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6節

首頁
的首都。

     于是,大家都看到了這個可怕的事實:這位新來的上司原來是個“常識迷”。

    他對眼下學科考試的用處深為懷疑,學生們都死記硬背來應付這些考試。

    他注重的是常識。

     每過一個月,“常歎氣”就增添一分憂慮。

    他無法消除這樣的念頭:珀金斯先生肯定會要他确定結婚的日期。

    他也不喜歡這位上司對古典文學所采取的态度。

    毫無疑問,珀金斯先生是位傑出的學者,如今正埋頭撰寫一篇完全合乎傳統的文章——一篇有關拉丁文學譜系的論文,但是他談到古典文學時,口氣相當輕率,好像是在談論某種無關緊要的類似台球的遊戲,似乎那隻是供他消閑的玩意兒,不必認真對待。

    至于三年級中班的教師“水槍”先生,脾氣也變得一天比一天暴躁。

     菲利普進校之後,就被安排在他的班上。

    這位B.B.戈登牧師大人生性似乎并不适合當教師,他缺乏耐心,動不動就發火。

    外加無人過問他的教學,面對的又都是一些年幼的學生,他早就失去了所有自我控制的能力。

    他上課往往以勃然惱怒開始,以暴跳如雷結束。

    他個子中等,體形肥胖,長着一頭如今已經漸漸灰白的淺棕色短發,嘴唇上蓄着又短又硬的八字須。

    他五官不夠鮮明,大臉盤上長着兩隻藍色的小眼睛,臉色天生紅潤,但一發起脾氣來馬上轉變成豬肝色,而他這個人又是經常動怒的。

    他手上的指甲給咬得露出了下面的活肉:因為當某個學生戰戰兢兢地解釋課文時,他總坐在講台旁邊,充滿怒火地渾身發抖,同時狠咬自己的手指。

    學校裡流傳着一些關于他虐待學生的傳聞,也許其中有誇大其詞的地方。

    聽說兩年前有位學生的家長威脅要向法院提出起訴,在學校裡引起一陣騷動。

    因為他拿起一本書,狠命擊打一個名叫沃爾特斯的孩子的耳光,結果那孩子的聽覺受到影響,隻好中途辍學。

    那孩子的父親就住在特坎伯雷,城裡好些人都感到憤憤不平,當地報紙也報道了這件事。

    可是,沃爾特斯先生隻是一個釀造啤酒的商人,因此别人對他的同情也就出現了分歧。

    至于班上其餘的孩子,雖然也讨厭這位教師,但出于唯有他們自己清楚的原因,在這件事情上仍然站在教師一邊,而且為了對外界幹預校内事務表示憤慨,他們對繼續留在學校念書的沃爾特斯的弟弟多方刁難。

    不過,戈登先生差點兒被趕到鄉下去過日子,此後他再也不揍學生了。

    教師們原來擁有的打學生手心的權利也随之取消,“水槍”再也不能用教鞭抽打講台來特别顯示心頭的怒火了。

    如今他最多不過抓住學生的肩膀使勁搖搖。

    但是對于調皮搗蛋,或是桀骜不馴的孩子,他仍舊罰他們把一隻胳膊懸空伸着,在那兒站上十分鐘到半個小時,而他罵起學生來,也像以前一樣兇狠刻毒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