丁爵士對陪審團的講解遠遠沒有結束,他說,在實際領域中,“堕落和腐化”被用來指“引起舉止失當”,或者是“煽動違反法律,以及違反良善風俗和社群目前普遍遵守的禮節的舉動”。
他還舉出一些以往的案例,來幫陪審團加深理解。
他引用斯特布爾法官勸勉陪審團時曾說過的話:“要記得,隻有當一本書傾向于産生堕落和腐化的影響,那麼控訴才成立;如果一本書隻是傾向于制造驚悚或惡心的效果,那麼控訴并不成立,因為這不是刑事犯罪。
”
以前類似訟案裡的法律顧問都會公正地向陪審團強調這一點,正如奧古斯丁爵士此刻說的一樣,一本書即使令陪審團感到不悅、驚悚或惡心,都不足以構成這本書成為“淫穢”出版物的理由。
但是奧古斯丁爵士相信,“傾向于産生堕落和腐化影響”這一說法,給陪審團提供了一定的權利,也可以說責任,去考慮一本書對“靈魂”産生的影響——如果能用“靈魂”這個詞的話。
奧古斯丁爵士說:至少,陪審團可以去定奪一本書在被閱讀後,對讀者的思想狀态或精神健康會産生怎樣的效應,是否會直接導緻讀者做出堕落、腐化、非法的舉動。
奧古斯丁爵士告訴陪審團,他們是能夠裁定《亂言塔》這本書是否淫穢的唯一評判人。
控辯雙方都會各自傳召專家級證人上庭做證,就這本書的本質做出說明,就這本書是否具有文學價值或其他方面的價值做出說明。
他還提醒:這些證人所提供的觀點僅限于評定這本書的價值或缺陷,并不能直接證明這本書是否淫穢,因此,關于淫穢這一點,證人們不應被要求提供看法;即使證人們發表了對于此書是否淫穢的意見,陪審團也應不予理會。
這本書到底是不是淫穢出版物,這本書究竟是否傾向于産生堕落和腐化影響,必須由陪審團席位上的十二位男士和女士獨立決定,因為陪審團代表的是人道、文明社會和公認的常識。
當他們對此書是否屬于淫穢出版物做出了判斷,也隻有從那時開始——此書文學價值或其他價值的相關問題才可産生。
《淫穢出版物法》第四條第二款明确規定,當陪審團對一本書做出屬于淫穢出版物的判斷時,若出版者能夠成功為書籍證明其在“科學、文學、藝術、教育,或其他被普遍關注的領域内”有公共價值,那麼被告也可獲判無罪。
本案的辯方已經聲明将會援引《淫穢出版物法》第四條第二款,并經由提供專家們的證詞來進行無罪辯護。
辯方将就《亂言塔》具有文學價值,以及社會、精神意義等其他層面的重要價值來進行辯論,以證明此書的出版符合公衆利益。
奧古斯丁爵士對陪審團說:“聽取了他們提供的證據後,你們将自行判斷。
法官大人已經破例準許,本案将由辯方首先舉證,控方會根據辯方對此書做出的種種辯護,決定傳召哪些證人進行反駁。
”
奧古斯丁爵士還告訴陪審團,在《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的訴訟案中,伯恩法官曾規定,在陪審團成員閱讀完《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全書前,控方不得在陪審團成員面前引用書中任何段落。
當時,王室法律顧問傑拉爾德·加德納先生,發表了對此項決議的看法,傑拉爾德·加德納先生說道:“我不反對我的各位律師同僚們将《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的故事定性,也不反對控方對陪審團揭示到底哪些内容屬于淫穢……我尊重的是在陪審團未讀完整本書前,控方不能以個别文段的描述來造成陪審團對書的偏見。
”
奧古斯丁爵士說,因此他将先針對《亂言塔》進行案件綜述,然後在後期才針對書中某些具體文段的描述做出檢視。
他說,在古時候,當書籍因“淫穢诽謗罪”受審時,因無法針對書籍的文學價值或相關公衆利益進行辯護,所以,往往隻需要抽出一兩段“辭藻華麗、極盡誇張”的文字在法庭上朗讀,隻要有人覺得這些文段不可接受,就能以“淫穢”将書籍定罪。
但此刻面臨審判的是一整本書,是一整本書背負着“淫穢罪”的指控,是一整本書有傾向于産生堕落和腐化影響的嫌疑。
奧古斯丁爵士說自己很贊成法官大人下達的整本書都需要受審的決議:“《亂言塔》書中包含着對下流行為、露骨性愛、非自然舉動的大量直白描寫,更嚴重的是,還詳盡地描繪了酷刑和折磨,多到顯得冗餘。
因此,林林總總的内容彙集在一起,使整本書從傾向性上,讓我覺得極度淫穢、堕落,或者說腐化、邪惡,又或者說反常、低俗。
盡管如此,陪審團仍舊會從書中發現些許所謂的文學價值,當然,我也不打算否認這本書的确有文學價值——不過,無論從筆觸還是主旨上看,它的文學價值遠遠無法超過它的粗鄙、變态。
”
“此前早已有人提出這樣的說法——”奧古斯丁爵士說,“在D.H.勞倫斯《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這本書受審的過程中,其實是查泰萊夫人在受審,查泰萊夫人因通奸和她的性交事實而受審。
而對于《亂言塔》來說,是在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将要受審,是犯罪嫌疑人的想象力、他塑造的世界、他試圖傳達的信息都将與他一道受審。
《亂言塔》是一本絕望又無望的書,它薄弱的叙事從一群被叫着似乎是法國名字的人,要去遠遊并創建一個自由社群的決定展開。
這個‘自由社群’所謂的‘自由’,在書中指的是完完全全的性愛表達自由,不管那種表達有多麼令人作嘔或離經叛道。
這種自由産生了變化,變質為放縱、虐行、癫狂和毀滅。
與之相關的摧殘和羞辱,不僅施加于成年的男子和女子身上,竟然也發生在小孩子身上,而且一切都被描寫得相當毛骨悚然和無比詳盡。
我想要告訴大家的是,‘淫穢作品’這個詞有着悠久的曆史溯源,‘淫穢’最初便和‘賣淫’密不可分;當然‘作品’指的是書寫而成的篇章。
一直以來,‘淫穢作品’被認定為書寫妓院和賣淫的文字,或者被視為描繪娼婦的文字。
《亂言塔》與之相似卻又有不同,你讀後會忍不住覺得,這真是淫邪和肮髒想象力的産物啊!當然,我确定,辯方絕對會申辯說,這是一本有道德的書,因為它揭示了放縱能夠引發虐行和壓抑——是否如此,還需要各位定奪。
你可能會對這本書給出這樣的總結:這本以‘道德故事’欺世盜名的書,說穿了,不過像一條捆綁、懸挂着文章的線,那些文章無不挑逗、激發着人類暗黑而下流的空想。
辯方大概又會告訴你說,這些故事都凄慘而可怖,我想你最好反駁辯方:這本書從本質上缺乏亞裡士多德所稱的‘藝術淨化作用’,并未對憾事做出彌補,也未對恐怖進行清除。
這本書從惡意和不安開始,以惡意和不安結束。
在控方看來,這本書喚醒了使人不快的感受,其實比使人不快更糟,它攪動着人類最壞的本能——性沖動與施虐欲望兩相媾和,共同作惡。
如果你覺得這是控方一家之詞,之後你會在庭審過程中,聽到控辯雙方提呈的關于這個心理學問題的證言。
因此,我在這方面的論述,就此打住。
”
奧古斯丁爵士又提起《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他說:“女士們、先生們,《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的情況不一樣,《查泰萊夫人的情人》被認為傷風敗俗,是因為它直白地描述了性行為,而且文中使用的粗言穢語,不見容于我們這個對文明用語早有規範的社會。
另外,《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也摻雜了人們對社會等級和婚姻制度的種種觀點。
但在《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的訟案中,很多有聲望的關鍵證人表示《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傳達出的負面情緒較輕微……”
為鮑爾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擔任辯護的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提出了反對,他指出在“淫穢程度”上對兩本書做比較,是不可接受的。
而法官表示,如果是為了指出兩本書其中一本具有文學價值,而非單純比較兩本書的淫穢程度,那麼這樣的論證,法庭上是可以接受的。
奧古斯丁爵士說,對兩書進行比較,其實像是遊走在一條極細的鋼絲上,稍不留神,就會遺失原本明确的論點。
他說,他觀察到的是——《亂言塔》的問題,不同于《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中查泰萊夫人提出的關于愛情、婚姻和語言的問題,畢竟查泰萊夫人身處争議風波中,最後卻被還以無罪之身。
他說,歸根結底,《亂言塔》的問題是殘虐和變态。
奧古斯丁爵士說,接下來他将讨論下一個重點,也就是關于《亂言塔》潛在讀者的問題——《淫穢出版物法》點明了:“任何閱讀、觀看、聆聽或以其他方式接觸該作品或接觸體現作品内容的信息的人士。
”
他切中要害地提醒法庭裡所有人,英國舉國上下剛剛從對沼澤謀殺案的審判中緩過來。
他轉向陪審團的方向,說:“若你們聽說過沼澤謀殺案的審判,無疑都會聽到過‘文學’‘小說’之類的詞,而文學和小說,不應該誘人作惡。
我們應該記得伊恩·布雷迪都讀過什麼書,我們也應該記得與伊恩·布雷迪一丘之貉的邁拉·欣德利——邁拉·欣德利受了布雷迪的影響,而布雷迪受的是書的影響——至少他的邪惡念頭有一部分來自書,比如《卐字禍害》和薩德侯爵的著作。
邁拉·欣德利在和伊恩·布雷迪成為情侶之前,可能是個正常的年輕姑娘吧,她沒有被任何邪惡思想侵蝕。
而說到薩德侯爵,我确信裘德·梅森先生肯定讀過薩德侯爵的書。
《亂言塔》中的‘亂言塔’,他特别寫了法語名——Tour Bruyarde,這明顯是對薩德侯爵那臭名昭著的《索多瑪一百二十天》中‘西林古堡’的剽竊。
我尊敬的女士們、先生們,請千萬不要輕巧地想:‘那隻是一本書而已。
’要知道,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會被書鼓動,他們的人生會因為書而充實、改變,或毀滅。
獨裁者沒收書籍并将之焚毀,就是因為書籍是危險的。
如果任由《亂言塔》這樣的書堂而皇之地流通,那麼,書籍對人類的危害性無疑會升高。
由此可見,那些獨裁者,他們的焚書之舉,竟然是正确的。
好書對壞人來說是危險的,反之亦然,壞書對好人來說也是危險的。
”奧古斯丁爵士的控方發言至此結束。
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站起來,為自己所辯護的鮑爾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進行陳述。
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是個胖嘟嘟的男人,紅發,就算戴了白色的司法假發,也掩不住他濃密的紅發。
但他并不如外表看上去那般幽默,他不怎麼迷人,似乎随時有發出吼聲的沖動。
他本來在一系列審前會議中一直以辯方王室法律顧問的身份出席,沒想到開庭時,他卻加入了辯方律師的團隊,并且似乎很樂于攻擊自己的對手。
比起他,奧古斯丁爵士的風格就像在情與理之間信步閑遊,親切而有所克制,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則講究修辭,毫不吝啬地使用各種修辭手法。
就像魯珀特·帕羅特的代表律師馬丁·菲舍爾一樣,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是一頭“舊豬圈裡的公豬”,那是斯韋恩伯恩學校的某一派校友之間晦澀難懂的一種稱謂。
魯珀特·帕羅特也一樣,是“舊豬圈裡的公豬”,是斯韋恩伯恩學校的畢業生。
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先對鮑爾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發表了一番溢美之詞。
他說,鮑爾斯&伊登是一家曆史悠久、享有聲譽的出版社,和約翰·默裡、約翰·布萊克威爾、史密斯與埃爾德等老牌出版社齊名。
鮑爾斯&伊登是一家長期出版專業學科著作的出版報,出版領域包括宗教、神學、社會思想,還有一小部分純文學和小說,但這一部分文學小說都是雅俗共賞的,即使是如法庭上在座的各位莊嚴之士、嚴肅之人都可閱讀。
他指出,鮑爾斯&伊登的叙事類文學書籍,不是情色小說或前衛小說,不為聳人聽聞或引人獵奇而出,這部分文學書籍包括一些稍有學究雅緻氣質的推理小說,其主角多為好探問查證、好追根究底的教區牧師,或者教區牧師的妻子,他們的另一身份是偵探。
除此之外,最近還出版了菲莉絲·K.普拉特太太的精彩絕倫的暢銷小說《日常食品》,講述的是一位牧師的普通人生。
魯珀特·帕羅特先生是鮑爾斯&伊登的分支機構——帕帕加洛出版社的新任總經理,雖然年紀輕輕,心态上卻很老成,是一個勤于去教堂的基督徒,一個快樂的丈夫和父親,一個在可能由昏昏欲睡或跟不上時代的老朽組成的董事會裡最有活力的新成員。
在魯珀特·帕羅特的規劃下,鮑爾斯&伊登的出版方向有了新的開拓,出版書目有了新的擴展,他策劃出版了一系列新書,這些書有的直面時下最引人關注的事件,有的回應此刻正在被全社會探讨的議題,比如:神學的一些新困境、猶太人大屠殺及其原因、撒瑪利亞人問題、社會救濟的新形式、精神分析學和精神病學研究、社會學和哲學辯證,以及對迷幻搖滾和流行音樂等新文化事物優缺點的觀察……這些書全都是針對新議題、新事物和新現象的嚴肅、及時而又負責的記錄和分析。
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說到了《亂言塔》,講述了這本書的出版始末和魯珀特·帕羅特的用意。
赫弗遜-布拉夫說,《亂言塔》由一位文友介紹給帕羅特先生,這位文友的文學品位和判斷力,帕羅特是非常信賴的。
帕羅特讀了《亂言塔》的原稿後立即覺察到,一經出版,這将是一本有争議性的書,一本能引起公衆強烈反應的書,他将這本書形容為難消化的食物,對讀者來說,會是難領悟的一本書。
“但女士們、先生們,一旦你們讀了這本書,你們将會認同帕羅特先生的觀點——”赫弗遜-布拉夫說,“《亂言塔》是一本很有震撼力、很有原創性的書,是對烏托邦幻想者、追逐者蠢行和醜态的尖銳諷刺,是對性理想主義者、性享樂主義者放縱無度的激烈嘲弄。
” 帕羅特不僅覺得此書寫得坦白無欺、有血有肉,并充斥着對愚昧下場和作惡後果的無情曝光和全力批判,更是認為《亂言塔》是一本有強烈道德感的書。
從根本上說,《亂言塔》所要攻擊的是存在于我們這個社會中的現象,跟1959年頒布的《淫穢出版物法》所要攻擊的現象是一緻的,瞄準的目标都是淫邪、背德、堕落、腐化。
“女士們、先生們,你們閱讀後,會發現《亂言塔》中那些堕落腐化的人,都沒有被輕忽姑息,他們都領受了糟糕至極的報應。
”赫弗遜-布拉夫說,“總而言之,這是讓你深刻認識我們這個世界、這個社會堕落腐化本質的一本書,不僅是我們的社會,可說是所有社會都有的極惡根源。
如果你讀後感到厭惡,就達到了它成書的目的,它不是那種讓你盡情沉浸在溫暖、舒适而愉悅的柔光中的書,它的寫就、它的出版,是為了告誡、警示、阻絕。
無可否認的是,我們社會中的某些事件、某些态勢,是急需有智之人來明辨、阻攔,或終止的,《亂言塔》所宣揚的,就是對這些惡劣态勢的認知,就是一種帶有惶恐的正義感。
”
和奧古斯丁爵士一樣,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也論述了對“傾向于産生堕落和腐化影響”的看法。
他說,《淫穢出版物法》的出台,是為了杜絕淫穢作品。
所謂淫穢作品,是那些下流肮髒老男人用來手淫的惡心素材,是順着娼寮屋頂檐溝排放出的腥臭黏液,是對于受虐和受辱毫無憐憫的譏笑狎侮。
“女士們、先生們,真相是,作者和出版者和你們一樣,對淫穢作品憎厭,卻依然散布這些作品。
但是要注意的是,《淫穢出版物法》禁的不是文學作品,不是那些對現實社會弊端、對腐朽社會和性失控、對引發淫穢作品所述現象在真實生活中泛濫發生的事物、對瑣屑空洞和虛耗人心、已經潰亂失陷和即将潰亂失陷的社會秩序,進行正面迎擊的無畏作品。
不僅如此,《淫穢出版物法》還有别的用途,它要使得那些真正的文學作品能夠自由地發行,要确保那些正直的文學作品不必擔心被污蔑為淫詞豔曲。
”赫弗遜-布拉夫說,“因此,辯方将極力邀集大力支持《亂言塔》的專家級證人,就這本書的文學、心理學和社會學價值舉證。
”他還說:“正如我博學多識的友人奧古斯丁爵士所說的,壞書傷害的是好人,但好人的善行和大作,必将摧毀壞書!”
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最後引用了一段意味深長的話:“禁毀一本好書,如同殺死一個好人一般;殺死一個好人,抹殺的隻是一個理性生物,破壞了上帝的影像;但禁一本好書,扼殺的是理性本身,毀滅了你我眼中上帝的聖像。
”
弗雷德麗卡疑惑,這一段引用是否過度?她望向陪審團,觀察有多少人會對《論出版自由》裡的這段話産生情緒波動。
她看到:一個男人因聽懂了這段話,開始眉頭深鎖;一個女人臉上揚起贊同而欣悅的微笑,并頻頻點頭;而其他大多數人,呆滞、疑惑、淡漠地注視着某處,眼神裡盡是虛空。
輪到王室法律顧問塞缪爾·奧利芬特發言,他代表的是裘德·梅森。
奧利芬特說自己的當事人是一個年輕男子,一位藝術工作者,他掙紮在貧困線上隻為實踐藝術。
奧利芬特對《亂言塔》的觀感是,它是一本複雜的藝術作品,其主題是探讨性解放和群體之間的關系、壓抑和暴行之間的關系。
《亂言塔》繼承了歐洲嘲諷文學和諷刺藝術的偉大傳統,以道德敗壞的筆觸書寫敗壞的道德。
奧利芬特引證了一些先例案件,指出一本文學作品在被指控為淫穢出版物的情況下,作者和出版者的真正意圖對判斷一本書究竟是否淫穢的陪審團來說,大多是無關緊要或不構成判斷因素的;而在另外一些案件中,淫穢與否則被導向對作品文學價值的審視,因此,作者和出版者的意圖能夠被重視,甚至必須被探讨。
奧利芬特說:“在《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的審判中,D.H.勞倫斯的創作目的無可避免并自始至終被視為重要證據,在法庭上被争論。
在許多辯方證人看來,勞倫斯本人無疑帶有清教徒氣質。
他直率地寫出了一本關于性愛的書,但他的意圖是主張克制,反對縱欲。
女士們、先生們,我要說,我的當事人與勞倫斯思想一緻,這兩位作者的創作意圖可相類而視。
在我當事人的書中,有一個角色,可能是這部講述恣肆和懲罰故事的整本書中,唯一對人對事抱有完全的同情态度的角色,這個角色有一個古怪的名字:參孫·奧裡金,他總是說教,總是宣揚節制,宣揚戒絕和避免參與所有活動,宣揚實施禁欲主義。
讀時你也許會覺得神奇,在一本毫不避諱地描述性行為,甚至是将群交行為都纖細無遺地描繪的書中,能感到的再強烈不過的精神氛圍竟然是禁欲主義和節制主義。
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刻意設置的幽默和反語,在梅森先生的書中,這種對比和反差都集中由參孫·奧裡金體現。
但誤讀或錯過這種幽默感是可能的,尤其當你戴着追索堕落和腐化文字的有色眼鏡時,就更容易迷失。
因此,我要鄭重地提請各位注意:這高明的幽默和反語,是《亂言塔》這個哀傷故事裡不可錯判的精彩之處。
梅森先生的創作意圖是嘲弄愚行,以及比愚行更值得憎恨的東西,而他的寫作手法是冷酷無情地暴露和不留慈悲地刻畫這一切。
這是和時間一樣古老的文學藝術,跟其他藝術形式一樣值得被尊敬的。
”
在這一連串演說進行的同時,弗雷德麗卡留意到從她身後又或是她的座椅底下,時不時傳來一陣奇怪的嗡嗡聲和咔咔聲。
長時間聆聽的法官終于發話:“那麼下一個問題是,應不應盡快安排陪審團讀這本書?”弗雷德麗卡此時轉過身,尋找聲音來源。
她看到面上布滿生姜色髭鬓的阿夫拉姆·斯尼特金,那位參與辯方審前會議的“民族方法學研究者”,此刻就坐在她身後,沙色的睫毛之下,他明亮的藍眼睛一動不動,法庭的動靜讓他入了迷。
法官戈達爾·貝拉弗萊繼續問:為讓陪審團讀《亂言塔》,做了怎樣的安排?需要預留多長的閱讀時間?在哪裡讀?
弗雷德麗卡悄聲問阿夫拉姆·斯尼特金:“你用錄音機錄下了法庭上的所有發言?”
“當然啊。
”
“這是被準許的嗎?”
“我得到了法庭的許可。
我沒說錄音會用于民族方法學研究,我說這是出版社為了記錄存檔。
我疑惑的是法庭為什麼不用錄音的方法做官方記錄,他們讓速記員來記錄——你看,速記員就在那邊,奮筆疾書那位。
不過,法庭不介意我錄音,他們說這沒什麼問題。
”
弗雷德麗卡聽到磁帶在卷軸上如蛇行一樣發出窸窸窣窣聲,那是錄音機對文字的消化。
訟務律師和法官商量着《亂言塔》的閱讀事宜。
塞缪爾·奧利芬特說可以讓陪審員把書帶回家,在安靜的家居環境中以适當的速度閱讀。
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說在《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案中,陪審員被安置在“老貝利[1]”特辟的一個房間中進行閱讀,而且為陪審員準備了扶手椅。
而現在,根據回報,這起訟案的陪審員們,都已退回到旅館房間中。
首席陪審員報告說,陪審團休息室的椅子坐起來很硬,不舒服。
正是這句“抱怨”,讓法官打定了主意,決定到底要讓陪審團在哪裡讀書。
法官反駁首席陪審員說:“陪審團休息室的椅子本來便是那麼硬,陪審團被召集至此,本就該履行他們的職責。
我們在不同人生階段都曾經坐過很硬的椅子,在學校裡,在圖書館裡,但我們沒有因硬椅子受到什麼傷害。
比起整個人陷進柔軟的沙發裡,恰恰是坐在結實、牢固又堅硬的椅子上,讓我覺得自己更加警惕和敏銳。
椅子很硬?不,我倒覺得陪審團休息室裡的椅子應該是合适的,也必然是合适的。
”
下午2時15分,陪審團被派去休息室閱讀了,整個法庭裡的人開始等他們。
埃爾維特·甘德對阿德爾伯特·霍利和阿夫拉姆·斯尼特金說:“法官好像有施虐傾向,而這會導緻兩種可能——當然,一種是他支持《亂言塔》,另一種是他排斥《亂言塔》。
”弗雷德麗卡想去跟裘德說說話,但裘德早已不見人影,他肯定是去了“老貝利”的塔樓。
魯珀特·帕羅特則不斷重複着說控方律師太難纏,他的臉如往常一般粉紅而發亮,他穿了一件孔雀藍色的背心,外罩裁剪縫制細膩的藍灰色精紡毛料西裝。
下午4時15分,法官派人去詢問陪審團還需要多久才能把書讀完。
得到的答複是:其中三四個陪審員說早已經讀完了,首席陪審員——那位遊泳池管理人說自己需要一本詞典,厚的大詞典更好,如果不是很麻煩的話,他還想要一本法語詞典,當然是法英雙語的那種。
接着,又有另外幾名陪審員說就快讀完了。
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指示陪審團說,每個人都必須嚴謹、深入地讀完這本書,如若不然,将會被撤換。
于是所有陪審團成員返回休息室裡,坐上堅硬的椅子,手捧用黑色、粉色和钴藍色三種顔色設計封面的《亂言塔》,繼續讀了起來。
十二個陪審員,有男有女,十二種不同的閱讀,有的浏覽略讀,有的因讀不懂而跳着讀,有的像掃描儀一樣快速掃過頁面。
有一個女陪審員把書帶回家了,睡前在床上讀,讀到洛绮絲之死時,女陪審員哭得快昏過去,驚醒了她的丈夫——這個小插曲後來才被報道出來,因為這個女陪審員的丈夫在印刷領域工作,是印刷工會的成員,她丈夫認識《世界新聞報》的記者,就把這件事告訴了記者。
《亂言塔》的審判結束後,記者在報紙上報道了這樁小逸聞。
第二天,法庭繼續審理此案。
第一位被辯方傳召的證人,說自己的名字是亞曆山大·韋德伯恩,自己的職業可以說是劇作家,最近也成為斯迪爾福茲教育委員會的一員,正對小學和中學的英語教學進行調研。
他在文化類電台——英國廣播公司第三電台工作過,也做過教育類電視台的制作人。
除此之外,他也是一所男子寄宿學校的校長,他的劇作被作為普通程度考試的教材使用。
媒體形容他:“一位非常俊美的公衆人物,出庭做證時身着相當合體的深綠色燈芯絨西裝、檸檬黃色襯衫,系一條藍色底色、印有綠色康乃馨的領帶。
他一頭濃密的銀色頭發,聲音有如男高音般渾厚,總是面露謙和、謹慎與樂于相助的表情,即使身負壓力,也不背棄自己的好品質。
”
亞曆山大·韋德伯恩的發言持續了三個小時,可說是提供了很實在很中肯的證言,而在表面上,他的神色是冷靜的。
戈弗雷·赫弗遜-布拉夫帶亞曆山大回顧了《亂言塔》中的部分文字,赫弗遜布拉夫專門挑了比較長的段落誦讀——多數是與性無關的描寫,也沒有任何暴力情節的叙述。
赫弗遜-布拉夫問亞曆山大:是否認為這些段落具有典型英語散文篇章的文學價值?是否認為人物特征塑造得精巧入微?是否認為這些文段的内容足夠嚴肅?亞曆山大回答道:《亂言塔》并非屬于需要對人物特征進行精巧入微塑造的文學體裁。
赫弗遜-布拉夫請亞曆山大為庭上可能存在的“對文學術語毫無認知”的陪審員解釋什麼是“文學體裁”,并提請亞曆山大:“如果可以的話,請盡量不要使用太專業的術語。
”亞曆山大說,關于角色這一點,《亂言塔》裡的角色都屬于“類型”角色,就像寓言、諷刺作品、風尚喜劇作品中的角色一樣,這些角色不需要深度,他們的行為才是重要的。
緊接着,亞曆山大被要求解釋“寓言”“諷刺作品”“風尚喜劇作品”的含義,并被質疑道:“當你指出《亂言塔》裡的角色都屬于‘類型’角色時,不是說這些角色都是俚俗或粗糙的吧?”亞曆山大回答道:“當然不是這個意思了。
”亞曆山大聽到一陣笑聲——可能是笑他,也可能是笑赫弗遜-布拉夫,反正是笑兩個人裡“說了笑話”的那一個。
亞曆山大把剩下的解答說完:“《亂言塔》裡的角色各自代表的是品質。
”“好的品質嗎?”“不盡然,各種品質,像現實生活中的人一樣。
”
對亞曆山大的訊問,直接證明了赫弗遜-布拉夫在探讨文學價值時詞彙量的匮乏。
一開始,亞曆山大以為,赫弗遜-布拉夫對于陪審團成員們作為普通讀者,或者說“普通男人和女人”,或者說普通人的文學理解程度關心過度,後來才發現,不單是自己,就連其後接受赫弗遜-布拉夫訊問的文學專家,大都有着這樣的體會——這簡直像從令人窒息的厚羊毛堆裡爬出來喘喘氣、見見光一樣艱辛,來論證文學價值的專家級證人都竭力要組織簡明又精準的語句,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