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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早些年的訓練故事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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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會感到絕望嗎?我們要看到事物的本質,懦弱的行為會受到相應的懲罰,撒謊也一樣。

    在聖馬修學院為了增加捐款而發出去的小冊子裡,就寫了幾句休·蒙塔古在小禮堂對畢業班的學生說過的話。

    “這個學校的首要目的,”他說,“不是為了激發你們的潛能——盡管你們當中有些人确實有非凡的才能——而是為了讓即将走進美國社會的年輕人學會保持一種誠實的心态以及建立他們的人生目标。

    這就是這個學校辦學的宗旨,讓你們成為一個優秀而勇敢的人。

    ” 對于休·蒙塔古先生以及聖馬修學院,我該說點什麼呢,我們的神學遠比上面說的複雜,對優秀而勇敢的人有一種邪惡的誘惑力。

    蒙塔古在談論這種誘惑力時,會用他的智慧讓高貴的軍人和學者迷惑。

    由于獲得勇氣就像上一個高坡一樣困難,虛榮心、自負感和懶惰都是一種詛咒,因此人們不能在半途休息,隻有完成了所有的挑戰才能休息,否則任何一種挫敗都可能毀滅我們。

    上帝唯一認同的能夠改進勇氣的東西是審慎,如果運氣好的話,愛也能夠支持真理。

     運動場上的競争因此也成為勇氣和審慎、愛和真理的化身。

    在競技場上,人們會對自己的内心有一個比較真實的認識。

    如果準備得足夠好的話,或許在這個世界上人們可以和魔鬼抗衡。

    盡管在聖馬修學院從來沒有人說過這樣的話,但我們都深知,女人們——包括母親、姐妹、堂姐妹以及一些淑女們——在這個世界上組成了另一個世界。

     休·蒙塔古先生在我進入學校的六年前就離開了,所以我對他思維的缜密性沒有什麼概念。

    他的格言隻有那些教員們非常贊同,他們經常在我們耳邊說起我們才知道。

    贊同格言的人并不履行格言,因此,在聖馬修學院裡也充斥着僞善。

    确實,讓我青少年時期得以成長的那個牧師就是休·蒙塔古的擁護者,他也是一個蹩腳的攀岩運動者。

     很快我就知道了,攀岩其實是和美德直接相關的運動,因為攀岩能夠同時表現出真理和勇氣。

    一九四九年夏天的一個晚上,當休·蒙塔古第一次來到自留地的時候,他三十五歲,而我隻有十七歲。

    正如我所想象的,他總是筆直地站着,而且還蓄着長長的胡須,讓人覺得他是一個英國官員。

    同時又因為他那高高的額頭下面戴着的厚厚的邊框眼鏡,讓他看起來更像國會的牧師。

    别人可能會誤以為他是四十五歲,如果仔細看的話,會覺得即使再過二十年他也不會變老。

     當我和休·蒙塔古握手的時候,我立刻就知道為什麼耶稣代表着真理而不是代表着愛了。

    他握手的力度非常大,疼得讓人張大嘴巴。

    那時候我在内心默默地呼喊道:上帝救救我啊,這真是一個難纏的人。

     我的直覺非常準确,幾十年過去了,在我和基特裡奇結婚後的這些年裡,我知道了夏洛特年輕時候的一些秘密,這是因為夏洛特把這些東西全部都講給基特裡奇聽了。

    還有什麼東西能夠表明他對基特裡奇的愛呢?他就是我心中的一根刺,而且是最大的那根刺,他内心的欲望讓他對基特裡奇充滿了渴望,他和他手下幾乎所有長得帥氣的男人都搞過同性戀,但根據基特裡奇的說法,他從來沒有那麼做過。

    他是不是在撒謊呢?這是一個讓人迷惑的問題。

    但他坦白說在念哈佛的時候有過性沖動,畢業後在聖馬修學院也有過性沖動。

    性沖動讓他在晚上睡覺的時候一直磨牙,後來一直沒有出現過,直到他遇見基特裡奇。

    确實,他沒有進入政府部門就是因為他害怕自己某一天會墜入這樣的欲望中而無法自拔,淪落到背叛宗教信仰的地步。

    隻有不進入政府部門,才可以将性欲控制在可控範圍之内。

    當他握着我的手盯着我的眼睛時,我就感覺他身上有某種讓我不得不接受的強大力量:他是一塊鋼鐵,有着強壯之軀,而我隻是一個軟弱的廢物。

     我還依稀記得我父親,這個比休·蒙塔古重四十磅的男人,領着我和休·蒙塔古見面的時候是如何焦慮地站在一旁,這讓我見識到了卡爾·哈伯德的另一面。

    從他的表情中我隐約明白了這次見面不僅意義重大,而且我也明白為什麼這次見面會安排這麼長的時間了——如果這次見面不成功,那麼卡爾·哈伯德的期望就會落空。

     我把我們相見的場景描述得像在空房子裡一樣。

    事實上,除了十七歲的我,房子裡還有繼母、繼母生的兩個孩子、堂兄弟、叔伯父、母親那邊的表兄弟、阿姨、舅舅以及哈伯德家族的其他人。

    那是我們那段時間最後一次相聚在自留地,當時我父親正在着手把房子賣給基特裡奇的父親羅德曼·諾爾斯·加德納,因此我們在自留地相聚了很長一段時間。

    當我們兩人被引見的時候,要麼有五六個人在場,要麼沒有人在場,我記不太清楚了,我隻記得當時我父親就站在我和休·蒙塔古身邊,但沒過多久他就走了。

    我還清楚地記得,不一會兒我們就進入一個小房間裡聊天去了。

     “你父親告訴我說,你現在已經擺脫了讀寫困難症。

    ” “我覺得是這樣。

    ” “太好了,你在聖馬修學院學什麼?” 我告訴了他我學什麼。

     “你最喜歡什麼呢?” “英語。

    ”我說。

     “你覺得這一年你看過的最好的小說是什麼?” “《淑女本色》,這是老師布置的任務,但是我很喜歡這本書。

    ” 他随意地點了點頭。

    “亨利·詹姆斯的爛作有如莫哈維沙漠一樣浩瀚,真是太可惜了。

    如果把海明威的心放在他的身體裡面,那麼他會成為和司湯達、托爾斯泰一樣偉大的作家。

    ” “嗯。

    ”我說。

    我撒了一個謊,我說我最喜歡《淑女本色》隻是因為我寫的關于《淑女本色》的讀後感得了優秀,但是我隻是機械地模仿了一些偉大的評論作品而已。

    其實,《百戰雄獅》才是我去年讀過的最喜歡的書籍。

    諾亞·阿克曼,這個猶太人寫的東西對我具有不可抵擋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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