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内袋發生過摩擦?”
“應該是這樣。
”
“如果一個人在逃離搶劫現場後打開錢包,抽去裡面的所有内容,然後塞進他的牛仔褲後袋裡,這樣會在錢包的塑料外表面上留下他清晰的指紋?”
“是的,會留下。
”
“但是那種斜紋布織物、繃緊的牛仔褲口袋和奔跑的運動,會在——譬如說——半英裡距離内,使得指紋變模糊嗎?”
“也許會有那種作用。
”
“那麼,這個人在奔跑了半英裡後,為了扔掉錢包,用食指和拇指從屁股口袋裡把它抽出來,他隻會留下被你所發現的食指和拇指的指紋嗎?”
“是的。
”
“但是,如果冒出來一個發現錢包的人,并在錢包的塑料表面留下他自己的指紋,他不會污損上述食指和拇指的指紋嗎?”
“我認為他也許會污損。
”
“你看,你的報告中說,指紋有些污漬,被新鮮的指紋所覆蓋,那有可能來自于另一隻手。
”
“它們隻不過是污漬。
污漬下面的指紋也可能是錢包主人的,或者是科尼什的。
”
在法庭的後方,傑克·伯恩斯一陣慌亂。
維裡蒂·阿米蒂奇小姐,她曾經在花店的地上撿起過這隻錢包。
“亞當斯先生,這隻錢包是半個月前的星期二下午剛過兩點時,從死者的衣袋裡被掏走的。
星期三相同時刻或此後不久,科尼什先生被警察拘留了。
他一定是在那段二十四小時的時間内把指紋留在了錢包上?”
“是的。
”
“但錢包在星期天上午才被發現。
它肯定在那片草地上躺了四天半到五天半。
然而指紋卻相當清晰。
”
“沒有發現水漬,先生。
在晴朗幹燥的條件下,那是完全可能的。
”
“那麼,你能否确切說明,科尼什先生的指紋是在星期二下午還是在星期三上午留在錢包的塑料面上的?”
“不能,先生。
”
“星期三上午,兩個年輕人沿着曼德拉路行走,這時候他們看見一隻錢包躺在水溝邊。
在常人都會有的好奇心的驅動下,其中一人停下腳步,把它撿了起來。
他打開錢包看看有什麼。
但裡面一無所有,既沒有錢,也沒有紙片。
那是一隻廉價的錢包,一文不值。
他舉起錢包,高高地扔過了分隔曼德拉路與某片荒地的鐵皮隔離欄;它落在了大約十碼之外的青草叢中,直至星期天上午被一條狗發現。
可能嗎?”
“我認為應該有可能。
”
“是或不是,亞當斯先生?當時的指紋是否與你所發現的指紋相符?”
“是的。
”
又是一條給喬納森·斯坦法官的信息。
哈利·科尼什打算堅持的事情發生了,而且他那套關于把自己的指紋留在錢包上的解釋是完整的。
喬納森·斯坦法官若有所思地低頭做着筆記。
剩下來的證人是維吉·帕特爾先生。
他的兩份指認和證詞毫不含糊。
森德蘭小姐一步一步地引導他的證詞。
在後方,伯恩斯放松了。
他将會獲得勝利。
範西塔特站起身來。
“帕特爾先生,你是一位誠實的人。
”
“是的。
”
“一個人,假如他認為——僅僅是認為——他也許犯了一個錯,那麼他是不是會驕傲自大到否認犯錯的可能性?”
“我希望不會。
”
“你在證詞中說,你相當清楚地看見了普賴斯先生,因為他正面朝着你。
”
“是的。
他在我的右邊,透過商店的玻璃,大半個面孔朝着我。
”
“但他也是面朝着受害人。
也就是說,受害人是背朝着你。
所以你後來無法幫助辨認他的臉部。
”
“是的。
”
“你還說,第二個搶劫者——對此你認為是科尼什先生——正站在受害人的身後。
他肯定也是背對着你的?”
“嗯,是的。
”
“那你怎麼能看見他的面孔?”
帕特爾先生看上去有點擔心。
“當時我沒有看見。
直到後來他們圍着倒在地上的人,繞圈子開始踢他。
”
“帕特爾先生,假如你用腳踢地上的某個人,你的眼睛會看什麼地方?”
“嗯,當然是那個人了。
”
“也就是說,朝下看?”
“是的。
”
“請法庭寬容,先生。
科尼什先生,你可以站起來嗎?”
哈利·科尼什在被告席上站了起來,把他铐住的獄警們也跟着站起身來。
斯坦法官看上去顯得驚訝,但範西塔特沒有停頓。
“科尼什先生,請你看着自己的腳。
”
科尼什照着做了。
他那一頭直發垂落下來形成了一道屏風,從法庭内的各個角度都無法看清他的臉部。
庭内一片寂靜。
“請坐,科尼什先生。
”範西塔特說。
然後,他相當溫和地對小商店老闆開始說話。
“帕特爾先生,我假設,你在三十碼距離外見到了一個留着齊耳長發、臉色灰黃的瘦個子男人。
第二天,當你看到一個留着齊耳長發、臉色灰黃的瘦個子男人的照片時,你便以為那肯定是同一個人。
是那麼回事吧?”
“我想是吧。
”維吉·帕特爾咕哝着說。
伯恩斯試圖去捕捉他的眼光,但沒有成功。
他不敢與别人對視。
他已經受到了恫吓,伯恩斯絕望地想。
有人已經向他發過警告了,半夜裡,一個靜靜的聲音提醒他要為老婆孩子着想。
哦,天哪,這種事情又來了。
“現在,關于普賴斯先生。
你去海布裡看過阿森