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反對這個理論的主要理由是:如果情況果真是這樣,那很難使人相信至今竟還沒有人見過這種窮兇極惡的行為。
我對此沒法提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解釋。
世界上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種類的燕子。
我們知道,譬如說,西班牙種的燕子在某些方面不同于英國種的燕子,不過人們對西班牙種的燕子還沒有像對英國種的燕子那樣,進行過非常仔細的觀察。
我認為,這種把兄弟或姐妹置于死地而後快的行為是可能發生的,不過沒有受到注意罷了。
我之所以在這裡提出燕子殺兄弟姐妹這種罕見行為的假設,是因為我想說明一個帶有普遍意義的問題。
就是說,小布谷鳥的殘酷行為隻不過是一個極端例子,用以說明任何一個鳥巢裡都會發生這種情況。
同胞兄弟之間的關系比一隻小布谷鳥同它同奶兄弟的關系密切得多,但這種區别僅僅是程度問題。
即使我們覺得動物之間的關系竟然會發展到不惜對親兄弟姐妹下毒手這種程度有點難以置信,但情況沒有如此嚴重的自私行為的例子卻是很多的。
這些例子說明,一個幼兒從其自私行為中得到的好處可以超過它因損害到兄弟姐妹的利益而蒙受損失的兩倍有餘。
在這種情況下,正如斷乳時間的例子一樣,親代與子代之間便會發生真正的沖突。
在這種世代的争鬥中,誰将是勝利者呢?亞曆山大(R.D.Alexander)寫過一篇有趣的論文,他認為這樣的問題隻能有一個總答案。
按他的說法,親代總歸占上風[*]。
如果情況果真是這樣的,那你閱讀這一章就算是白費勁了。
如果亞曆山大是正确的,那就出現了很多有趣的問題,例如,利他行為之所以能進化,并不是因為有利于該個體本身的基因,而僅僅是有利于親代的基因。
以亞曆山大的話來說,親代操縱變成了利他行為的另外一個進化因素,它和直接的近親選擇無關。
為此,我們有必要研究一下亞曆山大的推理過程,并使我們自己相信,我們是真的懂得他究竟錯在哪兒了。
為了證明他的謬誤,我們實在應該用數學演算的方法,但在本書中,我們一直避免明顯地使用數理,而且事實上通過直覺的理解也能看出亞曆山大這篇論文的破綻所在。
[*]在他1980年《達爾文主義及人類事務》(DarwinismandHumanAffairs)(39頁)的書中,亞曆山大勉強承認他的主張是錯誤的,他聲稱在親代——子代沖突中親代獲勝是完全符合基本達爾文主義假設的。
他的畢業論文描述親代在世代之間的争鬥中相對于它們的子代有着不對稱的優勢。
但是現在在我看來,這一點也許可以通過另外一個不同的論點來支撐,該論點是我從埃裡克·恰爾諾夫(EricCharnov)那裡得到的。
恰爾諾夫當時正在寫一些關于群居昆蟲以及不育階層的起源方面的東西,但他的論據的作用其實更廣泛,所以我要将其運用到一般的情況上來。
試想一個一夫一妻制種群裡的一隻即将成年的幼年雌性,并不一定要是昆蟲。
它現在會面臨一個兩難境地,究竟應該離開然後試着生育自己的後代呢,還是留在父母的巢穴裡幫忙照看更年幼的弟弟妹妹。
因為該物種的繁殖習慣,它能很确定自己母親會長期繼續生育它的親弟弟和親妹妹。
根據漢密爾頓的邏輯,這些弟弟妹妹們對她的遺傳學價值和它自己的後代是一樣的。
既然考慮到了遺傳學關系,那這隻年輕的雌性就應該不再糾結于這兩種選擇了;它不關心究竟是走還是留。
但是它的父母,則會很關心究竟它作出怎樣的決定。
從它年長的母親的角度來看,這個選擇決定了它是有更多兒女還是孫輩。
新的兒女的價值從遺傳學上來說比孫輩要高一倍。
如果我們把子代究竟是走還是留下幫助父母看做是一個親代與子代的沖突的話,在這場沖突裡親代顯然很容易最終獲勝,因為隻有它們視其為一個沖突。
這就像兩個運動員之間的一場較量,其中一個運動員如果赢了就能夠獲得1000英鎊的獎勵,而他的對手則無論輸赢都能得到1000英鎊。
我們可以預測到前一個選手會更加努力,如果兩人本來就實力相當的話,那他很可能會赢。
其實恰爾諾夫的觀點比這個比喻還要強得多,因為無論他們的收益如何,全力以赴地進行一次比賽對很多人來說并不是一個很高的代價。
那樣一個理想化的奧林匹克對于達爾文遊戲來說實在太奢侈了,在達爾文遊戲裡,在一個方面做出的努力就意味着在另一個方面會有所欠缺。
就像是你在一場比賽中投入過多精力的話,你就很難赢得下一場比賽了,因為那時你已精疲力竭。
随着物種變化,條件也會有所不同,因此我們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