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說是‘自傳體’。
這真是不幸。
”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溫特森作為女權主義作家的立場。
“我讀大學時,公認十九世紀有四位傑出的女作家:簡·奧斯汀、喬治·艾略特、艾米莉·勃朗特和夏洛特·勃朗特。
為了寫作,她們全都要做出荒唐的犧牲。
我可不打算那麼做。
”而她所做的是,不斷地以文學形式探索性别政治、兩性和同性間的情感,并且在現實生活中敢愛敢恨,敢說敢做!
三十年多來,她獲獎無數,并堅持改變自己,在文體和題材上不斷創新,驚喜連連。
溫特森是個創造力驚人的女作家,她還常年活躍于英國報紙的專欄版,擔任電視劇和廣播劇的編劇,也是伍爾夫新版小說的編輯之一。
2.珍妮特的養母
珍妮特生長在五旬節教派的家中,村鎮裡有大量信徒,他們近乎頑固地堅持自己的信仰。
五旬節派是上個世紀初興起的基督新教運動,與後來50年代的靈恩運動很類似。
這個教派認為救恩的關鍵在于相信耶稣是唯一的救贖主,并相信《聖經》在信仰問題上具有最高的權威。
他們相信浸禮是公開承認自己身份的象征,靈言是受聖靈的浸的證據,接獲聖靈後還有治病等異能。
部分信徒為了等待聖靈降臨、不治自愈的奇迹,甚至拒絕接受醫療護理,導緻病情的加重。
珍妮特的養母《聖經》不離手,整日忙于傳福音、治愈傷患、唱聖歌,是小說中最讓人難忘的形象。
她虔誠卻虛僞,在她的全身心奉獻中不難發現,信仰不過是她欲求不得的愛情的轉移。
她的皈依歸功于魅力十足的牧師,她的布道基于個人魅力的施展,她在教堂裡的領導地位滿足了虛榮心。
她吝啬,要面子,自恃為上等人,鄙視窮人,在家庭生活中唯我獨尊,對養女的快樂或疾病漠不關心,一切都以“上帝的事”為先。
這是一個蒼白的女人,沒有真實的愛,沒有真正的家。
反過來想,她也是個可悲的人物,昔日的夢想荒唐地毀于一旦,隻好将自我價值建築在虛無之中。
她對女兒的安慰,常常隻有那句話,來,吃個橘子。
在母親的故事裡,最讓人詫異的是她如何放棄夢想和愛情。
她原本是向往獨立和浪漫的新派女性,孤身去巴黎工作,還有個癡情的追求者。
也許她過于相信愛情的魔力,當她和戀人相處時,體内常有一種陌生而怪異的感覺,結果就在一切走上正軌時,才發現自己是得了胃潰瘍。
堅信無疑的愛情沖動瞬間被否定了,“你以為在心裡的,說不定在别的器官裡”。
她就這麼放棄了對愛情的憧憬,幾乎說得上是落荒而逃地回到了英倫家鄉,投入信仰的懷抱,下嫁粗人,将自己的精神完全許配給了上帝。
母親刻薄、清高,父親善良、木讷,珍妮特就是在這個毫無溫馨氛圍的家庭裡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