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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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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臂,迎接了我的到來。

     “幹得好,夥計!”他說,“到了緊要關頭,你也不失英雄本色,得到報酬是理所應當的。

    我拿到的東西,如果能找到好買主的話,能值一千英鎊。

    都在我口袋裡昵。

    我還在這櫃子裡發現了一些别的東西,很正點的波爾多葡萄酒,和一些雪茄,想來是可憐的好丹比,給他的生意夥伴們享用的吧。

    來,喝一口,過會兒再抽根煙。

    我還發現了一間盥洗室,走之前,我們得洗洗,再收拾收拾,我現在黑得跟你的靴子似的。

    ” 鐵門簾已經放下來了,不過他堅持要把它再擡起來,讓我透過簾子那邊的玻璃門,看看他在店裡的傑作。

    店裡有兩盞整夜點着的電燈,發出了冷冷的白光。

    一時間,我都沒看出來店裡有什麼異樣。

    順着櫃台之間那條幹淨整齊的通道望去,我看到左邊是一個空空的玻璃櫃台,右邊是一個玻璃櫥子,裡頭的銀器都原封未動,正對着我的,是黑乎乎的窺視孔。

    從街上看,透着店裡燈光的窺視孔,就像是用作舞台背景的假月亮。

     拉菲茲沒有拿櫃台裡的東西,那些東西都被收進了一個丘伯保險櫃裡了,他看了一眼就放棄了;他也沒看上那些銀器,隻是從裡頭給我挑了個煙盒。

    他的力氣都花在了櫥窗上頭。

    櫥窗分為三個部分,在夜間都加了隔闆,分别用鎖鎖着。

    拉菲茲把隔闆都挪開了——它們本來應該在幾個小時之後才被挪開的。

    電燈照着固定隔闆的格子,此時它就像一副掏空了内髒的肋骨架子。

     櫥窗裡有個地方,是從門上的窺視孔無法看到的,那裡所有的值錢東西,都已被一掃而空,而其他的地方,都跟一夜之前完全一樣。

    除了那扇鐵門簾之後,一連串弄壞了的門、被人不問自取的一瓶葡萄酒和一個煙盒、盥洗室裡一條黑乎乎的毛巾、四處散落的燒過的火柴、留在落滿灰塵的樓梯欄杆上的指印之外,再沒有我們曾經造訪的任何痕迹了。

     破曉時分,我們悠閑地走在街上,所有人都會認為我們是剛離開一場舞會、如今正在回家的路上。

     拉菲茲說:“這事兒我盤算很久了嗎?沒有,兔寶,大約一個月之前,我看到珠寶店的樓上空着,那時才起了這個念頭。

    之後我又去店裡買了幾樣東西,搞清楚了它的位置。

    這倒提醒我了,我還沒付錢給他們呢,不過,啊,明天我就給錢,要說這樣的公平正義,還不算詩意,那要什麼才算呢?第一次的拜訪,讓我發現這個地方可以下手;第二次讓我相信,沒有同夥就幹不成。

    所以,我幾乎已經放棄這個計劃了。

    然後你就來了,在這樣一個夜晚、這樣一個适合大展身手的時候!我們馬上就到奧爾巴尼了,希望爐子裡還有火。

    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感覺,兔寶,反正我是快被凍成濟慈的那隻貓頭鷹了。

    ” 犯下如此滔天大罪之後,他居然還能想到濟慈! 他可以跟沒事人一樣向往着自己的火爐,就跟之前什麼也沒幹過似的! 我心中湧上了千百種念頭,一下子看清了我們今晚冒險經曆的真面目。

     拉菲茲是一個十足的大盜賊,而我則是他行竊的幫兇,所以,也成了一個小偷。

    可是,事實是,我還是一邊站在火爐邊上取暖,一邊看着他把口袋裡的東西掏出來,平靜得就像我們沒有做過任何事情一樣! 我的血液凝固了,心往下沉,腦子裡一片混亂。

    我曾經多麼喜歡這個惡棍啊!我那麼景仰他!現在,我應該把自己的喜歡和景仰變成讨厭和鄙夷。

    我等着這樣的變化,渴望那樣的反感出現在自己心裡。

    可是,我的期望和等待都落空了! 我看着他從口袋裡往外掏東西,桌上已經是一片閃光“成打的戒指、手镯、挂件、羽狀頭飾、項鍊、珍珠鍊子、紅寶石、紫水晶、藍寶石;還有鑽石,到處都是鑽石,閃着剌刀般銳利的光芒,讓我眼花缭亂,讓我目不能視,讓我至今還有難以置信的感覺,因為我再也無法忘記當時的情景了。

     最後,拉菲茲又從裡面的口袋裡掏出了一樣東西,不是寶石,而是我的那把左輪手槍,這一下子觸動了我。

     我記得當時我應該說了點什麼,還伸了一隻手過去。

    現在我腦海裡,還有拉菲茲當時的模樣:他那雙清澈眼睛上的眉毛,又一次高高地聳起,就那樣看着我。

    他帶着那安靜、憤世嫉俗的微笑,把彈夾卸了下來,然後把我的槍還給了我。

     “你也許不相信,兔寶,”他說,“以前,我從來不帶裝着子彈的槍。

    大體上,我覺得槍能讓人心裡更有底兒。

    可要是真出了什麼岔子,這東西其實并不好用。

    你可以把它派上用場,那樣遊戲就完全變味兒了。

    不過我常常在想,殺人犯在頭腦發熱、扣下扳機之前,肯定有過一些非常強烈的情感。

    不要那麼一副憂心忡忡的樣子,我親愛的老弟。

    我從來沒有過那樣的感覺,我想以後也不會有的。

    ” “可這事你以前肯定幹過吧?”我問道,聲音嘶啞。

     “以前?我親愛的兔寶,你這可讓我不髙興了!難道這次看起來像是初犯嗎?以前我當然幹過。

    ” “經常嗎?” “嗯,不是!不管怎樣,我都不會經常這麼幹,那樣就會破壞其中的樂趣。

    事實上,除非實在是很倒黴很潦倒了,我才會去做。

    你聽說欣博比珠寶店鑽石失竊的事兒嗎?呃,那是我最近的一次——不過是一堆廉價的人造寶石而已。

    還有,去年亨利的多默遊艇上那個小案子,那也是我幹的——就是諸如此類的一些事情。

    我還從來沒有弄出過什麼大案子呢,要真是大案子,我就洗手不幹了。

    ” 那兩個案子,我确實都還記得,居然是他的傑作!這可真是讓人難以相信、無法容忍、根本無法想像啊。

     我的視線落回到了桌子上,桌面上滿是閃閃發光的小玩意兒,總得有上百個吧。

    看到這些,我心裡的懷疑煙消雲散了。

     “那你是怎麼開始的呢?”我問道,心裡的驚歎慢慢被好奇心所取代,對這個人的興趣,也慢慢地轉移到了他的職業之上。

     “啊!那可就說來話長了。

    ”拉菲茲說,“那還是在澳大利亞的時候,當時我是去那兒打闆球的。

    現在要講這個事情的原委,那話可就太長了,不過今天晚上我跟你一樣,陷入了困境,這是我唯一的出路。

    我這麼做,沒有什麼别的目的,不過既然已經嘗到過甜頭,我也就欲罷不能了。

    既然我能偷,為什麼還要去工作呢?當一種刺激、浪漫、危險而又體面的生活,在向你召喚的時候,為什麼還要按部就班地,去做一份單調的、不合自己意的工作呢?這麼做,當然很不正當,但是我們總不能都去當道學家吧,何況,财富的分配本身就是不公正的。

    再說了,你也不會一直都幹這個。

    我讨厭再拿吉爾伯特那些歌詞為自己辯護,不過,他說的那些話,确實再真實不過了。

    我現在唯一感興趣的就是,你會不會也像我這麼喜歡這樣的生活!” “喜歡?”我大叫起來,“我不會的!這種生活不适合我。

    一次足矣!” “你下次不會再幫我了?” “别找我了,拉菲茲。

    看在上帝的份上,别來找我了!” “可是,剛才你說過,你會為我做任何事情!你讓我說,要讓你去犯什麼罪!不過,當時我就知道,你不是認真的。

    就當你今天晚上沒有回來找過我吧,就這樣,我也應該滿意了。

    我想我可真是不領情,不講道理。

    我應該讓事情到此為止,可是你就是我需要的人,兔寶,就是那個人!想一想我們今天晚上的整個過程吧,沒有一點障礙,沒有一點磕磕絆絆!你看,沒有任何的麻煩。

    如果我們一起行動,就永遠都不會有麻煩的。

    ” 他站在我的面前,兩隻手搭在我的雙肩上;他在微笑,而他一直都很清楚該如何微笑。

     我轉過身去,雙肘支在壁爐架上,雙手捧着自己發燙的腦袋。

    緊接着,一隻比我腦袋更燙的手,搭在了我的後背上。

     “好吧,夥計!你是對的,我錯得太離譜了。

    我不會再要求你這樣了。

    你要想走就走吧,大概中午的時候再過來拿錢。

    我們之間并沒有什麼約定,不過,我當然會幫你脫離困境的,特别是你今晚還幫了我的忙。

    ” 我又一次熱血沸騰起來:“我還會幫你的。

    ”我從牙縫裡擠出了這句話。

     他搖了搖頭:“不用你。

    ” 對于我幾近瘋狂的熱情,他報以輕松愉快的微笑。

     “我會的。

    ”我大聲地宣誓,“隻要你需要,我都會幫你的!現在,有什麼關系昵?我已經做過一次了。

    我還會再做的,反正我已經堕落了。

    我沒有回頭路了,就算有,我也不想走了。

    沒險大不了的!隻要你需要我,我就供你差遣!” 就這樣,在三月十五日這天,我和拉菲茲結成了犯罪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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