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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你為我瘙癢,我就騎在你的頭上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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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體内的每個細胞裡有許多稱為線粒體的微粒。

    這些線粒體是化學工廠,負責提供我們所需的大部分能量。

    如果沒有了線粒體,要不了幾秒鐘我們就要死亡。

    最近有人提出這樣的觀點,認為線粒體原來是共生微生物,在進化的早期同我們這種類型的細胞就結合在一起。

    對我們體内細胞中的其他一些微粒,有人也提出了類似的看法。

    對諸如此類的革命性論點人們需要有一段認識的過程,但現在已到了認真考慮這種論點的時候了。

    我估計我們終将接受這樣一個更加激進的論點:我們的每一個基因都是一個共生單位。

    我們自己就是龐大的共生基因的群體。

    當然現在還談不上證實這種論點的“證據”,但正如我在前幾章中已試圖說明的那樣,我們對有性物種中基因如何活動的看法,其實本身就支持了這種論點。

    這個論點的另一個說法是:病毒可能就是脫離了像我們這種“群體”的基因。

    病毒純由DNA(或與之相似的自我複制分子)所組成,外面裹着一層蛋白質。

    它們都是寄生的。

    這種說法認為,病毒是由逃離群體的“叛逆”基因演化而來,它們如今通過空氣直接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而不是借助于更尋常的載運工具——精子和卵子。

    假設這種論點是正确的,我們完全可以把自己看成是病毒的群體!有些病毒是共生的,它們相互合作,通過精子和卵子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

    這些都是普通的“基因”。

    其他一些是寄生的,它們通過一切可能的途徑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

    如果寄生的DNA通過精子和卵子轉到另一個個體,它也許就是我在第三章裡提到的那種屬于“看似矛盾”性質的多餘的DNA。

    如果寄生的DNA通過空氣或其他直接途徑轉到另一個個體,它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病毒”。

     但這些都是我們要在以後思考的問題。

    目前我們正在探讨的問題是發生在更高一級關系上的共生現象,即多細胞有機體之間的而不是它們内部的共生現象。

    共生現象這個字眼按照傳統用法是指屬不同物種的個體之間的聯系關系(associations)。

    不過,我們既然已經避開了“物種利益”的進化觀點,我們就沒有理由認為屬不同物種的個體之間的聯系和屬同一物種的個體之間的聯系有什麼不同。

    一般來說,如果各方從聯系關系中獲得的東西比付出的東西多,這種互利的聯系關系就是能夠進化的。

    不管我們說的是同一群鬣狗中的個體,還是完全不同的生物如螞蟻和蚜蟲,或者蜜蜂和花朵,這一原則都普遍适用。

    事實上,要把确實是雙向的互利關系和純粹是單方面的利用區别開來可能是困難的。

     如果聯系的雙方,如結合成地衣的兩方,在提供有利于對方的東西的同時接受對方提供的有利于自身的東西,那我們對于這種互利的聯系關系的進化在理論上就很容易想象了。

    但如果一方施惠于對方之後,對方卻遲遲不報答,那就要發生問題。

    這是因為對方在接受恩惠之後可能會變卦,到時拒不報答。

    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是耐人尋味的,值得我們詳細探讨。

    我認為,用一個假設的例子來說明問題是最好的辦法。

     假設有一種非常令人厭惡的蜱寄生在某一物種的小鳥身上,而這種蜱又帶有某種危險的病菌。

    必須盡早消滅這些蜱。

    一般說來,小鳥用嘴梳理自己的羽毛時能夠把蜱剔除掉。

    可是有一個鳥嘴達不到的地方——它的頭頂。

    對我們人類來說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

    一個個體可能接觸不到自己的頭頂,但請朋友代勞一下是毫不費事的。

    如果這個朋友以後也受到寄生蟲的折磨,這時你就可以以德報德。

    事實上,在鳥類和哺乳類動物中,相互梳理整飾羽毛的行為是十分普遍的。

     這種情況立刻産生一種直觀的意義。

    個體之間做出相互方便的安排是一種明智的辦法。

    任何具有自覺預見能力的人都能看到這一點。

    但我們已經學會,要對那些憑直覺看起來是明智的現象保持警覺。

    基因沒有預見能力。

    對于相互幫助行為,或“相互利他行為”中,做好事與報答之間相隔一段時間這種現象,自私基因的理論能夠解釋嗎?威廉斯在他1966年出版的書中扼要地讨論過這個問題,我在前面已經提到。

    他得出的結論和達爾文的一樣,即延遲的相互利他行為在其個體能夠相互識别并記憶的物種中是可以進化的。

    特裡弗斯在1971年對這個問題作了進一步的探讨。

    但當他進行有關這方面的寫作時,他還沒有看到史密斯提出的有關進化上穩定策略的概念。

    如果他那時已經看到的話,我估計他是會加以利用的,因為這個概念很自然地表達了他的思想。

    他提到“囚徒窘境”——博弈論中一個人們特别喜愛的難題,這說明他當時的思路和史密斯的已不謀而合。

     假設B頭上有一隻寄生蟲。

    A為它剔除掉。

    不久以後,A頭上也有了寄生蟲。

    A當然去找B,希望B也為它剔除掉,作為報答。

    結果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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