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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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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我最擔心的是得告訴瓦萊莉我失業了,還得解釋給她父親聽,無論如何,那老頭都會四處打聽真相的。

     那晚,我并沒有告訴瓦萊莉。

    第二天,我去艾迪·蘭瑟的雜志社找他。

    我告訴了他一切,他坐在那兒,搖着頭大笑。

    當我講完後,他幾乎是帶着驚奇地說:“你知道的,我肯定會大吃一驚,我以為你是這個世界上除了你哥哥亞蒂之外最正直的人呢。

    ” 告訴艾迪·蘭瑟我收受賄賂,變成了一個半吊子罪犯,這讓我心裡好過了許多。

    在某種意義上,我釋放出了很多之前所感受到的苦澀,公衆對我小說的拒絕、人生的乏味、事業的失敗,以及我是如何一直都不快樂的。

     蘭瑟臉上帶着他那種微妙的微笑看着我。

    “我還以為你是我認識的最不神經質的人,”他說,“你幸福地結婚了,有孩子,過着安穩的生活,賺着錢。

    你正在寫另一部小說。

    你他媽還想要什麼?” “我需要一份工作。

    ”我告訴他。

     艾迪·蘭瑟思考了一會兒,奇怪的是,我并沒有因為請求他而感到羞愧。

     “我隻告訴你一個人,我六個月後就會離開這裡,”他說,“他們會讓另一個編輯頂替我的位置。

    我會推薦繼任者,這樣他就會欠我一個人情。

    我會讓他給你足夠的自由撰稿的活兒,讓你過生活。

    ” “那就太好了。

    ”我說。

     艾迪輕快地說:“在那之前,我可以幫你多找點活兒,冒險故事、垃圾愛情小說,和一些通常由我來寫的書評,好嗎?” “當然好,”我說,“你什麼時候會寫完那本書?” “兩三個月。

    ”蘭瑟說,“你呢?” 我一直以來都非常痛恨這個問題。

    事實是,這本我想寫的關于一宗發生在亞利桑那的著名案件的小說,我隻寫了大綱。

    我把提綱給了我的出版商,但他拒絕提前支付稿費,還說這種小說絕對不可能賺錢,因為裡面有小孩被綁架殺害的内容,沒人會同情綁匪——他是書中的主角。

    我的目标是另一部《罪與罰》,但那吓跑了出版商。

     “我正在努力,”我說,“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蘭瑟同情地微笑。

    “你是個好作家,”他說,“總有一天你會出名的,别擔心。

    ” 我們又聊了一會兒,關于寫作和書。

    我們都認為自己比多數暢銷書單上的著名作家寫得好。

    當我離開時,自信滿滿,跟蘭瑟談完後我總會這樣。

    不知為什麼,他是少數幾個我能輕松相處的人,再加上我知道他聰明又有天賦,他對我天賦的好評總能讓我高興起來。

     就這樣,一切皆大歡喜。

    現在,我是個全職作家,會繼續誠實地生活。

    我躲過了牢獄之災,幾個月後,我就能搬進此生第一次屬于自己的房子。

    也許犯罪真的有收獲。

     兩個月後,我搬進了長島新建好的房子。

    孩子們都有自己的卧室。

    我們有三間浴室,還有個特别的洗衣間。

    我再也不用等孩子們洗完澡,或是躺在浴缸裡,剛洗好的衣服挂在頭上,水滴在我臉上。

    我得到了那種幾乎令人顫抖的奢侈:隐私。

    我在自己的房間寫作,擁有屬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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