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偉,三十一歲,鄰省的台陽縣人,在鄰省台華市裡打工。
兩年前,因為盜竊電動車被抓了現行,判了六個月的拘役,所以庫裡有他的指紋。
”
“有前科劣迹,”我說,“這和兇手的兇殘狠毒有相似性,高度懷疑。
”
“偵查員目前在調查他最近一周的活動情況。
”林濤說,“如果能排除他是誤碰這個蛇皮袋的可能性,不是他作案,還能是誰作案?”
“快去專案組。
”我興奮地開始穿衣服。
還沒進專案組大門,我就已經被專案組裡的喜慶氣氛所感染,我知道一定會有好消息。
“昨晚我們已經和鄰省台華市公安局取得了聯系,請求他們的協助,”肖大隊長說,“他們很配合,在他們的幫助下,我們查清楚梁偉在一個月前辭掉了工作,一直在台華市轄區内的台陽縣居住,台陽縣也是他的老家。
這一周他的活動情況我們還不是很清楚,但據悉他現在還在台陽縣。
”
“不管怎麼說,”錢局長說,“外地人把指紋留在了我們森原,留在了現場物證上,這本身就是一個重大嫌疑。
抓住他,可能就明了了。
”
“當地公安機關已經對他進行了監控,”主辦偵查員說,“應該會在一個合适的時機下手,我們過去直接審訊就可以了。
”
“我們也去吧。
”我看了看大寶和林濤,向專案組請示。
“也好,”肖大隊長說,“我也去,說不準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就在台陽。
”
到達台陽後,我見到了自己大學時候的老同學扈林峰。
熱情地擁抱後,扈林峰說:“我們班就你混得最好了,都到省廳當科長了,你看我們,還在縣局裡當個小法醫。
”
“在哪兒幹法醫不是法醫?”我笑着說,“那個人抓到後,偵查員們感覺怎麼樣?”
“感覺就是他作的案。
”小扈說,“抓來以後,一聲不吭,全身發抖,不是他是誰?若換作我,我非得叫一晚上冤枉不可。
”
我走到審訊室門外,透過窗戶看了看坐在審訊椅上的梁偉。
他咬着下嘴唇,瑟瑟發抖,不時地用戴着手铐的手端起茶杯喝水,因為手的劇烈顫抖,茶杯裡的水不斷地灑出來。
“我覺得我們可能抓錯人了。
”我說。
“不會吧?”小扈說,“不是他幹的,他抖什麼?”
“你不了解前期案情,”我說,“這起案件中,兇手下手極為狠辣,殺人迅速、分屍兇猛。
用菜刀硬剁碎死者骨頭的人,心理素質絕對不至于如此不堪。
”
“不是說有他的指紋嗎?”小扈歪着頭說。
我沒再回答,默默走進審訊室,走到梁偉的面前,柔聲說:“别緊張,我們就是想來問問你最近幹了什麼壞事沒有。
”
梁偉擡頭看了我一眼,見我滿臉堆笑,身體的顫抖減輕了一些。
他張了張嘴,但沒有出聲。
我接着說:“我相信你沒有殺人,所以你得說實話。
”
梁偉突然大哭起來:“我真的沒有殺人,沒有殺人。
”
“那你被抓的時候為什麼不喊冤?”
“他們肯定不信的,肯定不信的。
”
“我信你。
”我慢慢說道,“你告訴我,我來幫你申冤。
”
梁偉用充滿渴求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咽了口口水,深呼吸了幾次,說:“三天前,我經過火車站旁的一個拉面館,我經常在那裡吃飯,我看見一個農民工打扮的光頭壯漢坐在面館門口的椅子上吃面,背後放着一個蛇皮袋。
我走過去拎了一下,還挺重,覺得裡面可能藏了什麼東西。
本來是想順手牽羊的,結果悄悄打開袋子一看,裡面的棉花上有血。
我當時就吓蒙了,趕緊跑回家睡了一天。
”
“那你當時為什麼不報案?”
“我怕警察啊。
”梁偉說,“我坐過牢,出來了也經常偷一些東西,我怕我如果去報案,反倒會被當成殺人犯抓起來。
你們得相信我,我真的沒有殺人,真的沒有!”
我默默轉身離開審訊室,對主辦偵查員說:“放人吧,不是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