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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站台碎屍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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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偉,三十一歲,鄰省的台陽縣人,在鄰省台華市裡打工。

    兩年前,因為盜竊電動車被抓了現行,判了六個月的拘役,所以庫裡有他的指紋。

    ” “有前科劣迹,”我說,“這和兇手的兇殘狠毒有相似性,高度懷疑。

    ” “偵查員目前在調查他最近一周的活動情況。

    ”林濤說,“如果能排除他是誤碰這個蛇皮袋的可能性,不是他作案,還能是誰作案?” “快去專案組。

    ”我興奮地開始穿衣服。

     還沒進專案組大門,我就已經被專案組裡的喜慶氣氛所感染,我知道一定會有好消息。

     “昨晚我們已經和鄰省台華市公安局取得了聯系,請求他們的協助,”肖大隊長說,“他們很配合,在他們的幫助下,我們查清楚梁偉在一個月前辭掉了工作,一直在台華市轄區内的台陽縣居住,台陽縣也是他的老家。

    這一周他的活動情況我們還不是很清楚,但據悉他現在還在台陽縣。

    ” “不管怎麼說,”錢局長說,“外地人把指紋留在了我們森原,留在了現場物證上,這本身就是一個重大嫌疑。

    抓住他,可能就明了了。

    ” “當地公安機關已經對他進行了監控,”主辦偵查員說,“應該會在一個合适的時機下手,我們過去直接審訊就可以了。

    ” “我們也去吧。

    ”我看了看大寶和林濤,向專案組請示。

     “也好,”肖大隊長說,“我也去,說不準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就在台陽。

    ” 到達台陽後,我見到了自己大學時候的老同學扈林峰。

     熱情地擁抱後,扈林峰說:“我們班就你混得最好了,都到省廳當科長了,你看我們,還在縣局裡當個小法醫。

    ” “在哪兒幹法醫不是法醫?”我笑着說,“那個人抓到後,偵查員們感覺怎麼樣?” “感覺就是他作的案。

    ”小扈說,“抓來以後,一聲不吭,全身發抖,不是他是誰?若換作我,我非得叫一晚上冤枉不可。

    ” 我走到審訊室門外,透過窗戶看了看坐在審訊椅上的梁偉。

    他咬着下嘴唇,瑟瑟發抖,不時地用戴着手铐的手端起茶杯喝水,因為手的劇烈顫抖,茶杯裡的水不斷地灑出來。

     “我覺得我們可能抓錯人了。

    ”我說。

     “不會吧?”小扈說,“不是他幹的,他抖什麼?” “你不了解前期案情,”我說,“這起案件中,兇手下手極為狠辣,殺人迅速、分屍兇猛。

    用菜刀硬剁碎死者骨頭的人,心理素質絕對不至于如此不堪。

    ” “不是說有他的指紋嗎?”小扈歪着頭說。

     我沒再回答,默默走進審訊室,走到梁偉的面前,柔聲說:“别緊張,我們就是想來問問你最近幹了什麼壞事沒有。

    ” 梁偉擡頭看了我一眼,見我滿臉堆笑,身體的顫抖減輕了一些。

    他張了張嘴,但沒有出聲。

     我接着說:“我相信你沒有殺人,所以你得說實話。

    ” 梁偉突然大哭起來:“我真的沒有殺人,沒有殺人。

    ” “那你被抓的時候為什麼不喊冤?” “他們肯定不信的,肯定不信的。

    ” “我信你。

    ”我慢慢說道,“你告訴我,我來幫你申冤。

    ” 梁偉用充滿渴求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咽了口口水,深呼吸了幾次,說:“三天前,我經過火車站旁的一個拉面館,我經常在那裡吃飯,我看見一個農民工打扮的光頭壯漢坐在面館門口的椅子上吃面,背後放着一個蛇皮袋。

    我走過去拎了一下,還挺重,覺得裡面可能藏了什麼東西。

    本來是想順手牽羊的,結果悄悄打開袋子一看,裡面的棉花上有血。

    我當時就吓蒙了,趕緊跑回家睡了一天。

    ” “那你當時為什麼不報案?” “我怕警察啊。

    ”梁偉說,“我坐過牢,出來了也經常偷一些東西,我怕我如果去報案,反倒會被當成殺人犯抓起來。

    你們得相信我,我真的沒有殺人,真的沒有!” 我默默轉身離開審訊室,對主辦偵查員說:“放人吧,不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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