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着如果每年的被引用次數一定的話,我們将會得到的理論曲線(被引用次數取漢密爾頓的平均值,即每年37次)。
這個逐漸平緩的曲線可以直接與圖二中看到的直線相比較,後者代表了一個指數級的增長。
所以這是在增長的基礎上還有更多的增長,而非隻有一個穩定的被引用速率。
3
圖三
其次,也許這并不是不可避免的,但有些人依然會忍不住想,難道科學論文的發表速率本身不是以指數級增長的嗎?這樣一來引用其他文獻的機會也就随之以指數級增長了。
又或許科學界本身的規模就在以指數級變大。
為了證明漢密爾頓覓母真的有其特殊的地方,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去畫一些其他文獻的同樣的圖像。
圖三同樣也展示了另外三個作品的對數累計被引用率(這三個也對本書第一版産生過巨大影響)。
這包括威廉斯1996年出版的書《适應性與自然選擇》、特裡弗斯1971年發表的關于相互利他主義的論文以及梅納德·史密斯和普賴斯在1973年發表的介紹ESS想法的論文。
這三個作品形成的曲線在整個時間段裡都明顯不是指數級增長的。
然而,對這些作品而言,每年被引用次數也遠非一緻的,在某些時間段以内它們依然可能是指數級增長的。
例如,那根威廉斯的曲線在對數刻度下從1970年開始就接近于一條直線了,這意味着它也進入了影響力爆發的階段。
我低估了特定幾本書對漢密爾頓覓母傳播的影響。
不過,對這個小小的覓母研究還有一個很明顯的暗示性附注。
就像在“AuldLangSyne”和“RuleBritannia”的例子中一樣,我們這也有一個明顯的變異錯誤。
漢密爾頓1964年發表的兩篇論文的正确标題應該是“Thegeneticalevolutionofsocialbehaviour”(《社會行為的遺傳進化》)。
在1970年代中後期,包括《社會生物學》和《自私的基因》在内的一系列出版物都錯誤地将其引用成“Thegeneticaltheoryofsocialbehaviour”(《社會行為的遺傳理論》)。
喬恩·西格(JonSeger)和保羅·哈維(PaulHarvey)找尋了這個變異覓母的最早的出現點,他們認為這可能是一個清晰的标記,就像是放射性标記一樣,可以用來追蹤科學影響。
他們追溯到了E.O.威爾遜在1975年發表的有影響力的書《社會生物學》。
他們甚至為這個可能的起源找到了一些間接的證據。
正如我非常敬仰威爾遜的力作——我希望人們更多地去閱讀原作而不要去讀關于它的評論——關于他的書影響了我的書這一錯誤看法也使我非常義憤填膺。
是的,因為我的書也包含了那個變異的引用——那個“同位素标記”——它看起來就像是在警醒我們至少有一個覓母從威爾遜傳播到了我這裡。
這并不是特别的令人驚訝,因為《社會生物學》抵達英國時我正在完結《自私的基因》,正是那個我可能正在完善我的參考書目的時間。
威爾遜龐大的參考書目就像是一個天賜之物,省去了我很多在圖書館中的時間。
但當我偶然發現了我在1970年牛津講座中發給學生的一個陳舊的蠟紙印刷的參考書目時,我的懊悔變成了狂歡。
真的,上面寫着“Thegeneticaltheoryofsocialbehaviour”,比威爾遜的出版整整早了5年。
威爾遜幾乎不可能看過我1970年的參考書目。
這是毋庸置疑的:威爾遜和我獨立地引入了相同的變異覓母!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巧合呢?還是那樣,就像對“AuldLangSyne”一樣,并不難發現一個合理的解釋。
R.A.費希爾最著名的書TheGeneticalTheoryofNaturalSelection(《自然選擇的遺傳理論》)。
這樣一個簡單的名字使其在遺傳生物學家的世界裡紮下了根。
對我們來說,很難在聽到前兩個單詞後不自覺地去加上第三個。
我懷疑威爾遜和我都是這樣錯的。
這對所有人來說都是一個愉快的結論,因為沒有人會介意承認受到過費希爾的影響。
其他,如猶太人的宗教律法等可以流傳幾千年曆久不衰,這通常是由于見諸文字記載的東西擁有巨大的潛在永久性。
說到這裡,我要談談成功的複制基因的第三個普遍的特性:精确的複制能力。
關于這一點,我承認我的論據不是十分可靠的。
乍看起來,覓母好像完全不是能夠精确進行複制的複制基因。
每當一個科學家聽到一個新的概念并把它轉告給其他人的時候,他很可能變更其中的某些内容。
我在本書中很坦率地承認特裡弗斯的觀點對我的影響非常之大。
然而,我并沒有在本書中逐字逐句地照搬他的觀點。
将其内容重新安排糅合以适應我的需要,有時改變其着重點,或把他的觀點和我自己的或其他的想法混合在一起。
傳給你的覓母已經不是原來的模樣。
這一點看起來和基因傳播所具有的那種顆粒性的(particulate)、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