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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案 電閘上的血指紋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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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這叫試切創,在自殺事件中多見,但是此案顯然肯定不會是自殺,所以我一時沒有想明白,就搖了搖頭。

     飙哥說:“這個看似是試切創的拖尾痕迹,實際是多次切割同一位置形成的,因為着力點在頸部的前側,而頸部的切面是類圓形,所以創口兩側的力度就會明顯減少,多次切割頸部,導緻一個巨大創口,在創口的兩端就會形成多條皮瓣。

    ” 我撓撓頭,覺得這個我是知道的啊。

     飙哥接着說:“頸部的損傷,比對頭部的損傷有一個特征,就是集中。

    頭部的損傷很分散,符合在搏鬥中形成,頸部的損傷集中,且血迹流注方向是從前往後,說明頸部的損傷是在死者已經倒地并失去抵抗能力的時候形成的。

    ” 我又撓撓頭,心想這個我也知道啊。

     突然,我知道飙哥問這個問題的意思了:“明白了,飙哥。

    你是說,死者明明已經失去抵抗能力,并且損傷已經足以導緻他的死亡了,但是為什麼兇手還要切割沒有抵抗能力的死者的頸部?對吧?我覺得,這個行為出自兇手恐其不死的心态。

    所以我認為,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

    ” 飙哥贊許的點點頭:“對了。

    我就是這個意思。

    熟人作案可以定,那麼你看看這個熟人應該是何時、如何進入現場的呢?” 在回法醫中心的路上,我已經捋清楚了自己的思路,面對飙哥的問題,我如數家珍:“死者的衣着整齊,屍體的旁邊還發現他去健身中心工作時候帶的洗漱用品,家裡沒有任何房間開燈。

    結合劉剛的下班時間,所以我認為,這個熟人不應該是晚上敲門入室,而應該是和劉剛一起回到劉剛家的。

    且剛進門就進行了打擊。

    所以要重點查和劉剛在健身中心交流過的人,或者是他下班時遇見的人。

    ” “你有什麼依據說劉剛是剛進門就遭到了襲擊呢?”飙哥接着發問。

     “有依據。

    門口玄關處的牆壁上有一枚劉剛自己的血掌印,但門口玄關處沒有搏鬥的痕迹和血迹。

    為什麼在客廳裡搏鬥、受傷,會在門口玄關處留下血手印呢?結合劉剛穿着外出的衣服但穿着拖鞋這一點,我認為玄關處的血手印應該是劉剛在門口換鞋的時候遭到了别人從背後的打擊,導緻頭皮破裂,他下意識的用手捂了頭,手上沾了血,因為頭部受傷會導緻暈厥感,他又會下意識的去扶牆,所以留下的這半枚血掌印。

    而後劉剛被兇手推進了客廳,與兇手發生打鬥,因為開始受了傷,即便他身體強壯,依舊不是持有兇器的兇手的對手,所以就有了後來的慘劇。

    ” “有理有據!”飙哥朝我豎起了大拇指,“我贊同你的推理。

    但是兇手為什麼不在小區外沒有人的地方動手,而非要進門了以後才動手呢?” 我終于卡了殼:“是不是想進劉剛家裡找什麼東西?” “他既然是熟人,認識劉剛的家,他為何不殺了人,拿了鑰匙,再自己去找呢?” “兇手或許是不認識劉剛家的熟人?或者是不知道劉剛平時單身居住的熟人?所以去确認劉剛的家在哪裡或者去确認了家裡沒人才動手的?” 飙哥聽我這麼一說,點點頭:“是不排除你說的那兩種可能。

    ” 屍體檢驗結束的時候,已經下午四點,我和飙哥饑腸辘辘的跑去食堂找飯吃。

    吃飯的時候,飙哥問我:“你說,會不會是有人提前藏在屋裡?” “不可能。

    根據偵查部門提供的情況,劉剛平時很謹慎,家裡的鑰匙隻有他和他老婆有,連他父母都沒有。

    他老婆不是在外地打工麼?我們去現場的時候她剛接到通知,我們勘查完畢現場,她才趕到的。

    偵查部門說打電話問了她的公司老闆,說她這兩天都正常上班的。

    ”我自信滿滿。

     “哦。

    ”飙哥又開始狼吞虎咽起來。

     我們悶聲不響的吃飽了飯,捧着滾圓的肚子,又不自覺的聊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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