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點頭。
我接着說:“根據法醫檢驗,兩名死者的頭部都處于固定位置,被連續打擊。
這樣打擊,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那麼兇手在殺甲的時候,乙在做什麼?”
大家開始議論紛紛。
我說:“鄭金氏死于銳器砍擊,鄭慶華死于鈍器打擊,但是鄭慶華身上也有銳器傷。
為什麼兇手把鄭慶華砍倒後,換了并不順手的磚頭呢?為什麼不用銳器直接砍擊呢?隻有一種可能,他的銳器出現了問題,卷刃了,或者刀刃和刀把兒脫離了。
既然工具出現了問題,他就不方便再用銳器殺人,所以我們推斷兇手是先殺女,再殺男。
刃柄分離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因為我們判斷鄭慶華并沒有和兇手進行正面沖突,也就是說,沒有搏鬥,隻有逃避。
在追逐砍擊的過程中,因為有大力的揮舞動作,菜刀的刃柄是很容易分離的。
而且,我們在屍體上,也沒有發現卷刃刀形成的砍痕。
”
大家點頭認可,趙局長拿起電話,走出門去。
我清了清嗓子,等趙局長重新返回會議室後,接着說:“既然在門口砍擊了鄭金氏,而且是連續砍擊,幾十刀啊,那麼長時間,鄭慶華在做什麼呢?從鄭慶華的衣着情況看,鄭慶華應該是正在洗腳的時候,穿了外衣、外褲。
那麼,難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在被砍擊的時候,還能從容地穿衣服嗎?你們調查不是說兩人感情極好嗎?這種危難時候,鄭慶華會坐視不管?”
“有道理啊!”趙局長恍然大悟,“我們确實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
”
“不管兇手是為了什麼殺人。
”我說,“開始我們都先入為主地認為兇手敲門入室,進了門簾後殺人。
現在怕是要推翻這個推斷了。
”
“那麼,你是什麼意見呢?”趙局長問。
我說:“開始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聯想到了屋外的火堆,客廳的燈光,現在總算是想通了。
”
我喝了口水,接着說:“根據我們發現的各種痕迹、情況,綜合起來,隻有如下一種可能,能解釋現場的所有現象。
兇手在七點半的時候,點燃了屋後的稭稈堆。
點燃後,火堆應該有火光、有煙味。
或者兇手也可以喊叫着火了。
那麼,兩名老人會是什麼反應?”
“起床滅火。
”大寶說。
我說:“兩名老人都是處于已經上床了的衣着狀态,鄭金氏披了件外衣,鄭慶華正在洗腳,穿了外衣外褲。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大家都搖頭。
我說:“女人可能是披了外衣出門确認着火的情況,而男人正在洗腳,因為火在屋外,也不至于十萬火急,所以他有時間穿好外衣外褲,去滅火。
那麼,去滅火需要工具吧?竈台旁邊有水桶,當然,水桶肯定不夠,還需要掃帚之類的東西。
大家忘了客廳裡的工具嗎?那裡面的掃帚就有被移動的痕迹,而且有少量被燒灼的痕迹。
”
“你是說鄭慶華去客廳拿了掃帚去滅火?”趙局長說。
我點頭說:“兩名老人感情很好,肯定會互相幫助。
鄭慶華拿着掃帚在屋後滅火,而鄭金氏拎水滅火。
鄭金氏潑完水後,肯定要回到中心現場取水,那麼這個時候,大門肯定是開着的。
兇手就是這個時候進入了現場,在中心現場直接砍擊鄭金氏,鄭金氏倒在小方桌上後,兇手連續砍擊她的面部,導緻她死亡。
”
“對啊。
”大寶說,“解釋不了同時殺害,就應該用逐個擊破來解釋。
”
“那一小堆稭稈燒不了多少時間。
”我接着說,“鄭慶華撲滅火焰後,肯定還在納悶鄭金氏為何沒再拎一桶水出來。
他回到家,把掃帚放到原處。
這個時候,他可能聽見了異響。
所以,他連燈也沒關,就來到了中心現場。
兇手可能此時還在砍擊鄭金氏,也可能潛伏在中心現場。
所以鄭慶華進入中心現場後,兇手繼續追砍鄭慶華,直到鄭慶華被砍倒在竈台附近,而此時鄭慶華并沒有死,兇手的刀刃可能脫離了刀柄。
所以兇手操起竈台旁邊的一塊磚頭,打擊鄭慶華的頭部,導緻他死亡。
然後,兇手把磚頭扔進還有小半桶水的水桶裡,離開現場。
”
“漂亮!”趙局長歎道,“這個分析,就把之前我們的很多疑惑全部解釋了,那麼,通過現場重建,能不能框定一下偵查範圍呢?”
“既然不選擇敲門入室,而預謀了這種計策來騙開死者家門,肯定不會是很熟悉的熟人了。
之前你們調查沒有明顯的矛盾,那麼就應該是隐形矛盾。
”我說,“這不太好調查,但是有個問題,如果死者屋後着火,連幾百米外的村民都有所發現,他的鄰居就一點兒都沒有發覺嗎?”
“有道理!”趙局長說,“鄭家隻有一家鄰居,兩家房子不遠,按理說,他們應該知道着火的情節啊,可是鄰居的老兩口雙雙否認知道隔壁着火。
”
“否認的話,就很可疑了。
”陳詩羽說。
林濤搖頭,說:“之前那個門簾,後來調查死者二兒子的時候,他承認是他發現現場的時候,激動驚慌之下碰掉落了,後來就随手扔在對面的豬圈裡。
這個應該是事實。
我們昨晚對整個門簾進行潛血觀察,發現了一枚血指紋。
”
“有證據?”我驚訝道,“那你不早說?有指紋還怕破不了案嗎?”
“你有所不知。
”林濤說,“前期調查,偵查人員取了所有可能和死者有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