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
”邢局長說,“而且給我們的偵查員的感覺确實不像是他幹的。
”
偵查員的直覺和刑事技術人員的直覺是一樣的道理,都是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上。
有的時候很多人會訝異為什麼所謂的直覺會那麼準确,其實都是經驗豐富而已。
“不交代就定不了案嗎?”我說,“又不是沒有零口供的案例。
”
“關鍵是他能自圓其說,我們的證據鎖鍊斷了。
”邢局長說,“張林交代,他從去年開始,一直和趙欣保持奸情關系。
每周徐清亮不在家的時候,張林都會到趙欣家幽會,但是為了防止趙欣的家人發現,都是完事了就回家。
前天晚上,張林去趙欣家,偷情完了也确實回家了。
”
“趙欣前天晚上是什麼時候吃飯的?”師父突然問了一個仿佛不着邊的問題。
“晚上5點到7起點,趙欣和她的妹妹在附近的飯店吃的飯。
”一個偵查員回答道。
“你們有張林離開元達小區的監控錄像嗎?”師父問道。
“有。
張林是十二點左右離開元達小區的。
”
“放人吧,抓錯人了。
”師父皺着眉頭,慢慢的說道。
我知道師父的主要依據是死亡時間,我們推斷趙欣是一點死亡的,但是張林十二點就離開了,看似确實不是張林幹的。
“可是死亡時間正常的誤差是一個小時啊,他殺了人再走,也不意外。
”我說。
師父說:“第一,死亡時間。
根據屍體溫度,趙欣是一點死亡的,根據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趙欣是末次進餐後六個小時左右死亡的,她7點吃完的飯,所以也推斷是一點死亡。
兩個死亡時間如此呼應,不應該會有一個小時的誤差,所以張林可能不具備作案時間。
”
“我覺得不能簡單的通過時間排除。
”我據理力争,“他就不能走了以後再回來嗎?”
“監控顯示他沒有再回來。
”偵查員說。
“不能是翻牆進來的嗎?”我說。
偵查員沉默。
“第二,趙欣的屍體上沒有約束傷和抵抗傷,她是被趁其不備打擊緻死的。
”師父沒有理睬我的不同意見,接着說,“而且她的下身除了插了一把匕首,沒有其他的損傷。
衣服沒有損傷,樓上的人也沒有被驚動。
所以趙欣不是被張林強奸的,而是自願的。
既然剛剛有過奸情,張林應該沒有作案動機。
”
“激情殺人呢?”我說。
“激情殺人,也應該先有争吵、打鬥,也應該存在抵抗傷。
”師父說,“而且本案是預謀作案,不是激情殺人。
”
“為什麼?”
“根據目前種種證據,兇手隻有一個人,而現場有兩種作案工具,鈍器和銳器。
”師父說,“如果不是預謀,很難在短時間内收集到兩種工具。
所以本案是預謀犯罪。
”
我不說話了。
看我沒有了反對意見,師父接着說:“第三,如果張林是攜帶工具提前預謀,先來和趙欣發生關系,然後殺死她的話,趙欣不應該死在客廳大門旁邊,在卧室裡作案豈不是更安全?更無聲?根據損傷的形态,趙欣應該是面對大門,迎面遭受打擊。
而且必須是在已經發生過性行為以後。
”
“為什麼是先發生性關系再被殺,而不可能是被奸屍?”這次不是出于反對,而是出于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