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我說,在我們開始之前,你得喝上一杯,就一杯。
那邊是威士忌,這邊是蘇打水瓶,你請自便吧,我去穿上外套。
” 我照他的話做了。
我得說,這多少是出于我自己的意願,因為雖然他這個提議讓我無法回絕,但其實我自己内心,對此也并沒有多少反感。
不過,我得承認,一杯還沒喝完,我心裡的恐懼确實就少了許多。
這時候,拉菲茲也回來了,運動夾克外面套了件輕便短外套,頭上随意地戴着頂軟氈帽。
我把酒瓶遞給他,他微笑着搖了搖頭。
“等我們回來再喝吧。
”他說,“先幹活後享受嘛。
你知道今天是幾号嗎?” 我喝幹杯中酒的時候,他伸手從一本莎士比亞台曆上撕了一頁下來。
“三月十五日!‘三月十五,三月十五,記住了’。
呃,兔寶,夥計?你不會把這個給忘了吧?” 他大笑起來,往火爐裡扔了幾塊煤,然後把煤氣燈關掉,真是一個小心謹慎的當家人。
随後,當壁爐架上的時鐘敲響兩點的時候,我們出發了。
02
皮卡迪利大街像一條白茫茫的戰壕,裡頭充滿了陰冷的霧氣,兩邊是模糊的街燈,地面上鋪着薄薄一層黏糊糊的泥水。我們走在空曠的石闆路上,沒有碰到别的行人,卻有幸撞上了巡警那銳利的目光。
好在警察認出了我的同伴,隻是用手碰了碰頭盔,跟我們打了個招呼。
“你看,警察都認識我了。
”我們繼續往前走,拉菲茲笑着說,“可憐的家夥,這樣的晚上,他們可得保持十二分的警惕了!霧氣對于你我來說,也許很讨厭,兔寶,不過對那些犯罪的家夥來說,這可是上天完美的恩賜啊,時間趕上他們出沒的深夜,那就更妙了。
還好,我們已經到了——嗨!我說,要是那個家夥沒有在床上安然入睡的話,那我就完了!” 我們現在巳經轉進了邦德街,走了幾米之後,我們在路的右側停了下來。
拉菲茲盯着街對面的幾扇窗子,裡頭一絲亮光也沒有,在霧氣中幾乎看不出來。
窗子下頭是一家店鋪,通過店門上的窺視孔,和門裡面的輝煌燈火,我判斷出那是一家珠寶店。
不過,整個“樓上”,以及珠寶店隔壁那家住戶的臨街大門,都是黑漆漆、空洞洞的,跟此刻的天空相仿。
“今天晚上還是算了吧。
”我勸拉菲茲,“早上的時間肯定就夠了!” “絕對不行,”拉菲茲說,“我有他的鑰匙,我們要給他個驚喜。
走吧。
” 然後,他抓住我的右胳膊,拉着我快步走到街對面,拿他那把鑰匙開了門,接着,很快在身後将門輕輕帶上。
我們身處一片漆黑當中。
外頭傳來了一陣整齊的腳步聲,正在向我們這邊靠近。
過馬路的時候,我們透過霧氣,聽到過這個聲音,現在這聲音越來越近,我那同伴用手指緊緊地攥住了我的胳膊。
“來的可能就是那個家夥,”他小聲說道,“他是個夜貓子。
别出聲,兔寶,我們會把他吓死的。
啊!” 那整齊的腳步聲沒有停留就過去了。
拉菲茲深吸了一口氣,攥着我的那隻手,慢慢地放松了下來。
“還是不要有聲音的好,”他還是那樣小聲地說道,“不管他在哪兒,我們都得讓他出點血!把鞋子脫了,跟着我走。
” 呃,也許你會奇怪,我幹嗎要老老實實地照做,那是因為,你沒領教過A·J·拉菲茲的厲害。
他這個人有的是辦法,讓人乖乖地跟着他走。
有這麼一個人興緻勃勃地在前頭帶路,你是不可能不跟上去的。
就算心存疑問,你也會先跟上去再說。
所以現在,我聽到他踢掉了鞋子,于是也就照做了,然後緊跟着他上了樓梯。
這時我才意識到,在這麼個夜深人靜的時刻,到一個陌生人家裡拿錢,這樣的方法實在是匪夷所思。
不過顯然,拉菲茲跟這家主人的關系,超乎尋常地親密,所以我也隻能推斷,他們有彼此捉弄的習慣。
我們摸索着上樓梯,速度非常慢,在爬到頂之前,我還有時間留意到不止一個細節:樓梯上沒有鋪地毯,我張開的右手碰到了潮濕的牆壁,牆上空空如也;左手把着的樓梯扶手上,積着可以感覺出來的厚厚一層灰。
自從進屋之後,我心裡就湧上了一種怪異的感覺。
現在,每往上走一步,這種感覺就加深一點。
我們前來打擾的是怎樣一位隐士呢? 我們走到了一處平台上,然後順着樓梯扶手往左拐,接着再往左拐。
走上四級台階之後,我們又到了一處平台,比剛才那一段要長。
突然之間,黑暗中燃起了一根火柴。
我沒有聽見火柴劃響的聲音,突如其來的亮光,讓我為之目眩。
等雙眼适應了亮光之後,我看見拉菲茲一隻手舉着火柴,另一隻手擋着亮光,在他的兩邊是光秃秃的闆壁、斑駁的牆壁,還有一扇扇開啟的房門,門裡是一個個空蕩蕩的房間。
“你這是帶我到哪裡了?”我大叫道,“這房子根本沒人住!” “噓!等等!”他小聲說道,然後帶我走進了其中一個空房間。
我們進屋之後,火柴就熄了,他又悄無聲息地點着了一根。
然後他背向我站着,摸索着什麼東西,我看不見那到底是什麼,不過,等他扔掉第二根火柴之後,房間裡又有了别的亮光,還有一股淡淡的汽油味。
我走上前去,想從他身後看個究竟,不過,他趕在我之前轉過身來,把一盞小小的提燈舉到了我的面前。
“這是什麼?”我倒吸了一口涼氣,“你要玩什麼爛把戲?” “已經玩完了。
”他無聲地笑了笑。
“跟我玩?” “恐怕正是如此,兔寶。
” “那麼說,這棟屋子裡沒有别人?” “就我們兩個,沒别人。
” “你在邦德街的朋友,會給我們錢,這全是胡說八道?” “也不盡然,丹比确實是我的朋友。
” “丹比?” “樓下的珠寶店的店主。
” “你說什麼?”我小聲問道。
想到他這句話中的意味,我吓得抖如篩糠,“我們要從店主那裡拿錢?” “嗯,也不盡然。
” “那又是什麼意思?” “其實就是一個意思——我們從他的店裡拿。
” 不需要再問下去了,一切都已經水落石出,除了我未蔔的前途之外。
拉菲茲給過我成打的暗示,可是我卻一個也沒能領會到。
就在那間空屋子裡,我站在那兒,盯着他看,而拉菲茲也站在那兒,手裡拿着有遮光裝置的提燈,還沖着我笑。
“小偷!……”我大口喘着氣,“你……你……!” “我跟你說過了,我是靠自己的才智為生的。
”拉菲茲輕蔑地笑着說。
“剛才你怎麼不告訴我你的打算?你為什麼不信任我?為什麼你要撤謊?”我質問他,心裡的憤怒,達到了無以複加的程度。
“我本來想告訴你的。
”拉菲茲說,“好幾次我都想跟你說了。
你應該還記得,我非常明确地跟你提到過犯罪的事情,不過你也許已經忘了,自己當時說的是什麼了。
當時我并不認為那是你心裡的想法,不隻是覺得可以試你一下。
現在我看到了,你确實不是那麼想的,而我也不會責怪你。
該受責怪的人是我。
離開這裡吧,我的好老弟,盡快離開這裡,讓我自己來應付。
你做什麼也不會出賣我的!” 哦,拉菲茲可真是聰明!讓人難受的聰明!要是他威脅我,強迫我、嘲笑我,結果肯定都會大不同。
可是,他隻是讓我離開,自己一個人留在困境之中;他不責怪我,甚至都沒有強迫我要保守秘密;他信任我,他了解我的弱點和我的長處,想怎麼利用就怎麼利用。
“我先不走。
”我說,“是因為我,你才起意這麼做的嗎,還是說不管怎樣,你都非得這麼幹?” “不是非得這麼幹,”拉菲茲說,“我是拿着鑰匙好些天了,不過我今天晚上玩牌赢了,本來想要把它扔了的。
再說了,這活兒也不是一個人就幹得了的。
” “那就這麼着吧,我跟你幹了。
” “當真?” “當真……不過就今天晚上。
” “好兔寶。
”拉菲茲嘟哝了一句,還拿提燈照了一下我的臉。
接下來,他就開始踉我解說他的行動計劃,我連連點頭,好像我倆天生就是小偷的搭檔似的。
“我對這家店很熟悉,”他小聲說道,“因為我在這兒買過幾樣東西。
我對樓上這裡也很熟悉。
一個月前,這裡說是要對外出租,我裝成租客來看了看,在用鑰匙之前給它留了個模子,有一件事情我還沒想好,就是怎麼從這裡到下頭去,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